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律法制是一筆糊塗帳。各種高大上的普世原則相互矛盾,有無數的坑。沒錢的人不必在乎,有點兒錢就必須養律師會計法官保護自己。陪審團是最為人治的象徵。證據不足時,意見決定。證據充足時,還是意見決定。 首先,律師客戶特權的原則去哪裡了?川普的私人律師在法庭上作證他為客戶做的髒事。這恰恰是這個原則保護的隱私,被檢方徹底擊碎。你以後還敢相信律師不會出賣你嗎?在檢方強大壓力威逼利誘下,律師本人或許不怕死,但你忍心自己的子女受連累生不如此嗎?所以律師一定會出賣客戶。許多川粉川黒只看到川普的得失,而更嚴重的是法治形象的崩塌。任何看似堅強的原則在檢方的絕對實力面前都不值一提。 其次,川普有沒有做錯事?在我看來完全沒有。封口費是私人律師付的,川普透過公司支付律師費,當然有對價關係,這個對價關係證明是合理付費,整個過程沒有稅務欺詐,充其量是文書登載文過飾非。從封口費的性質而言,這是最合理的選擇,本來就是要封口,難道自己還要明晃晃地公開寫下“封口”兩字?如果一視同仁地調查歷史上其他富人支付的封口費,哪個真會如實登記?肯定都會以各種名目掩飾真相。這就是會計律師的本職工作。合法非法界限完全模糊,任由檢方隨意。打比方,買蘋果發票開成買水果,是造假嗎?逛妓院的費用可以開發票成餐館消費,這個算造假。但封口費扭曲成律師費,更像是蘋果變水果。 第三,退一步說川普做錯事了,應該受罰。接着就有量刑比例的問題。原則又是刑責比例相當。這個18萬的封口費就算是選舉經費,在一場幾十億美元的選舉中也是微不足道的。看到一個評論說,川普34項罪名成立,一項最高懲罰就是4年,相乘之下可以把川普關個一百年。以川普的年齡,根本就得老死獄中。殺個人都沒有這麼嚴重,可見法律有多荒唐。完全背離常識。 作為普通人不可能掌握法條中各種細節。但從邏輯上不難看出檢方行事沒有一視同仁遵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美國大選是負面選舉,各種黑料在選舉前密集曝光,有相當部分甚至是造假。大家習以為常。當年希拉里選舉前放出新聞,俄國KGB掌握有川普在莫斯科酒店裡和妓女洗黃金浴的錄像,這種事如果是真的,則川普是被外國敵對政府握住把柄的人,不可以當選總統。這麼多年過去後,這個錄像仍然沒出現,美國記者當面問普京也說沒有。希拉里當年會不知道這個情報是偽造的嗎?這麼有利於她的選舉的黑料她在事實翻轉後竟然仍能撇清干係。造假抹黑對手的各種花費沒事。而川普一筆細小的封口費不如實申報,就能窮追猛打,有聯邦重罪可能被判百年。法律如此兒戲。 昨天聽NPR的評論,大家都知道定罪不是重點,而快速推進到有罪判決對大選的影響。現在很難說檢方的強力作為是否會有相反的效應,本來檢方選擇在大選前翻舊賬,單純目的是為拜登助選,結果可能變成幫川普催票。至少馬斯克是這麼認為的。在民主國家,前總統紛紛入獄,其實也彰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川普因為貪污殺人等罪入獄,判決可以服眾。現在兩次有罪判決都沒有實際受害人,完全是法律陷阱下的選擇性執法。說成是政治迫害,毫無問題。當年台灣呂秀蓮,南非曼德拉都曾是囚犯,我看大概率是川普會把自己扮演成為國殉道的英雄。而討厭他的人則更煩他。我的估計是他會因為這場判決獲得高於上次的選票數,但仍然會因為舞弊能力不足輸掉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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