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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红灯区与中国式“扫黄”的困局
   

此次赴日我从节约费用上考虑,与另一位出访人商妥后,同住在东京新宿大久保

附近一处十分窄小的学生宿舍里。没想到这个寄居之地离东京有名的红灯区就在

咫尺之遥。既然住在红灯区附近,当然没有理由绕道而行,于是那夜我怀着好奇

之心,在当地日本朋友的引导下,对其庐山真面目来了个一睹为快的近距离观察。

 

这个传说中的红灯区就坐落在东京都新宿靖国大道北侧的“歌舞伎町”。这是全

日本最大的一个红灯区,也是日本最热闹的夜生活区。

远远一看,远处灯红酒绿的风景,蔚为可观。不像香港的红灯区那么灰暗而隐晦。

日本同其他西方国家一样,性交易是合法的。所以日本红灯区的装扮看起来反

而显得大方而鲜亮。这一路上集中了夜总会、酒吧、风俗店、情人旅馆、成人俱

乐部及酒吧等娱乐风俗营业场所。街道两边闪烁的招牌上,衣着暴露的摩登女郎

正火辣辣地吸引着大批游客驻足。这里历来成为外国游客的必看之景。它在外国

观光客的心目中,几乎代表了日本情色文化的一个主要部分。

使我略感讶异的是,街头兜客的小姐中,除了日本女人和操一口流利日语的黑人男

子之外,还有好几个中国的漂亮女孩也在轻言细语地浪声调笑。熟悉不过的普通

话,一听即能让我明白个大概。

日本朋友原博文先生跟我说:“带你去一个中国人开的店里瞧瞧吧。那里或许就

有你认识的人。”我跟在他身后拐进路边一处门洞,坐电梯走进一家像酒吧一样

的小客厅。果然发现里面早已坐满了这次同来的海内外中国作家。我一眼就看到

旁边有一位眼熟的脸孔,“你就是李小牧!”我惊讶道。原来他就是被凤凰卫视

专题采访过的新闻人物——“歌舞伎町”的皮条客李小牧!

我知道他是湖南人,但不清楚他是湖南哪里人?他告诉我,他是长沙人。于是我

用长沙话告诉他说:“我也是长沙人”。这下热闹了,忽见他猛地推了一下了我

的肩膀,“NIA—NI MAMABIE!”他大叫一声,令我手足无措,只想落荒而逃。一

旁的马建,问我什么意思?我只好贴近他耳边悄悄“翻译”道;“就相当于北方

话的 ‘我操你妈拉戈壁’。” 马建点点头:“OK”。紧接着,李小牧似乎还觉

得不过瘾,又使劲推了我一把,更大一声对吼叫道:“NIA—NI MAMABIE—!”他

兴奋瞪着大眼说,“想不到你是长沙人啊!”我心想,你这老乡也太豪放了,大

厅广众之下就这么嚷嚷粗痞之言!显然我一时还不适应他的热乎之道。然而他自

己倒不觉得有什么唐突。也许这就是他在日本红灯区里纵横一方的交际风范吧。

我知道他是这条街上颇有名气的“黑道人物”之一,但使我更暗自感叹的是,他

能够把即使在日本也登不上大雅之堂的“皮条”事业也做得如此风光无限,如此

挥洒张扬,这不能不说是他独步红尘的一种生存本领。

那天夜里,文人雅士们聚在一起,自然不免又忧国忧民起来。当大伙正为如今的

共产党与过去的共产党有何不同而争得面红耳赤的时候,我却对其中一位在中日

之间来去自如的“政协委员”所发的一番宏论,感到耐人寻味:“其实我说吧,

共产党是怎么回事呢?它就是既要利用你,但是——”他加重语气说道,“它又

绝对不会真正信任你!”

……

凌晨时分,我发现李小牧显然由于长期性的生物钟错乱而疲惫得睡意连连,他的

头开始蜻蜓点水似的往桌面上直冲。我真担心他会一不小心瘫软在地。尽管他手

里还下意识地紧攥着没喝完的啤酒杯。

夜深人静,与这位异国老乡话别。走出电梯,侍立一旁的男服务生立刻毕恭毕敬

地弯腰鞠躬,“欢迎您再次光临——” 一串拖出的日语长音留在我们的身后。我

知道这服务生其实就是中国的西安人,但他这套日式礼仪俨然已被李小牧给教化

得似乎比日本人还要日本人了。

漫步在凌晨3点已过依然灯火通明、熙攘异常的歌舞伎街上,我不由感叹日本人的

夜生活竟是如此昼夜不分,乾坤颠倒。在这里,据说不少风月店面一直会营业至

天明。
忽然,我瞥见路边的橱窗里还展示着一排排比歌星林志颖似乎还要帅气的“鸭”

哥们,原来“鸭子”也和妓女一样是明码标价的,上面贴着的青春玉照,彷如菜

谱一样,令人称奇。虽然中国的广州、深圳也同样存在着类似的消费群体,但其

性交易只能转入“地下”,不得不以当年共产党做地下工作那样的方式接头和交

易,而无法像在东京这样,在阳光下进行。

博文先生打趣地调侃同行的鸣霞大姐:“大姐,有没有兴趣啊?进去看看也无

妨?”明霞马上正色道:“我对这些从来没有兴趣,真的!一点也没有感觉。”在

后来的几次交谈中,我由衷地相信,这位以“极右分子”扬名的华裔女性简直生

来就是为政治而献身的。

快走到街口的时候,我看到有两个身着黑色警服的警察在路口闲逛。这是我在后

来的几天中,看到的唯一两个警察身影。

   红灯区的街景渐渐抛在我的身后,回头远远望去,那像彩带一样醒目的黄色

荧光大字牌坊——“歌舞伎町一番街”( 意即歌舞伎町一号街),看起来与周边

艳丽的灯饰互为陪衬,一起刺破着浓黑的夜幕,显得格外迷离而飘忽。

 

红灯区虽然在中国大陆不被允许存在,但这么多年来,无论是北京、上海和广州

这些一线城市,还是许多不入流的城市,实际上都存在无需悬挂招牌的红灯区。

这已是公开的秘密。那些地方平日里风平浪静,暗娼却生意兴隆,但一到所谓扫

黄时节,人们就诚惶诚恐,风流云散。

据最近大洋网2010年10月18日披露,吉林榆树有记者暗访当地“小旅店性交易 位

置隐蔽生意却异常火热”。据该记者对榆树市环中路上那些小旅店的多天暗访,

“终于揭开环中路卖淫一条街的神秘面纱。100多米的街路上有七八家小旅店,每

家店里都有两三名‘小姐’,她们的警觉性特别高,只让熟人或熟人介绍的人进

入。而且价格十分便宜,找陪睡的‘小妹’只要给80元,且保证漂亮,岁数也小。”

“知情者说,干这行的人戒备心都挺强,遇到生面孔宁愿不提供服务,只有那些

熟人或是经朋友介绍来的才可以。”该记者写到:“来玩的人什么样的都有,有

上班的、小老板、出租车司机,还有整天游手好闲的。”

另在有“中国色都”之称的广东东莞,过去N多年来更是成了中国情色产业的“小

姐”培训和输出基地,甚至其产业都已经“ISO”化,这早已是不争的事实。鉴于

情色娱乐产业在中国并非合法化,所以东莞的小姐们常常不得不忍受老板的潜规

则,而且还得提防当地的“白道”——民警扫黄带来的人身欺辱。

据今年7月18日凤凰网报道,在东莞清溪,两名戴着手铐、亮出赤脚的的涉嫌卖淫

女子被五六名警察用绳子牵着游街示众。那两位小姐还得按照警察的指令,在街

上摆POSE配合拍照宣传。照片背后显示有不少路人同警察一起围观。此种类似“

华人与狗”的画面,令很多网友感到震惊!警察虽然抓的是特殊行业从业者,但

警察自身用这种野蛮方式进行“扫黄”,公然侵犯人权,难度就是合法的吗?许

多网民质疑,作为强大的警方,何必要如此将人当狗一样来污辱?这算不算一个

文明社会的应有风景?做为性工作者的小姐到底还有没有人权可言呢?即使是战

争年代被俘获的敌方人员,胜方也有义务按人道主义精神优待敌方被俘人员,何

况那些小姐只不过是一般的特殊行业从业者。事实上,警察在公众面前做出如此

不人道的举动,丝毫也改变不了东莞的“黄”业现状,更彰显不出警察自身的神

勇素质。因此,有网友嘲讽曰:将卖淫小姐赤脚游街,究竟羞辱了谁?

其实,最卑鄙的,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底层暗娼,而是那些动辄恃强凌弱、知法

犯法的恶警和伪善阴暗的政府官员。成都市公安局局长文强、前北京市长陈希同

以及前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被曝大量“包二奶”的丑行即为明证。中国官方在铁

的事实面前,近年来也不得不承认,中央近年大案涉案官员几乎全都涉“黄”。

 

色情业,尽管不符合中国儒家的传统道德。但也不妨承认,存在就是合理的。只

是在有的地方如有社会主义特色的中国,它是以上述不同的方式存在而已。笔者

的观点是,与其只能让暗娼遍地涌动,倒不如将之纳入正常管理的渠道。

其实今天的妓女,已非我们习以为常在传统中“被灌输”的概念,即她们都是“

旧社会”被压迫制度下的产物。现今各地夜总会里的性工作者中,很多并无温饱

之忧,只是源于懒惰或贪图享乐而下走上了这条不归之路。

性,是人性的一种必需品。刻意压抑,必使之扭曲,有限放松,则可让其自然生

长。任何一味压抑人性的禁锢性手段,都只会产生适得其反的作用。尽管中共政

府时下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形象工程而对“运动式扫黄” 乐此不疲,但这并不影

响时下贪官们流行“包二奶”玩情妇的官场潜规则。甚至也不妨碍穷得叮当响的

民工们晚上仅花上几十元人民币就可奔去隐秘的场所,在廉价的“流莺”身上满

足3、5分钟的生理饥渴。

实际上,每年的扫黄,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繁荣娼盛的制度性温床,如公款嫖娼、

逼良为娼等频繁案发的体制性生态因素。反倒是在对待那些同胞姐妹的“依法”处

置上,越来越失去人性的底线。而真正高枕无忧的嫖娼行径,却照例会安全

地避开警察当局的选择性执法。

因为谁都知道,中国大部分城市里的色情KTV、夜总会及桑拿洗浴中心的幕后老板

通常都是“后台硬”的当地官员在做靠山。这也是公开的秘密。一般的生意人,

纵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在城里开设夜总会,除非你就是雄霸一方的官员或“官二

代”。这就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如北京的“天上人间”多年来之所以盛极一

时,无人染指,就是依恃有“前国家主席的下一代”作其“铁后台”的靠山方才

有恃无恐。如果不是人走茶凉的官场潜规则作怪,又有谁敢在“太岁头上”里动

土呢?

未来的民主中国,应该在符合人性和公正法律的规范下,允许部分城市中的某块

地段划一块地作为红灯区,妓女也需像台湾、泰国那样,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后才

能获准继续经营的资格。而且她们也必须名正言顺地纳税。使一切都规入合法化

管理的渠道。现今中国许多城市里性病泛滥,奸杀幼女等恶性案件的增加,正是

因为长期性的、在没有合法化下的非常态管理造成的。

人们都知道,美国公民只要无犯罪记录,就可以合法购买并拥有枪支,而枪支并

不意味着和犯罪案件有直接的关联。这么多年来枪支的合法化,更没有导致美国

社会秩序乱得一发而不可收拾。许多西方国家都有合法的红灯区,却并不见如中

国的“黄色娘子军”大有遍地成灾之势。从经济学角度出发,每个人都是理性的,

任何事情只有当有巨额利润可得时,才会使人失去理智、铤而走险。而面对中

国实际上普遍存在而官方羞于承认的红灯区,我觉得将其合法化的负面影响反而

要远远小于不将其合法化的负面影响。其理由有二,一是将红灯区合法化,至少

可以大量减少强奸、乱伦、变态等性罪错案件的发生。科学研究表明,长期的性

压抑,会使心情容易紧张,导致犯罪较平常大增。二是红灯区的合法化不仅可以

将其暴露在阳光下,更有利于将其纳入科学、正规的管理体系中,最大限度的减

少其负面效应。

当然笔者无意放大红灯区的正面效应,而是极度反感在官方假道学的伪君子面目

下,一方面纵容伪善的官员们厚颜无耻地躲在阴暗的角落里玩弄、欺骗女性,一

方面又戴着虚伪的面具一味指责卖淫妇女的不道德。

中国式“扫黄”所面临的屡禁不绝之困局,等同于宣告与法治精神相悖的“运动

式执法”的彻底失败。事实上,给社会带来严重性罪错的,并不是日出而息、日

落而作的弱势小姐,而是压抑人性、只许州官放任性自由,却不许百姓释放一点

性压抑的特权社会及其制度环境。如何走出“中国式扫黄”的困局,使中国的“

黄色娘子军”归入常态管理,从而使各级官员得不到权钱交易之下进行情色寻租

的制度化保障,从而在法律规范下维护不同阶层、不同性别的多样化需求和权益,

当然也包括适当解决城市的农民工难以排遣的正常性需求,这对于所有追求未

来正常生活的中国人来说,也许是一个尚需时日和道德勇气来直面的未尽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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