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麗珍與先生鄭武雄是住在台灣的一對五十歲左右夫妻,兩人結婚二十多年後她發現他有外遇,對方是個離婚中年婦女,名叫王莉莉,還比他大兩歲,姿色也完全比不上自己。 張麗珍雖然非常氣忿,最後還是決定原諒先生,但一年多後又發現兩人藕斷絲連,這一次她不再輕饒。 悄悄收集證據後她控告兩人通姦。 在法庭上張麗珍上呈證據,包括先生與王莉莉在一起的照片、去汽車旅館開房間的信用卡帳單,還告訴法官先生已跟自己坦白承認。 開庭前鄭武雄的確跟太太懺悔,請求她撤銷控告,並保證就此一刀兩斷永不再犯。但張麗珍回答:“若你能在法庭上坦白承認一切,我可以考慮原諒你,但要我撤銷控告別妄想,我已經給過你們一次機會!” 在法官詢問下鄭武雄承認照片上的人的確是他,也坦承過去一年自己曾和王莉莉幽會五六次,兩次去旅館,其餘在王莉莉住處。 張麗珍以為這樣就已經證實兩人通姦,審訊可以結束。 但一頭光整銀髮看來既權威又溫煦的法官輕咳一聲清清喉嚨後又說:“在法律上幽會並不能證明通姦,所以我必須詢問你們在一起的細節。你們幽會時有進行性行為嗎?” 鄭武雄點點頭。 “什麼樣的性行為?” 法官又問。 一時原告被告三人臉上都尷尬不自在起來,但法官一臉正經,庭上的警衛及記錄小姐也若無其事,彷佛法官問的是兩人吃什麼樣的晚餐。 鄭武雄支吾半天才回答:“我們‧‧‧互相撫摸。” “只有這樣嗎?” 法官再問。 鄭武雄點頭。 “有沒有交媾?” 鄭武雄一臉茫然回答不出。 法官改問:“有沒有彼此性器官接合的行為。” 鄭武雄搖頭說沒有,法官又追問為什麼沒有。 他欲言又止半天才臉紅坦誠,因為患糖尿病影響勃起功能,“總是‧‧‧進不去。” 法官轉問王莉莉鄭武雄說的是否屬實。 她尷尬地點頭說是。 法官又問張麗珍鄭武雄是否真有患糖尿病及陽痿問題。 她一臉困窘,不知道這跟她控告通姦究竟有什麼關係,但先生有糖尿病及陽痿的確屬實‧‧‧所以她最後也點頭說是。 法官低頭書寫數刻又整理一下文件後才抬頭說:“妨害家庭的通姦罪構成要件是男女有姦淫的行為,姦淫的定義是交媾,也就是生殖器必須接合才算數,根據最高法院判例,若生殖器僅接觸而未插入,即未達接合程度,屬於未遂犯,但通姦並不處罰未遂犯。因此被告鄭武雄與王莉莉的行為並不構成妨害家庭的通姦罪。” 太過驚訝,被告原告三人都張口結舌說不出話來。 第二天網上有人大舉宣布:陽痿解圍,沒有登入就不算通姦! 另有人笑道:原來當年克林頓總統沒撒謊,他跟女實習沒交媾所以不算性交。 當然更有一些臭男人沾沾竊喜奔走相告:以後偷腥千萬記得別登入,沒有“接合”就只算通姦未遂,無罪! 某老公讀了上面這些新聞及議論後,偏頭若有所思地問道:妳想男人若是只叫妓女吹簫而沒有交媾,是不是也不算嫖妓? 下一刻這男人被十隻鮮紅利指掐倒在地,呼吸有點困難地鄭重宣誓自己不過是按理推論,絕對沒有任何跟其它女人登入或未遂的非份之想!
延伸閱讀:我偷竊,因為寂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