中国大陆经历过砸烂公检法的文革时期,也有8分钱跑半年的典故。意思是随便用八分钱邮票寄一封匿名信揭发某人的生活作风问题,那人会被查上半年错过升职高迁的机会。美国的法律一直都是以更好的形象出现的。中国从中学会把警察抓到的犯罪分子改称罪嫌以区别于被法院定罪的犯罪分子。定罪之前都假定无辜,疑点利益归被告。这些看似有利于犯罪分子的断案原则在这次福特博士的证词中完全推翻了。
假设她供出她和K法官有一个私生子,大家验证一下DNA,结果黑白分明,直截了当。然而这个证词时间地点人物没有一样能够核对。明眼人一看便知无法定罪的指控。唯一用途就是借调查之口拖延时间。由于性侵的确多发生在两个人的私密空间里,接着米兔运动的东风和英美案例法的模糊操作空间,是有成功的一线希望。可是看了她的证词,就算完全采信她的一面之词也无法定罪性侵。
首先两个十七岁男生喝醉后,图谋强奸杀人。在一个六人参与的派对上进行不可能不被发现。因此不会是预谋。只可能是酒后临时起意。酒后行为复杂多变。
如果两人酒后乱性真有企图,又不顾事后法律后果,无需关门,放大音乐声,掩口制止她呼救,直接强奸就是了。她一个十五岁的女孩很难逃出两个醉酒男生的手。一件泳衣怎么可能保护得了她? 如果两人酒后仍然清醒地知道需要关门掩饰,怎么可能避免楼下三人在很短的时间内发觉真相?无论强奸杀人都不可能用关门就能掩饰。
由于K法官只是接触了她的嘴,连性器官都没有碰到。更没有脱衣的描述,更大的可能是恶作剧之类。美国没有男女授受不亲,身体接触没有那么多禁忌。尤其是她供认在厕所听到两人笑着离开。没有追击禁锢她的意图。在三人的场合下酒后打闹嬉戏更符合合理猜测。而性侵则更多主观臆断。
即使福特博士当时主观认定被性侵,由于身体无伤害,而仅仅是违背其意愿的短暂身体接触。在现在的法律环境下也无法认定是性侵。米兔运动不可能走向极端变成古代男女不得随意接触的程度。
如此羸弱的证据不可能在两个月前拿出来详细调查。因为实在没有可以调查的线索。民主党在投票的最后时刻逼迫真人露面指控,而不是匿名,已经是最大限度地放大调查的延时效果了。如果得逞,的确可以继续增加其它指控从而达到无限期拖延的目的。
最新的新闻说FBI可能不用一周而是明天就结束调查给出报告。如果这样,民主党的策略恐怕仍未奏效。可是如果真因为这个无凭无据的指控把K法官拉下马来,就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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