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人性”的最基本啟蒙,是人類走向文明的第一步,第一個台階。 也是人從動物,從畜生進化成為“人”的第一步。最重要的一步。人類與畜生,動物的最根本區別是“人”的社會性是基礎與“彼此尊重,尊重他人自由意志和人格”的“文明社會形態”。 這種“對等性,對稱性,可互換性”是通過“自由,公平,公正的”市場交換機制來實現的。 這種“自由,公平,公正的”市場交換機制,是宇宙萬物生命存在的普遍性“萬有公理”,廣泛存在與“陽光,雨水,空氣,養料,金錢,信息,資訊,知識”等等,形形色色的流動性的“自然交換”而實現。但是,這種自然交換機制在畜生,動物與壞人惡人中被破壞(也就是 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 這就是萬物邪惡的起源。“自由,公平,公正的”市場交換的大自然法則,是建設性的,是物種升華的階梯與台階。 但是,人類在獲得體力,權力,金錢差別以後,通過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就開始不“干”人的事情了。就開始“仗勢欺人,弱肉強食”,“對等性,對稱性,可互換性破損”,逼迫,欺詐,恐駭,暴力就出現了。“自由,公平,公正的”市場交換機制受到“破壞”!“彼此尊重,尊重他人自由意志和人格的基本對稱性”完全“無意識”。 或者說是“意識受到個人慾望,情感,潛意識,靈魂”的“支配,約束,捆綁”,身不由己,情不自禁。而這種欲望常常來自於“禽獸性”,情感來自於“仇恨,嫉妒,愛”,潛意識來源於“文化,生活,宗教習慣”,靈魂來自於“魔鬼的【破壞性與毀滅性】”。 例如:最近發生的美籍黑人外教在中國求愛不成 誘拐寧波女大生至樹林砍殺?他的性慾和“求愛”來自於“禽獸”,“求愛”不成就殺是來自於魔與鬼的【破壞與毀滅】。這種人不知道什麼是“人”?至少不知道什麼是“文明人”。 有一些人總是喜歡“基礎於自己的體力,權力,金錢,善於欺騙的優勢”強加於人,逼迫,欺騙與恐駭人。而且不但逼迫強姦他人(強姦民意),而且還殺人(給人洗腦,灌輸,強迫他人接受自己的思想。規範“政治正確”這不能夠“說”,那也不能“講”)! 這些人真是畜生不如,豬狗不如(我們知道豬馬牛羊強按頭,逼迫都行不通)。這一點道理都不知道的人。這樣的人做豬狗都不夠資格!不要說是為人了。 為人一世,如果不懂什麼道理,知識沒關係? 沒有什麼高深的學問也可以原諒,無知不是“罪惡”。 但披上了一張人皮,就要對得起這一張人皮,也不算得上是在浪費資源。沒有思考能力,推理能力也無妨。就算是通過觀察畜生,動物?也應該知道人類應該比畜生,豬狗要高級那麼一丟丟?我們生活在人類文明社會,而不是生活在非洲叢林裡面的大猩猩,或者在樹枝間跳躍塗鴉的野猴子? 對於那些不知道自己披了一張人皮的人,第一課就應該啟蒙他們認識自己,認識人類社會,特別是文明社會與叢林裡面的豺狼虎豹,阿貓阿狗的區別。 否則,很多人真是無法分辨人類與動物的最基本差別在那裡。人類社會與大猩猩和猴子在叢林裡面行為的本質不同。 否則,他們完全把一張人皮, 廉價的等同於 一張狼皮, 一張猴皮,一張蛇皮! 我們作為人類,一定要看重自己。不要做賤自己。就算是不能發光發熱,做鹽做光(成為合格的基督徒,抵制腐敗,墮落),但最起碼不能夠把一張人皮,幾十年混成為一張狼皮(戰狼), 猴皮(土匪占山為王,畫地為牢,我的江山我做主),猩猩皮熊皮(強暴),或者是一張蛇皮(奸詐陰險)!如果是那樣,是不是也太廉價了一點吧。 如何檢驗,省視我們自己一個人,一個群體,一個種族的文明程度,欲望來源,潛意識和靈魂呢? 比較,不怕不識貨就怕貨比貨!比較對待他人與自己的等同性與對稱性。 一看便知。 聰明人,智慧者,文明程度高的人,在同等條件下對於他人更尊重,更寬容,更能夠理解人。 這些就是人類文明與進化程度的差別! 例如:俄羅斯沙皇對待叛逆者列寧對比與列寧,斯大林對於叛逆自己,反對者的差別是完全“不對稱”的。列寧刺殺沙皇,列寧被捕以後在監獄的監禁期間可以讀書,寫作,生活得到照顧。列寧在獄中的伙食也不錯,有麵包還有肉,他還可以按自己口味付錢去購買午飯,有牛奶和礦泉水,家裡還可以每周送三次菜克魯普斯卡婭已經被捕入獄,但她的母親見到了剛出獄的列寧,“他在監獄裡竟發胖了,而且還非常愉快”。相反,在列寧掌握權力以後,就毫不留情地末代沙皇全家被殘忍處決:對6個女人先開槍射擊再用刀刺。還有所有知情人:沙皇的女僕、男僕、御醫、廚師共4個隨從。列寧與斯大林利用國家機器“契卡”,克克勃,大清洗屠殺與自己意見不同政見者。 再例如:美國民主黨人對於“母親”“父親”這樣的“詞彙”的不能夠“容忍”(他們以包容的名義,禁止言論自由),他們完全掌握國家機器,他們就開始鎮壓不同政見者,禁止“集會示威”槍殺政治犯,關押“政治犯”,禁止不同政治觀點在公共平台“facebook,” twitter, 和youtube 表達?!與此相反,我們看到川普與共和黨人有禁止人們用什麼樣的詞和語言嗎?川普,共和黨與保守派人士關押“政治犯”了嗎?那些在美國口口聲聲要求,並且用暴力,恐駭手段逼迫他人“傾聽”自己的呼聲的人。而他們自己“傾聽”和允許他人“不同觀點”,“政治述求”被表達了嗎? 再例如:國民黨蔣介石有強烈阻止,美國代表團訪問延安了嗎?沒有!國民黨台灣政府在國際問題上像中國政府戰狼一樣攻擊,譴責阻止西方國家(尼克松,基辛格)與中共交往了嗎?沒有! 當然,從正常人情感來講,美國代表團訪問延安,尼克松訪問中國與中共建立關係,蔣介石高興嗎?不高興。但是,不高興歸不高興。他沒有濫用權力和資源(戰狼)去“抗議”美國政府。因為,蔣介石他知道美國政府有自己的自由意志,決定和誰建立關係。同理當這一位黑人教授被寧波女孩拒絕以後,不高興歸不高興。他不能夠濫用權力和資源去逼迫,欺騙,恐駭並且殺害她。
這就是:“畜生”與“人”的最基本“不同”! 無數事實證明,對於非常野蠻,彪悍,愚蠢的民族,反抗是沒有意義的(必須遠距離的隔離)。只有對於更加文明的人,文明的族群,反抗才會有效果的! 同理,對於資本家來說,工人的反抗,罷工就有效果的。相反,地主,資本家對於工人,農民,共產黨的反抗就沒有效果的,因為,會被肉體上消滅。 同理,在美國黑人的反抗,暴力是有效果的。民權運動,黑人在經濟,政治,各個方面都得到進步與利益(現在,動不動就是幾千萬的補償與獎勵,下跪舔皮鞋,教育與就業處處AA,取消文化盛行,歷史被篡改成為1619,是非黑白被顛倒)。但是,在南非,津巴布韋白人的反抗是沒有意義的,也沒有反抗的價值(因為,文明的土壤,多元文化的人文環境已經悄然消失)。 同理,在小亞細亞,在歐洲,在加拿大穆斯林的反抗是有意義的,非常有效果的。甚至於可能獲得幾千萬的巨額賠償(例如,小土豆政府,民主黨政府鼓勵,包庇,縱容這種反抗)。在穆斯林國家,基督徒,佛教徒的反抗是沒有意義的,也沒有價值(因為,基督徒,佛教徒,道教賴以生存的文明土壤,自由信仰的人文環境已經消失殆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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