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聖經維權之我思/白鴿子
2014.1.12
自從獄中良心犯劉曉波獲獎,瑞典諾貝爾和平獎空椅,守望教會風雪中戶外崇拜,夾雜着外部埃及敘利亞的社會動盪與變革,一連串公共知識分子包括作家、律師、記者,遭遇黑社會式綁架失蹤與酷刑,中國進入又一次前所未有的嚴重法治倒退與白色恐慌。最嚴重的是此類消息封閉,待到公布於眾早已面目全非,眾人紛紛自認無可奈何,無從判斷。維權成為尋求信仰、言論、出版、結社等各種憲法所保護權益受到無情摧殘的最後救濟渠道。 各種維權理念和行動方式,將維權行動中的個體,纏裹着他人與自身的無力和絕望,經歷破繭而出。小販與城管衝突不斷,上訪戶翼中星機場自毀性維權引爆埋藏多年的冤屈。
個人贊同鄭建偉律師的快樂維權理念—鼓勵受害者成為快樂陽光的助人者,欣賞夏鈞律師的創意維權—白日打一隻白燈籠亮瞎河南南樂黑心貪官,無論是非暴力不合作,是推崇專業維權,還是民間出其不意的殺豬刀(出自福建網民屠夫),這些和大部分教會傳統教導的“作和平之子”,似乎相距遙遠。
如果只為自身權利,根據聖經羅馬書12章19-21,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申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着說: 主說,申冤在我,我必報應。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但很多時候我們忽略了,放棄維護自身受侵權,並不意味着不動大腦。這段經文之前一節,令人深思,12:18 若是能行,總要和眾人和睦。英文更清楚 if it is possible, as far as it depends on you,這裡就道出一個面對暴力的原則。如同家庭暴力,暴力的停止和平的締結,在於哪一方?顯然,和平不在於受暴力方通過默然忍耐可以達成,家庭暴力是有周期性地發作與進攻、甚至威脅生命底線,那時候就是需要非暴力不合作的方式達成和平。不合作並非忍耐遷就結果助紂為虐,而是清晰地傳遞不合作的界限,傳遞暴力持續的後果和必然應對,保障救助渠道的暢通。
其次,放棄自身維權的衝動和憤怒,並不表示放棄維護他人權利。這是一個極大的誤區,導致基督徒錯誤應用羅馬書12章不可自己申冤,而排斥甚至敵意對待那些為他人權益受侵付諸公義行動的基督徒維權人士、律師和牧師,殘忍論斷他們是英雄主義、搞政治、不先專心傳福音。 可否首先反問自己: 果真明白上帝是怎樣的一位神?跟隨耶穌是否意味着越來越像他那般公義憐憫柔和謙卑,活出所傳的福音? 揣摩以下金句,便不難明白。
【路 4:18】 “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 【路10:25- 37 愛人如己】好撒瑪利亞人幫助被強盜打傷的陌生人。 【彌 6:8】 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 神同行。 【賽 58:6】 “我所揀選的禁食,不是要鬆開兇惡的繩,解下軛上的索,使被欺壓的得自由,折斷一切的軛嗎? 【箴 24:11】 人被拉到死地,你要解救;人將被殺,你須攔阻。 【箴 31:8】 你當為啞巴(或作“不能自辯的”)開口,為一切孤獨的伸冤。
"Speak up for those who cannot speak for themselves, for the rights of all who are destitute. 為那些不能開口自辯者,為那些孤獨貧寒者的權益,理當開口! 敬畏上帝的智慧人,沒有理由不替這些受壓制的尋求自由,沒有理由不為被囚禁軟禁的義人們申冤!不,不是為了他們,乃是為了基督。 當下的中國,民間暴虐不斷,宗教徒有其表。上帝缺少人向他獻祭嗎,缺少人自我陶醉地敬拜嗎,缺少人固步自封地閉門大吉嗎,缺少人繞道而行見死不救嗎?當英國廢奴運動領袖威伯福斯詢問約翰.牛頓,他的靈性牧者:如何在黑暗貪婪的莊園主商政利益勾結下,堅持推行廢除奴隸制度,不受各個政治集團利用,最終使受壓制的奴隸得自由。約翰.牛頓回答:
「Just Do it! For the glory of God. 去干吧!為着神的榮耀。」
附:(內容詳見 電影《奇異恩典》) http://www.funshion.com/vplay/m-3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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