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馮學榮:日俄戰爭是為了爭奪東北嗎? 對於1904年在中國東北地區打響的“日俄戰爭”,不少歷史讀物是這樣說的:“日俄戰爭,是日本和俄國爭奪東北的戰爭,是一場狗咬狗的較量。” “狗咬狗”的定性,大概並沒有錯,但是如果說“日俄戰爭是為了爭奪東北”,恐怕是“關窗讀史、閉門造車”的結果,很難認為是可以成立的。 那麼“日俄戰爭”到底是為了爭奪什麼呢? 這還得從甲午戰爭說起。 甲午戰爭之後,朝鮮成立了一個名叫 “大韓帝國” 的國家。在此不得不提到:許多歷史讀物說“甲午戰爭之後、日本吞併了朝鮮”,其實這也是不準確的。事實上,甲午戰爭之後,日本並沒有吞併朝鮮,反而是在朝鮮成立了一個號稱“帝國”的國家——“大韓帝國”。“大韓帝國”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日本的影響,但同時在大體上也是基本算是一個獨立的國家。這才是更接近事實的表述。 “大韓帝國” 成立之後不久,它的宮廷內部分裂成 “親日” 和 “親俄” 兩派。俄國的勢力,在“大韓帝國”的朝野,迅速滲透。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 1、大韓帝國的財政、軍事等方面聘請大量俄國人為顧問; 2、俄語學校在大韓帝國的京城漢城出現; 3、咸鏡道的礦山開採權被俄國人攫取到手中; 4、大韓帝國辭退很多日本顧問; 5、日本守備隊被大韓帝國裁減; 6、一些日本外貿商人被大韓帝國驅逐。 .......... 換言之,甲午戰爭產生了“大韓帝國”,而“大韓帝國”卻開始排日。於是,日本對“大韓帝國”的排日行為,感到十分不滿、而且認為韓國人 “忘恩負義” 。當年的日本人認為:日本把朝鮮從大清國的“枷鎖”中解放出來,朝鮮卻倒向俄國的懷抱、對抗日本,同時也感到恐慌。關於這個,諸位可以參考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年1月第1版的《大本營陸軍部摘譯》,在第47頁。 總之,甲午戰爭之後,朝鮮半島成為了日本和俄國互相爭奪的對象。 為了解決對朝鮮半島的控制權,日本開始與俄國談判。人民出版社出版、由井上清所著的《日本帝國主義的形成》在第42頁揭露:日俄兩國談到1898年,日本外務大臣西德二郎向俄國駐東京公使提出了“朝鮮歸日本,東北歸俄國” 的建議,但是,這個“分贓”提議被俄國公使拒絕了。 這個事實說明了:在當時日本的眼中,對日本而言最重要的並不是中國東北,而是朝鮮半島。日本要朝鮮半島,寧可不要中國東北,它也要朝鮮半島。 在日俄兩國為了爭奪朝鮮半島曠日持久的外交談判當中,突然發生了對日本更加不利的事態:1900年爆發了義和團運動,沙俄軍隊以“義和團危及中東鐵路安全” 為由,出兵東北,閃電式地占領了大清國東北三省的廣大地區。並且俄軍在東三省駐軍,賴着不走,這個軍事占領的事實,一共持續了四年之久的時間(1900-1904)。 沙俄的軍隊盤踞在大清國的東北大地上,日本坐立不安。日本認為:大清國的東北土地與朝鮮半島僅是鴨綠江一水之隔。一旦宿敵沙俄經由中國東北殺進朝鮮,日本四島則不再安全。《大本營陸軍部摘譯》這冊史料在第61頁揭示:當時的日本人認為:“占有朝鮮,是日本國防的絕對必要。絕不允許他國染指。” 此外,商務印書館1959年11月初版的(日)東亞同文會編《對華回憶錄》在第250頁記錄了當時日本外務大臣小村壽太郎在日本議會上發表的演說。小村壽太郎當時是這樣說的: “各位皆知:韓國之獨立和領土的完整,是帝國(日本)安全康寧所不可或缺,這一直是我們的國家大事。中國東北一旦被沙俄侵占,則朝鮮就難免受到沙俄的侵蝕,則東亞的和平,就成為不可能……” 又如,《大本營陸軍部摘譯》在第58頁也記錄了當年日本陸軍參謀本部總務部長井口省吾的演說。井口省吾認為: “……俄國在滿洲迄未撤兵,對(日本)帝國之未來,其後果堪憂,故不能置之不問。為排除對帝國將來之危害,帝國應與英美兩國共同向俄提出撤兵要求,且必須使遠東的永久和平得到切實保障,如英美兩國不同意共同提出,則帝國也應單獨與俄國公開談判。萬一談判破裂,以和平手段不能使俄國接受我方要求時,即使訴諸武力,也必須貫徹帝國之目的……” 讀到這裡,讀者應該明白了吧:沙俄的軍隊侵占了中國東北三省,日本感到朝鮮半島乃至日本四島受到了俄國的軍事威脅。這才是最重要的事實,也是日本發動日俄戰爭最主要的原因。 1904年2月6日,日本向沙俄發出《最後通牒》,一共有如下六條: 1、沙俄和日本在大清國的商業利益應該均等; 2、沙俄承認日本在朝鮮的特權,日本承認沙俄在中國東北的特權; 3、朝鮮鐵路與中東鐵路實行連接聯運; 4、如果沙俄不從大清國撤兵,則日本就要出兵朝鮮; 5、沙俄不得干涉日本在朝鮮的作為; 6、廢除以往日、俄之間關於朝鮮的一切條約。 什麼叫 “最後通牒”?最後通牒,有以下兩層意思: 1、這是日本所能接受的最優惠、最讓步的條件,不能再商量了; 2、如果連這麼優惠的條件,俄國都不答應,那麼日本只好動武。 以上最後通牒一共六條,讀者如果是明眼人,應該能毫不費力地讀出來:除了第1條是關於大清國的商業利益以外,第2、3、4、5、6一共五條,日本都是為了朝鮮。換言之,日本向俄國攤牌、叫囂動武,主要是為了爭奪朝鮮。 拖了兩天,沙俄沒有回覆,1904年2月8日,日本軍隊夜襲旅順口的沙俄艦隊,悍然打響了日俄戰爭。 打了一年多,一直打到1905年的“對馬海戰”之後,俄國才與日本談和,並於當年10月14日簽署了日俄《朴次茅斯和約》。 看一個國家發動一場戰爭的動機和目的,戰後的和約是很好的切入點。 《朴次茅斯和約》的英文名叫《Treaty of Portsmouth》,讓我們來看看日本在這個和約裡面,向沙俄要的是什麼東西。 首先看第一款,但是它很枯燥無味,寫的是“停戰”之類的套話,不必深究它。 第二款很關鍵,它的行文如下: The Imperial Russian Government, acknowledging that Japan possesses in Korea paramount political, military and economical interests engages neither to obstruct nor interfere with measures for guidance, protection and control which the Imperial Government of Japan may find necessary to take in Korea. It is understood that Russian subjects in Korea shall be treated in exactly the same manner as the subjects and citizens of other foreign Powers; that is to say, they shall be placed on the same footing as the subjects and citizens of the most favored nation. It is also agreed that, in order to avoid causes of misunderstanding, the two high contracting parties will abstain on the Russian-Korean frontier from taking any military measure which may menace the security of Russian or Korean territory. 這個“第二款”寫的是什麼呢? 我將它翻譯如下: “沙皇俄國政府承認:日本帝國政府在朝鮮享有政治上、軍事上、經濟上的無上利益。俄國保證不阻止、不干涉日本帝國政府在朝鮮採取的指導、保護、控制措施。俄國承認:俄國臣民在朝鮮享有和其他列強的臣民同等的待遇。換言之,俄國臣民享受其他列強臣民的最優惠待遇。為了避免誤解,日俄兩國約定:不在朝、俄兩國之間的地帶採取軍事措施、以免危害俄國和朝鮮的領土安全。” 看懂了吧?總之,就是一句話:從今以後,朝鮮半島歸我日本控制,你沙俄給我從朝鮮半島滾得遠遠的。注意:這是整個和約當中的第一個要求、首要的要求、開門見山的要求。換言之,這是日本通過“日俄戰爭”最迫切的、最想要爭取到的東西。 第三、第四款,也是套話,實質性不強,不談。我們直接看第五款: The Imperial Russian Government transfers and assigns to the Imperial Government of Japan, with the consent of the Government of China, the lease of Port Arthur, Talien and the adjacent territorial waters, and all rights, privileges and concessions connected with or forming part of such lease, and it also transfers and assigns to the Imperial government of Japan all public works and properties in the territory affected by the above-mentioned lease. The two contracting parties mutually engage to obtain the consent of the Chinese Government mentioned in the foregoing stipulation. The Imperial Government of Japan, on its part, undertakes that the proprietary rights of Russian subjects in the territory above referred to shall be perfectly respected. 以下是我對“第五款”的翻譯: “沙皇俄國政府在中國政府同意的前提下,向日本帝國政府讓渡以下的權益:旅順港、大連及其領海、及其租借地和附屬於租借的不動產、建築物。日俄兩國同意:以上權益的讓渡,需要經過中國政府的同意。日本帝國保證尊重上述地區內俄國臣民的專屬權利。” 看懂了沒?這是日本要沙俄轉讓兩個租借地給日本:一個是大連,另一個是旅順。說到這裡,筆者不得不指出:由於沙俄和大清國在1898年簽署的《旅大租地條約》,當時這兩個地方,是沙俄的租借地。 再看第六款: The Imperial Russian Government engages to transfer and assign to the Imperial Government of Japan, without compensation and with the consent of the Chinese Government, the railway between Chang-chunfu and Kuanchangtsu and Port Arthur, and all the branches, together with all the rights, privileges and properties appertaining thereto in that region, as well as all the coal mines in said region belonging to or worked for the benefit of the railway. The two high contracting parties mutually engage to obtain the consent of the Government of China mentioned in the foregoing stipulation. 我對“第六款”的翻譯是: “沙皇俄國政府在不索求補償、但是需要徵得中國政府同意的前提下,向日本帝國政府讓渡從長春府、寬城子到旅順口的鐵路,含其支線,也包含其他附屬權益、煤礦等服務於該鐵路的權益。日俄兩國同意:以上權益的讓渡,需要經過中國政府的同意。” 很明顯,這是要沙俄轉讓從長春到旅順的一段鐵路給日本。這一段鐵路,後世稱作“南滿鐵路”。 第九款,是要沙俄割讓“庫頁島南部”給日本。這個與中國無關,相信中國讀者對此興趣不大,因此,我就不貼它的英文條款、也不作翻譯了。 日俄《朴次茅斯和約》簽署之後僅僅一個月,日本就迫不及待地和“大韓帝國”簽署《乙巳條約》、使“大韓帝國”正式淪為日本的 “保護國”。五年之後的1910年,日本再進一步、通過《日韓合併條約》、這才正式吞併了朝鮮。 換言之,日本在吞併朝鮮之前,先後打了兩場戰爭:1894年的甲午戰爭,以及1904年的日俄戰爭。 同時值得一提的是:《朴次茅斯和約》簽署之後,日本和清政府簽署了《會議東三省事宜條約》,並從沙俄手中“繼承”了大連、旅順、南滿鐵路以及一些林產、礦產。同時,日本從大清國東北撤軍,並將其控制下的大部分領土歸還給了大清國。 我想,讀者讀到這裡,總結起來應該不難了。日本發動日俄戰爭,主要目的是為了和俄國爭奪朝鮮半島,證據有如下: 1、戰前日本軍政界人士的言論和主張證明了:日本主要是為了爭奪朝鮮; 2、發動戰爭前夕日本發出的《最後通牒》的內容證明了:日本主要是為了爭奪朝鮮; 3、戰爭結束後簽署的《朴次茅斯和約》的內容證明了:日本主要是為了爭奪朝鮮; 4、戰後日本控制、吞併朝鮮的行為也證明了:日本主要是為了爭奪朝鮮; 5、戰後日本將軍事占領下的大部分土地歸還給了大清國,這個行為也證明了:日本此戰主要是為了爭奪朝鮮。 綜上所述,客觀地看,日本發動“日俄戰爭”的動機和邏輯如下: 1、日本出於國防和殖民的考慮,需要朝鮮半島; 2、俄國占領了大清國的東北三省,對朝鮮半島乃至日本本土構成了軍事威脅; 3、日本遂發動日俄戰爭,主要是為了和俄國爭奪對朝鮮的控制權; 4、旅順、大連、南滿鐵路、庫頁島南部,這些都是次要的、順帶性的“戰利品”,並不是日本發動日俄戰爭的主要目標。 這才是更接近歷史事實的說法。只有通觀中國、日本、俄國三方面的材料,才能得出這樣的結論。 我們有一些歷史愛好者,出於閉塞的角度和狹窄的視野,看歷史問題僅僅從自己的立場和眼界出發,所以看不到關於日俄戰爭比較全面的材料,也看不到朝鮮半島是日俄戰爭的焦點,所以才會得出 “日俄戰爭是為了爭奪東北” 這種“一葉蔽目”的史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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