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外星生物,地球生物,人(外星人,地球人)都是最寶貴的,因為人,他們都具有造物主的“勞動與創造”的形象。而其他生命都沒有“創造”新生事物的能力。通過勞動與創造,讓人類獲得“自由”。 動物的社會性很大程度是基礎於生理和政治(雌性,蜂王,蟻王,蟻后,工蜂,工蟻)的生理性分工與狼群,鬣狗,猴群體生態的“政治”與弱肉強食的“博弈”實現。 而外星人,地球人的社會性則是通過“勞動創造的社會分工”在“契約與法律”的“市場交換”中來實現的。從而產生高度智慧的“文明”與非常複雜的社會形態! 人類的獨特性是在市場交換中,實現顯性在 “體力,智力,財富,性,資訊,知識,技能”的“不對稱性”互補,從而達到和實現隱形的對稱性(共同進步,合為一體)。 列舉兩個簡單實例: 實例一: 創世記 - 第 2 章 第 24 節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二人成為一體(隱形的“社會關係”的一體)。男人與女人 本來彼此不對稱(男女有別),但是,通過市場交換(婚姻與性交)實現了互補,二人組織成為一個“家庭”的一體。 實現顯性在男女 “性別“不對稱性”互補,從而達到和實現了隱形的對稱性(在家庭關係中合為一體)。也就是說男女在家庭的社會關係中的(隱形對稱)中實現互補。這種隱形的社會關係並不是肉眼顯而易見的。 實例二: 資本家與工人,產生了“企業”形成了一個社會關係的實體。 資本家出錢出管理出資本,而個人提供勞動力(體力,或者腦力勞動)。資本家通過市場選擇最適合的工人,通過僱傭關係形成了企業(合為一體)。這種資本家與工人在“金錢與技能”方面的“不對稱性”通過市場交換實現“互補”。成為了一種新型社會關係與社會形態。 如果我們破壞這種關係,是否可以實現社會“平等”? 答案是:“NO”! 人類文明的這些新型社會關係的出現,提供了人類新的“創造”的能力。而夫妻惡鬥,破壞了家庭,勞資惡鬥導致企業破產。並不能實現人人平等,而是社會產生關係的瓦解和毀滅。創造能力的喪失。 打土豪分田地從表面上看“實現”了均貧富。事實上,破壞力市場關係和社會關係,並不能走向共同富裕。 “私有制”本質上就是“責任制”。無論是誰“擁有財富”,只要這種財富在社會上,市場上流通,讓人們通過市場機制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的交換。這些財富本質上就是全人類在“共享”。除非資本家,富人個人“消費”了,揮霍浪費!只要沒有個人消費,揮霍浪費。 “私有制”就是“責任制”。 人人發錢,印鈔票,增加稅收能夠解決“貧富懸殊”嗎? 不可能!人人發錢,印鈔票,增加稅本質上是減少“社會”整體的財富積累,生產能力儲備減弱。例如:美國生產很多軍事裝備,航空母艦,航天飛機等等,價值幾萬億。如果把這幾萬億成為稅收印成鈔票,人人發錢。美國人就人人平等,豐衣足食了嗎?不可能!日用品,個人消費財富的創造仍然需要日用品的勞動與生產來解決。 在一個開放,自由的社會。任何一個人只要通過自己的勞動創造,實現了與市場交換,就成為社會整體的一份子,一部分就已經分享並且共享了人類社會整體進步的“財富,與資訊”。 我們人類的無知與愚蠢, 就是看不到,也看不懂形形色色的“隱形社會關係的社會實體存在的價值”,例如,家庭,企業,國家機器。。。。。而是,僅僅憑藉“肉眼”和“感覺”中了“魔鬼”的鬼計。認為用個體的眼睛和“感覺”可以來判斷“是非與善惡”。
人社會性的三要素:勞動與創造,市場與交換,契約與律法
【1】人類道德基礎的起源 我們人類文明的道德基礎,法律規範,價值觀都無一例外地起源於神話,信仰,與宗教基礎。雖然,隨之人類歷史的發展,社會世俗化進程這些道德觀,法律體系,價值傳統演化,或者慢慢脫離神話,信仰和宗教體系,出現了“道德”虛無主義。然而無論是任何一種文明,它最原始的文化起源都離不開這些神話,信仰,與宗教的基因。除了最原始,最野蠻和最愚昧的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大陸以外,在埃及,歐洲,亞洲,美洲,凡是出現過人類文明的大陸,都曾經經歷過或多或少的神話,信仰,與宗教的“洗禮”。讓人類從野生動物進化成為了“人”。不再是豬,狗,貓,猩猩,猴子,蛇的畜生,或者野獸。 從此,人類的社會性導致人類文明的城邦,國家意識的產生和形成。 為什麼造物主要讓人類具有社會性。道理很簡單!神要按照自己的形象創造“人”。神是全能,全知,全智,永恆的,自有永有者。而“人”永遠不是! 世界上只要是“人”,他們就是被“局限的”,“有限的”,彼此各個方面的“不對稱性”,“不完整性”。 為了使得人具有“神的形象”,人類就必須克服人“個體”的這種局限性,不對稱性,不完整性。 這就是人類文明的“社會性”的需要。 因此, 人類的“人性”就由於兩個最基本要素:人的動物性, 人的社會性。 A) 人的社會性實現的方式:因為人的社會性目標是為了解決人個體在“體力,智力,財富,美色,性,資訊,知識,技能。。。。等等” 方面的“局限性”,“有限性”,彼此的“不對稱性”,“不完整性”。 人類整體就需要通過“社會的最有效,最優秀的市場交換,與補充”來實現。 因此:勞動,創造,自由,公平公正的市場交換就成為一種“社會”必須。而且,這種市場交換必須在特定“規範中”實現,因此社會“契約”和法律是必不可少的。 B) 勞動與創造的目的是人個體在“體力,智力,財富,美色,性,資訊,知識,技能。。。。等”資源轉變成為有“社會需要”的可“交換與補充”的價值。以實現對於社會與他人“局限性”,“有限性”,彼此“不對稱性”,“不完整性”的補充。例如:女人對於男人,孩子對於父母,工人對於農民,體力勞動者對於腦力勞動者,資本(流動性)對於權力(範疇)。。。等等, 反之亦然! 造物主創造了“人”每一個個體的在“體力,智力,財富,美色,性,資訊,知識,技能。。。。的差異。 因為,造物主不生育,也不能夠複製自己。祂只能夠創造出,形形色色的,各式各樣 不同的形態的,不同維度的生命“體力,智力,財富,美色,性,資訊,知識,技能。。。。” “局限”,“有限”,彼此“不對稱”,“不完整”的形形色色的,天使,外星人,生物,植物,動物,人。。等等。 C) 為了人類文明的這種“社會性”,上帝(造物主)就通過神話,信仰和宗教的方式“曉瑜”和“啟示”我們人類。從而形成了文字記載的代代相傳的神話,信仰和宗教的“道德觀”,價值觀和法律體系。從而鑄就了不同的“文明”形態。最典型,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上帝賜予摩西的十誡和摩西五經(上帝的直接啟示)。當然,還有很多其他“間接性啟示”,例如:各種神話,其他信仰崇拜。。。 因此, 造物主通過人的社會性,讓人類實現和具有了“神” 全能,全知,全智,永恆的形象。但是,整體從歷史而言人類是無知的,愚昧的,愚蠢的,隨之墮落與世俗化,上帝啟示與曉瑜的道德體系,律法被篡改和誤解誤導。導致人類彼此爭鬥,博弈,自相殘殺,而且愈演愈烈。 人類文明社會性的三要素:勞動與創造,市場與交換,契約與律法。每一個個體在社會文明的要素中獲得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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