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上春树 (资料图) 一年一度的诺贝尔文学奖揭晓了,获奖者是美国民谣诗人鲍勃·迪伦。此前,小伙伴们是不是又期待又害怕:除了关心中国作家能否再折桂冠,还要操心连续多年“陪跑”诺奖的日本作家村上春树能否拿奖。 凭借《挪威的森林》《海边的卡夫卡》《且听风吟》等畅销书扬名世界的村上春树,被称为“最悲情的诺奖陪跑”,他的“御用中文翻译”林少华曾调侃自己每年10月被媒体“围攻”的情形:我真心希望他赶快得了算了,一劳永逸,要不然每年跟着预祝,太折腾了。 其实,除了村上的书迷,有多少“吃瓜群众”只是冲着他“陪跑专业户”的头衔来凑热闹的?又有多少人知道,村上本人是怎么看“陪跑”这件事的? 今天,为你还原一个真实的村上春树,也许他跟你想象中的很不一样。 林少华与村上春树(资料图) 资深文青:“离经叛道”的爵士酒吧老板 “翻译了20多年,和村上见了2次面”,在林少华眼中,村上春树一副“永远的男孩”形象:灰白色牛仔裤,三色花格衬衫,里面一件黑T恤,挽着袖口,露出的胳膊肌肉隆起,手相当粗硕。小男孩的发型,中等个头偏矮,没有挺拔的身材,没有洒脱的举止,没有风趣的谈吐,走在路上也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说话时,眼睛不对着你,而是看着桌面,和他书里面的男主人公一模一样。 1949年,村上春树出生于日本京都,父亲是大学教授,母亲是家庭主妇。他从小嗜读若渴,在成长过程中,对西方文学情有独钟,而“从来不曾被日本小说深刻感动过”。加之他后来常年旅居国外的生活经历,让他的作品有种对本国精神的刻意远离,虽是日本作家,但作品却“不日本”。 年轻时,村上春树也有过一段“离经叛道”的岁月:离开了大学,没有完成学业,并且还结了婚,又借了钱开了酒吧,然后每天沉迷于自已最爱的爵士音乐。村上经营的爵士乐酒吧,白天卖咖啡,晚上做酒吧,他还以自家宠物 “彼德猫”为它命名。 有人说,中国文艺青年必读三大家:玛格丽特·杜拉斯、张爱玲和村上春树。村上作品中流露出的气质,与他本人的爱好密不可分:喜欢西方音乐、菲茨杰拉德(代表作《了不起的盖茨比》)、雷蒙德·卡佛(被誉为“美国的契诃夫”)、美食等,这些都是文艺青年们的最爱。 虽然无法一睹酒吧昔日的光景,但从村上近年来展示的书房照片中,我们依然能看到他深入骨髓的文艺气质。 书房整整齐齐,村上春树的书桌是个长条桌,有点类似酒吧吧台的长条桌。(资料图) 桌上满满的黑胶唱片,村上的书房更像是唱片店,连墙上挂的照片都是关于音乐的。(资料图) 奇妙转折:一场棒球赛令他“突发奇想” 在1978年4月1日下午一点半左右,酒吧老板村上春树突发奇想,做出了一个改变他人生轨迹的决定。 村上回忆,他当时坐在神宫球场的外场观众席上,一个人一边喝着啤酒,一边观看棒球比赛的。“我最喜欢的球队是养乐多队,当天是和广岛队比赛。养乐多队在一局下上场的第一棒是个美国人,大卫?希尔顿。……我记得很清楚他是当年的打击王,总之,投出的第一球就被他打到左外野,二垒安打。就是那时我起了这个念头:我可以写一本小说。” 此后每天,爵士酒吧打烊后,他就用文具店里买来的钢笔和纸,在爵士乐的沐浴下,诉说一种村上式的孤独和忧伤。 29岁时,村上春树写出了他的处女作《且听风吟》,一举获得日本群像新人奖。 “逃离”日本:旅居海外寻找一张安静的书桌 成名后,各种出版邀约、媒体采访、公众活动等扰乱着村上春树的写作计划,为了“躲避”外界的纷扰,他开始断断续续在国外旅居。 1986年,村上与妻子赴欧旅居3年。在国外几乎与世隔绝的状态中,他只管埋头大写特写。当他带着一摞厚厚的稿纸再回到日本时,谁都没有想到,这部小说将疯狂畅销——《挪威的森林》使村上春树“从一个作家变成了一种现象”。 1990年秋天,刚从欧洲回国的村上,为了寻找一张安静的书桌,再次收拾行囊上路,去往美国普林斯顿。期间,他创作了《国境以南,太阳以西》和《奇鸟形状录》。 村上坦言,规律的作息时间是他多年来持之以恒写作的保障。他曾在回忆录中详细地描述过自己一天的活动:每天早晨四点钟起床,然后一直写作,直到中午,下午长跑训练,逛逛二手音像商店,最后在下午九点钟时和妻子回家。 诺奖“陪跑”:诺奖不怎么合我的心意 跟突然决定将写作当成职业一样,1982年的秋天,村上春树开始跑步,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种巧合。有网友笑言,村上春树这么喜欢跑步,是不是一开始就注定了他“专业陪跑”的命? 不过村上春树可不这么认为。对于拿奖和“陪跑”,他回答:“可能性如何不太好说,就兴趣而言我是没有的。对于我最重要的是读者。而诺贝尔文学奖那东西政治味道极浓,不怎么合我的心意。” 如果真拿到了诺奖,也许对村上春树而言,反而是“恶梦”。村上曾说:“我的弱项之最是仪式、致辞和派对。如果这三者联袂而至,那简直就成了噩梦一场。”。 村上春树 (资料图) 跑步健将:看完“跑步哲学”,你会更懂他 作为一个标准的摩羯座,村上做事也好似都与耐力有关,而且需要极强的耐力,除了写长篇小说,还有就是坚持跑步。 一开始是为了戒烟和减肥,但村上意识到,写小说最终是个体力活:“如果你每天都写作,你就必须要强壮。当然,你的头脑也同样健康。但是首先你要身强体壮,这非常的重要。头脑和身体都需要健康。” 从33岁开始跑步,村上已经坚持了三十多年。在1991年,他就用3小时27分跑出了自己的马拉松最佳成绩,相当于每5分钟跑一公里。 为了总结自己的跑步心路历程,他还写下了《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寻找自己跑步的意义。正如他思考的:“我写小说的许多方法,是每天清晨沿着道路跑步时学到的”。 文末,选摘书中总结的几条“跑步哲学”,看完,你会更懂村上春树: 1、坚持的哲学 萨默赛特·毛姆写道:“任何一把剃刀都自有其哲学。”大约是说,无论何等微不足道的举动,只要日日坚持。从中总会产生出某些类似观念的东西来。我也衷心地想对毛姆的观点表示赞同。 所以作为一个写作人,抑或作为一个长跑者,就跑步来写些个人的、点点滴滴的文字,还以公开出版的形式发表出来,也算不得太过离经叛道。这恐怕是一种颇费功夫的性格:一个不写成文字就无法顺利思考的人,想找寻自己跑步的意义,非得动手一个字一个字写出这样的文章才行。 2、输赢的哲学 一开始我就打过招呼,说我不是好胜厌输的性格。输本是难以避免的。谁都不可能常胜不败。在人生这条高速公路上,不能一直在超车道上驱车前行。然而不愿重复相同的失败,又是另一回事。从一次失败中汲取教训,在下一次机会中应用。尚有能力坚持这种生活方式时,我会这样做。 3、独处的哲学 希望一人独处的念头,始终不变地存于心中。所以一天跑一个小时,来确保只属于自己的沉默的时间,对我的精神健康来说,成了具有重要意义的功课。 至少在跑步时不需要和任何人交谈,不必听任何人说话,只需眺望周围的风光,凝视自己便可。这是任何东西都无法替代的。 4、初心的哲学 下次参加全程马拉松,我要回归初心,从零出发,发奋努力;周密地训练,重新发掘自己的体力。将每一颗螺丝都仔细拧紧,看看究竟能跑出什么样的结果来。这就是拖曳着痉挛的脚步蹒跚在寒风中、被许多人超过时,我心中想的事情。 5、打磨的哲学 每日跑步对我来说好比生命线,不能说忙就抛开不管,或者停下不跑了。忙就中断跑步的话,我一辈子都无法跑步。坚持跑步的理由不过一丝半点,中断跑步的理由却足够装满一辆大型载重卡车。 我们只能将那“一丝半点的理由”一个个慎之又慎地不断打磨。见缝插针,得空儿就孜孜不倦地打磨它们。 6、超越的哲学 跑步对我来说,不独是有益的体育锻炼,还是有效的隐喻。我每日一面跑步,或者说一面积累参赛经验,一面将目标的横杆一点点地提高,通过超越这高度来提高自己。至少是立志提高自己,并为之日日付出努力。 我超越了昨天的自己,哪怕只是那么一丁点儿,才更为重要。在长跑中,如果说有什么必须战胜的对手,那就是过去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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