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實施的是案例法,罪與非罪的界線象霧象雨又象風。要看律師的本事才能顛倒黑白。假如中國政府也效仿美國政府,立法禁止把中國製造的一些東西帶入中國的非邦交國。這樣以來,如果有美國妞在梵蒂岡用蘋果手機自拍然後在臉書上炫耀,立刻就違法並且證據確鑿了。加罰3倍手機價。如果不交罰款就更好了。要象美國稅務局徵收欠稅一樣,加滯納金,利滾利,很快就想付都付不起了。最後列入黑名單。令所有在中國有業務的公司都不得與之往來。這樣如果蘋果再賣新款手機給她,就可以向蘋果要巨額罰款。如果沃爾瑪賣了一雙越南產的鞋給她,但鞋帶是中國產的,也要罰款。同時,只要有人舉報,就可以要求這些公司交出所有巨量的交易細節以釐清是否有違法向動態增加的黑名單上的每個人和公司提供商品和服務。即使沒有,也可以要求外國公司熟悉中國法律,培訓員工避免違法。否則繼續增加罰款直至禁止其所有業務。同時所有會計資料商業秘密也統統向中國政府公開。
可惜啊,這種法律中國還遠遠沒有實力玩。只有美國才有能力用其國內法管轄外國公司。可見美國政府不僅能強力干涉國內市場,連國際市場也不在話下。而且還是以安全和法律的名義干涉市場。中國還差得很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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