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有影响“热点事件”,基本要素包括:话题、事件敏感;社会公众感兴趣;媒体倾情渲染,标题“吸眼球;主流官媒、各大门户网站纷纷报道、各地媒体跟进、轮番炒作。当然,热点层次也有区别,譬如,高度敏感、引起全社会关注、媒体头版头条、央视播报、海外媒体广泛关注、报道,直至最高层批示,成为国内外热点新闻、大事件。天津滨海新区港口大爆炸,属这种很高级别事件。再有“毕福剑”、“任志强”事件,“雷洋事件”,热点级别都不低。看这些热点事件,我虽然关注,说实话,隔得太远,很难看明白其中不为人知实情、奥妙。
今年五月末,大陆媒体炒作一起“热点事件”,我有幸“近距离”观察。对这起“热点事件”,在百度搜索关键词:“内蒙古国企前高管、41套房”,一目了然。新闻热度、影响力虽达不到妇孺皆知,至少没还上央视。但也不是局部、地方热点,而是全国性热点。简述之:一个地方媒体爆料:“退役师级军官实名举报国企高管千万购41套房”。文内小标题:“别说一干万,一个亿我也有”。立刻吸引了公众眼球。一轮炒作后,新华社记者发文(专访当事人),标题:“内蒙古国企前高管的“亿元家产”清白吗?”新华社一发稿,全国各大主流媒体、门户网站纷纷跟进、转发,形成第二轮炒作。算起来从2016年5月22日22:22:18,“深读”记者李明德发稿文图,继而新华社再发稿后,到2016年6月1日14:25,人民网发文:“前国企高管41套房引关注,不当回应陷舆论旋窝”。经两轮历时十天媒体炒作,偃息旗鼓或暂告段落。 梳理“热点事件”:1、李永先和一个叫武玉珊开发商有债务纠纷,李永先打赢官司了,被告用41套房顶债。举报说李永先花千万一次购41套房。2、李永先接受记者调查,说了那句“别说一千万,一个亿我也有”,记者做文章标题,吸引了公众眼球。3、新华社发文把话题转向“李永先亿元财产是否清白?”4、媒体后续报道纪委介入调查,将给公众一个交代,如李永先没问题,还人家一个清白。不过,也有媒体指出举报李永先有背后博弈,利益驱动。纷纷以千万购房实为“债务纠纷”;举报是“一场乌龙”、“反腐伪命题”等为题发稿,中青报还发文,“不能因国企存腐败就认为高管一亿家产不清白”。上“百度”都可以搜索看到。 这位“国企前高管”李永先,我恰好知道他,还曾在法庭上“交手”,近在咫尺。当时,我帮一位朋友代理诉讼。与这起热点事件背后“千万购41套房”类似,李永先诉“被告”还钱,官司胜诉,在法院执行阶段,我帮诉讼的那位朋友输了官司不甘心,亲自在中纪委网站“实名举报”李永先。顺便说这位“举报者”李永先称其“老赖”,却因自己犯罪(涉嫌职务侵占、诈骗、偷漏税)被捕,检察院已公诉报送法院审理。这次媒体披露出来与李永先有债务纠纷的叫武玉珊,自己没出面,是一位退役师级军官找媒体曝料,举报人称不认识被举报人,从没见过面,完全出于“好奇心”。坦白说,我不太接受“举报”这样行为,举报属于“告密文化”,盛于大唐武则天时代,大陆“文革”登封造极。既便“实名”、“属实”、不得已而为之。告密文化“泯灭”人与人信任,甚至血缘亲情。 李永先其人,媒体介绍:历任霍林河矿区综合企业总公司副总经理、霍林河煤业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中电投霍林河煤电集团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我所知道,他还是中共党员、曾经几届当地人大代表。在这些任职中,他主要职务是企业总法律顾问。我对他有印象,好奇、感兴趣,才注意了解和观察他。他是中共体制内很另类的人。其一,他出身农民家庭,从小家境贫寒,政治上属于翻身农民。其二,他有强烈脱贫致富愿望,主动意识非常强,他在身边人都不觉悟时,1983年带家人、亲族率先干个体经营,当年被打击、组织处理,几年后彻底平反。其三,他这人比较懂经济,也懂法,我们法庭上针锋相对。当时就有一个判断,不管多大利诱,他都不会越过犯罪界限,不是说他没有犯罪基因,是他知道怎样不罪。其四,他这个人恪守中国传统伦理,发妻、育两子,我见过他一家人,家风家教甚严。其五,他年轻时被组织选拔支边,是发展当地经济最早拓荒者,工作能力强,深得历届领导赏识。其六,他这个人非常义气,尤其对底层人,爱打抱不平,身边人对他口碑可以。其七,他创造了财富,却和富人形象完全不沾边。看上去工人、农民一样,闲不住,经常干些粗活。其八,极度自信,在我看来目空一切。我注意他这个性格特点,细致观察,他认为正确,当仁不让,原则性极强,不妥协。其九,悯人之心,他从事律师多年,为有钱人代理打官司,不仅收钱、还收大钱。遇上没钱人找他帮忙或咨询,他倾情尽义务。其十,口无遮拦,自己却觉得无所谓,认为不说假话,不害别人,不怕别人把他怎样。我想,他这一次成为“热点事件”人物,就是他说的那句无防备“记者”之心的“别说一千万,一个亿我也有”,被记者选取做文章标题,挑动了公众视觉神经。 李永先有没有贪腐?是否在带领家族脱贫致富中利用其“国企高管”身份进行关联交易或利益输送,所谓靠山吃山,取得不义之财,也就是媒体拷问:李永先亿元家产是不是清白?这个我不了解,无权多说。但我还知道李永先有几点:1、他实际不是国企“行政”高管,他在企业领导决策中,只负责从法律上为企业决策提供意见。2、他家族企业范围,正如媒体报道的农场、招待所等,还有地产投资类,与煤、电都无关。3、李永先以他头脑、性格秉性,我接触观察他,精明,擅用法律维护自己,嘴不让份,得罪人。我帮忙诉讼那位向李永先借钱,不打算还,官司打不赢,又斗不过,对李永先恨之入骨。我通过诉讼才弄清了里面事情。我看过他向中纪委举报李永先材料,就是李永先有钱,认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他以为敢实名,这就是真实,纪委没那么简单。也就是说,李永先不止一次被一人举报,纪委也调查多次。记得我说起被举报这种事,李永先反问我,“有钱也是罪过?”我心里暗想,钱不是好来的,应该没底气这么问吧! 我对这一次“热点事件”中李永先,记者、媒体、网友的感受和印象如下: 李永先是中共的一个符号,为自己说出的一句话背负“自证清白”责任,也是“人言可畏”。李永先真有问题,再普通不过的一个违纪、违法事件。可但是,李永先真还就“出污泥而不染”呢,这有可能吗?在普遍认为中共“无官不贪”的思维定式下,那他身上的符号意义显得弥足珍贵。但问题是谁会相信呢?进一步说,公众怎么能不怀疑当地组织,怎么能不认为李永先有“关系网”,“保护伞”,“官官相护”呢?一个网友跟帖:“看完了报道,感觉李永先的情况,已经多次被举报,纪检部门查过不知一次二次了,如果真有问题,早被拿下了,估计是擦边球打得好----法无禁即可为”。因此,不排除李永先懂法,善用“法无禁止”,那他赚的钱就不违法、或不违纪。真没有问题的李永先,纪检部门总不能没问题找问题出来,岂不制造“冤案”。那么,社会公众不依不饶,什么也都不相信,看来只有习近平御批,王岐山督办。李永先真没问题的话,谁批办也白搭,除非“欲加之罪”。我不信李永先有这么高“身价”惊动圣驾。那习近平是不是又成为李永先保护伞呢?这说明一党执政下“自证”很难。真调查不出李永先有问题,最难办和挠头的是纪检部门,如何交代,如何回应公众,怎么就查不出问题来呢?有一位网友给出选项:李永先这么牛逼,不是真清白,就是后台太硬。可悲就在于人们铁定中共“无官不贪”,腐败透顶,宁信有“后台”,不信有“清白”。 记者报道“热点”新闻本无可厚非,但这位“深读”记者李明德,难免有“居心叵测”之嫌。如不是某种利益驱使,起码不是一个有职业素养或对新闻负责的记者。我看法就在于,他把李永先一句“别说一千万,一个亿我也有”作为文章小标题,吸引公众眼球,这就把新闻视线从举报者原本提供的有证据可做支持的“事件”转移到李永先自己说的“一句话”上,李永先吹牛也可能说这种话,莫非媒体都报道,或纪委都去查吗?问题关键一点,所谓“千万购房”举报背后掩盖的可能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利益博弈。举报人说他不认识被举报人,也从来没见过面,他就是“想知道怎么一回事”,甚至不怕媒体把自己名字公开出来,媒体再配以“师级退役军官”醒目身份,这种“实名举报”实属罕见。明知其中“债务纠纷”,却通过采访李永先时,捕捉到“举报人”不敢凭空乱说,被举报人“不打自招”一句话,再用放大镜“放大”报道出去,估计那位债务人武玉珊,喜出望外,有了一个意想不到的“收获”。最难受的应该是李永先。他说出口这么一句话,一定有前言后语,在什么“语境”下说出口,炫富还是平和回答记者呢?记者釆访应该有录音,一听便明。如果说,脱离了新闻的客观、真实、公正性而“制造热点”,真不知道这个记者意欲何为? 大陆媒体普遍跟风报道。一个“热点新闻”出现,有思考的媒体不多,舆论一边倒,还不知道真相是什么,纷纷加入炒作。显然,被卷入與论漩涡成为中心人物李永先,媒体极力想通过对事件报道给人们带来对权力、贪腐遐想与推理。好在李永先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说明其中事情原委,媒体很快从开始的标题都是“千万购房41套”,转为“购41套实为顶债”(或债务纠纷),再往后,离开原来报道主线,变成紧盯李永先亿元家产是否清白,再后来关注点转向纪委介入、调查。我观察大陆媒体报道“热点事件”几点现象:其一,绝大媒体都是转发报道,有的原标题转,有的改了标题转;其二,媒体之间也不一样,有的媒体一天就这一“热点事件”多次组稿、发稿,前后看得出来,一次比一次更能接近事实或真相。其三,媒体一哄而上转发、炒作,也有媒体并不跟风报道,冷静观察、谨慎发声,尽管不多。譬如,《观察者》5月23日早晚共发两文,前一篇,“退役师级军官举报原国企高管花千万购房”,后一篇:“师级军官举报高管1天买41套房 原来是一场乌龙”。又如《第一金融网》发文:国企高管购41套房是个反腐伪命题,作者:刘正猛。这让我想起大陆媒体对“雷洋事件”的报道发酵过程。媒体起初一边倒,都站在警方话语立场上,听信警方说法,雷洋嫖娼、妨碍警方执法。直到《新华社》发出鲜有不同声音,舆论才开始冷静、客观,报道随之转向探究事实与真相。其四,新华社发稿具有引领舆论导向风向标作用。不仅这一次的“热点”,“雷洋事件”也一样。在大陆媒体管控下,网友说什么,形不成大气候。网管可以删帖、屏蔽、关闭评论,甚或不允许发稿。因此,看大陆“热点新闻”还得关注“舆论风向标”。 这次注意看网友评论,是我知道李永先,比人多了解一些背景,就好比“毕福剑事件”,我当时就参加了那个饭局,还和老毕私交不错;再如“雷洋事件”,涉事警察和我沾亲。对发生的事件不听媒体“忽悠”,我可有自己的判断。这次看网友评论也一样。大多网友都跟从媒体,发表情绪化、很雷同意见,无外乎一致痛骂“腐败”。持怀疑、有思考提问的并不多。有一位网友看了报道很纳闷,发表看法:师级退役军官,应该更了解军队腐败,怎么关心起国企高管,他又不认识,从来没见过。我看了心中暗笑。再有就是那位说李永先懂法,知道“法务禁止即可为”的网友,切中我知道的李永先。应该说,网友发表意见,多都是看媒体怎么说,再加入自己看法。媒体今天这样说、明天又那样说,网友跟着这样说、那样说。也就是人云亦云。但还有一些网友意见,既不跟随媒体走,也不看事件本身究竟怎样。比如“仇官”、“仇富”,逢“官”必骂,逢“富”就恨,全按自己意志心情,符合自己判断,不对也对,不是也是。反之,对也不对,是也不是。 我尤其觉得大陆“热点事件”真还可以炒作出来。所谓“热点素材”无处不有,也无处不在,尤其自媒体时代。李永先这么一个全国名不见经传的人,被冠以“国企前高管”遭举报、曝料,自己又说了一句“雷人”话被记者放大,竟成为百度搜索“网络名人”,还登上了“新华网”、“人民网”这样的官媒版面。,再有,记者职业有着“天下为公”的圣洁。大陆媒体缺乏自由,记者讲真话遭排挤、被打压,我对记者不但尊敬,而且抱同情心,这个我不会改变。但是,透过李永先这个“热点事件”看,大陆媒体记者,如果所报道不属于客观突发事件一类热点新闻,例如“雷洋事件”,而是记者带有主观性和一定炒作目的使其报道成为“热点事件”的,很难认为这其中没有商业利益。 总之,大陆形形色色“热点事件”,反映社会陷于一种失序、焦虑状态,人们缺乏安全感。李永先包括他家人,这一回算是有切身体会。原本依法诉讼的债务纠纷,而记者、媒体一掺乎进来,演变成全国“反腐事件”。当然,一切都还要看后续结果。我手上有李永先联系方式,这期间,我曾想过打电话给他,仔细考虑还是算了,各种原因不便,他本来吃了记者采访亏,我别在引起他误会。我所写仅限先前知道的李永先。还有,我曾去过李永先办公室,入门口一幅全家福照片,他和爱人端坐前面,后面是两个儿子、儿媳和一孙一女,令人羡慕。我当时用手机拍下了。只是这种情况下,不经允许,不便于放进博文里,也罢。我将会继续关注李永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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