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從者言》 文/林長信
1) 適逢路經示威的隊伍旁 他們的旗捍或道具將我勾跌、斷腿 不負責的革命家勉強賠了根拐杖 2) 從此人家喊我帶拐杖的女的 拄拐杖的大娘 今也,升等為有武器的巫婆 3) 就這樣以三隻腳走過一輩子 形象明確、內容空虛、生活不輕鬆 命定要立下遺囑:與杖同葬 它是我,本人僅是它的隨從// 參-《與階梯和好》林長信/2011-4-23#1107.《馬太福音10:10》《路加福音10:3》 2026-2-10#2622(隔行押韻) > 詩思:若以拐杖喻張大千先生的太陽眼鏡、長髥、潑墨畫;則張大千先生在此可喩指:名人、達官、明星、企業家、有成之人、沒出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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