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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象中的公社所在地 |
| 文革“复课闹革命”期间,我所在班级教室旁的一间小屋原是教研室,被用作一个造反组织的驻扎地,其挂出的牌号曰“人民公社”。我端详许久这个匪夷所思的名号,着实想不出其意味若何。在我的意识里,人民公社存在于农村,而驻留城里尤其是学校里是莫名其妙的事。虽然我们背靠“人民公社”,却从未想到个人会与其有什么瓜葛。然而冥冥之中却不可思议地将公社与我个人悄悄地联系了起来,那是不久之后我被发配到东北乡村,身临其境地与公社展开了零距离接触的所谓上“山下乡运动”。
我被“分配”的县坐落于松辽平原西端,东临嫩江,西接内蒙古草原,南濒洮儿河,北靠黑龙江省的黑土地,其名称由两个去声字相连结,拗口难读,当地人不得不把第二个字念成阳平调,才觉口顺耳清。这两个字分别取自过去的两个县级单位名称,是于1940年代末合成一县的,其中后一字所代表的县级单位就是我被发往的公社所在地为县址的县名中一字,据说那里的人至今仍然对并县之事耿耿于怀。
公社所在地在并县前的模样由于缺乏影像资料而不详,但其规模样式还是口耳相传存留下来,当然也难免挂一漏万、错讹间杂。据说当年曾有一座三层高的楼------炮楼,兴许是日本人的“杰作”。日伪统治时期,当地老乡与日本人没少打交道,有时仅仅因为在屋里抽“蛤蟆头”(一种劲道的烟草)而被打,而日本人的招数又狠又歹毒:让两中国人互抽耳光,谁不使劲就挨踹,结果越打越使劲、越打手越重,最终两人口鼻窜血,倒地不起。这种打法,老乡称之为“打协和嘴巴子”。
并县之后过了10几年便到了公社化时期,公社所在地日渐像模像样,然而行政鞭长莫及的地方还多有存在,譬如公社下辖的一个地方被一帮土匪盘踞,形成一个屯子,干部不轻易进,外人不敢在那儿过夜,形势特别棘手。上边无奈,只得在其中选了个赶大车的当队长充当“白手套”,施行间接管理。于是,什么政治运动、文件学习、公社活动全部与其不相关联,简直成了地方自治。这说明当地民风强悍、藏龙卧虎并非虚妄之谈。当然这种“离心离德”倾向不会容忍长久,最终会归于平静。
公社化10多年后我被“下放”到此,住在从属于该公社一个生产大队下辖的一个生产队,离公社所在地8公里。我很少去公社所在地,它给我的印象就是一个大屯子,或者所是几个小屯子的集合体,其居住者和它下辖地方的人别无二致,灰头土脸,不干不净。然而因了剽悍民风,此地突发事件频现,诸如凶杀案件隔两三年就发生一次,经常是群死群伤,甚而至于连接我们的干部亦死于非命。与此同时,国外敌对势力“亡我之心不死”,有几次夜间有不明飞机飞过时,亦有信号弹直飞云霄,待寻到信号弹腾起之处却一无所获!不过,这样的情形越到后来其频率便越低,最后消失殆尽。
公社所在地的房屋与其他屯子并无二致,大都是低矮破旧的干打垒,除了卫生院、邮局、商店、政府等装饰若干红砖外。由片片土屋所簇拥的是一条东南西北走向的土质大道,大道上行驶的是骡马大车,绝少汽车通行。每日通过一辆从县开来的长途客车,成为热闹一时的风景。比我所在大队宽阔得多的土道上有时走过干部服上兜儿别钢笔的人,神色凝重。道旁供销社比我所在大队的大得多,里面玻璃柜台和县里的毫无二致,隔着玻璃可以看到摆成“品”字形的水果罐头,旁边写着“展品不出售”。呵呵,短缺经济的特色嘛! 公社化时期没有照片留下,幸亏我的学长在1990年代曾返回原公社所在地并留影于政府门前,正好可与现时做一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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