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人心目中,最知名的黑人可能是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了。他的演说才华及在黑人中的号召力肯定不逊色于现任总统奥巴马。奥巴马之所以成功当选美国首任黑人总统,许多人都说全美黑人手中的选票是功不可没的。虽然黑人只占美国人口中的12%,但这股生命力十分蓬勃的力量是不容小觑的。有的美国白人即使心里很讨厌黑人,一般表面上也不敢随便得罪之。 走在美国的城市街头,举目四顾,总感到满街的黑人无处不在。以至于我有点儿怀疑12%这种比例的真确性。 如果说美国的黑人最初是源于我们小学课本中所了解的——都是从非洲被贩卖为奴的黑人,那么现在生活在全美各地的黑人,都是没有任何非洲认同感的、地地道道的美国人了。这就像奥巴马总统混血而来的肤色一样,既非漆黑,也非洁白,而是一个从内心意识到外表形象都脱胎换骨的新生代美国人。美国,虽然是一个典型的移民国家,但都不像中国这样,各民族从服装到方言等都大相径庭。而在美国,不管是黑人还是白人,不管是华裔还是意大利裔,至少在语言上都能互相沟通,只是在语音上有一点“黑人英语”和“美国英语”之别。 而中国人实在太复杂,即便是同处一个省份中的汉民族,在语音、语法上都有因地域差别而方言丛生,形同出境的迥异。试想一下,如果奥巴马在竞选台上演讲时,讲的是某种黑人才听得懂的方言,那么纵使他口才了得,也绝不可能一举坐上总统宝座。 一 我今年五月赴美的第一站是洛杉矶。那里的阳光之灼热,让我这个来自中国广东不怕热的黄种人,也不由感到被赤裸的日照灼射得难以招架。 傍晚降临时分,匆匆穿行在洛杉矶黑人聚居的街头,一想起1992年震惊世界的洛杉矶骚乱,心里面不免有点发毛。这个城市,除了看到街上穿梭不绝的现代化交通工具还可以让我知道这是在美国以外,满街的黑人之多简直令我感到有如蓦然之间突降非洲大地一样。 路边的树荫下,总闲站着三三两两的黑人,我加快脚步,目不旁视。迎面又走来一个埋头行走的年轻黑人。正当要与他擦肩而过时,只见他抬头看了我一眼,就听到他用很小的声音对我打了一声招呼:“Good evening!”我有点吃惊,看上去穿着这么邋里邋遢的黑人,其实比我们中国人还要有礼貌得多!可惜我当时没有及时反应过来,所以连一句回礼没有。 天色渐暗,街上车流渐稀,但黑人反而明显增多起来。忽然,我惊讶地看见一个黑人对着马路若无其事地拉开裤链,大大方方地在树下撒尿。黑人还真是活得自由潇洒啊!其实当时的光景也不过傍晚七点左右。 我发现美国黑人喜欢故意把牛仔裤的裤腰穿到腰际以下最低的位置,我很诧异他们穿这么低走路,也不会让裤子脱落下来。如果从后面看着那些黑人,简直就像提拉着裤子行走似的。我一点也不清楚这种穿法有何美感可言。但奇怪的是,从洛杉矶到纽约的黑人,仿佛都事先约好了似的的,黑人们都喜欢这么前卫的派头。好在有哈佛学历,有着良好教养的奥巴马从来不屑于那种露臀装式的打扮,否则他竞选总统肯定没戏。 二 有一天夜里,我们的车子路过灯红酒绿的洛杉矶城区,突然,我透过车窗瞥见到十字路口的街边有个年过半百的黑人,正聚精会神地抱着他那硕大的萨克斯管,忘情地吹奏着一支听来有点幽怨的曲子。我被那个黑人忘我的陶醉感所感染,连忙掏出相机拍下了一张照片。整条街头的上空,都飘荡着他吹奏出来的萨克斯风。昏暗的路灯下,稀松闪过的红男绿女,其情其景,有点儿令人意乱情迷,弥漫着那么一点儿拉美风格的浪漫情调。 车子一晃而过,很后悔没来得及多拍几张清楚的影像。我看他随着音乐的节奏,一会儿俯下腰身,一会儿仰头闭目的神态,令人心动。很明显,那位黑人只是在自娱自乐地享受着一种原生态的抒情状态。也许不为别的,只为放松身心才投入地纵情吹奏,陶然沉醉。这兴许是对“为自己而活”的最好诠释吧。黑人天生的艺术细胞,令我这个来自东方的中国人不禁也为之激赏。但我只能在美国看到,如果在中国城市的街头,如果有人如此肆无忌惮地在街头吹奏,肯定无疑会有城管或武警之类赶来驱散无疑。在我所居住的小区附近,有一个占地和足球场差不多大小的社区小公园。有一天,公园里传来那种好听的电吉他声,我遂被乐曲吸引而去,到公园里一看,原来是两位小伙子在草地上自弹自奏。弹吉他的长发飘飘,唱歌的一身牛仔装扮。约摸五分钟不到,就见两名警察径直冲进来,即刻打断了音乐的节奏。警察要求两人出示表演证。我那时还惊讶于我们这个社会还有一个叫表演证的东西!但演奏者居然也迅速拿出来了。警察把那红色的小本子拿过去翻了一下,仍然强令其马上离开。明说不准在此地演奏。无奈之下,两人只好收拾家当走人。 在中国的许多城市,普遍缺少包容另类的胸怀。凡是自由的抒发,都容易被国家机器迅速地碾碎。而只有团体操的东西,才会被发扬光大。殊不知,一个城市的文化元素,不仅包含国家的脸面,如高楼大厦之类,也应包涵城市的“个性脸谱”。这样才能打造出一个城市的独特性格。就像纽约、巴黎等城市那样,使多姿多彩的多元文化渗透到城市的每一个细节中去。 三 美国的黑人,尽管经过几代了,但大多数似乎还没有真正融入到白人的主流生活圈中去。尽管有鲍威尔、赖斯、杰克逊以及今天贵为总统的奥巴马,然而这也改变不了我看到街上排着长队宁可领救济金无所事事地度日也不愿打工的懒惰黑人,还有在华盛顿博物馆附近街上在垃圾箱里专心捡拾丢弃食物的黑人,还有在公园的长条椅上,在公共建筑的石阶上,那些或睡或躺的黑人流浪汉也十分惹眼。即使在大白天里,游手好闲、东游西逛的黑人也随处可见。 我在洛杉矶的“飞狗”车站排队的时候,看到我身后有一位肤色不太黑的黑人青年,鼻孔穿了吊环,唇边也穿了链环,耳朵更穿了金属的耳环,怪异的发型非常超新潮。我起初疑心他是不是土著居民印地安人,但看他拿起时髦的苹果手机iPhone 4在轻声聊天的熟练神态,似乎又没有与现代人脱节。 我很喜欢黑人身上那种天然的舞蹈、音乐天赋。在轻轨里,在马路上,黑人即使走起路来,都显得富有音乐节奏感,步子轻灵生动,充满生气,激情飘然。美国这个社会,只要你不违法,不对警察主动挑衅,就没人会管住你的手脚和歌喉。你只管尽兴地施展你的才情,自由地发挥你的天赋……而相比之下,中国政府是什么都想管,什么都想插手一把。大至企业的发展规划、投资方向,小至个人的吃喝拉撒、言论散步,恨不得把每个人的每一个动作都聚焦在“有关部门”监管范围之内。这样一来,一个人本该有的创造力和天赋才华就都成了“标新立异”、“目无领导”的贬义词。只要你试图在这个不自由的社会做一个自由的人,那么最终多半不会有什么好的结果。从毛泽东时代直到今天,从小学直到大学,听不听话,和会不会听话,仍然是一个学生能获得主流好评的基本标准。胡适先生说过,“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而中国教育的终极目标,就是要把一个个纯洁的、心灵自由的生命,专心培养成听话的“奴才”。 四 黑人在白人占主流的美国社会,现在已不用担心遭到歧视。 有一次我在旧金山坐公交车在中途停站时,发现车子比平常多停了一会。原来是有位坐着轮椅的残疾黑人要上车,只见司机把车门下边的台阶自动降下,以方便轮椅车缓缓升上来。黑人在残疾人专用的升降机上,轻松地操纵着他的轮椅车,慢慢拐进车厢,然后在乘客们的注目礼下,又倒车、前进、再倒车,再前进,几番折腾,总算把轮椅车停好在车厢中间一处专给轮椅车留用的空位上。然后司机还会向黑人问一声:“可以了吗?”等黑人回答“OK”后,车子才会开动起来。我注意到,在黑人倒腾轮椅的那几分钟时间里,车厢内安安静静,无人嘟哝。 这套公交车门下专为残疾人而设的升降机虽不属于高科技设备,但在首都北京的公交车上我还从没看到过。中国政府现在“不差钱”了,怎么就不自己研制或直接进口一批呢?对此,我想起有位网友说得一针见血:“企图对统治权进行永久垄断的个人和集团,其骨子里都是不可能真正爱护和尊重老百姓的!” 我想起被六四的坦克碾断双腿的朋友方政,在他长达10多年的自谋生路的日子里,当局非但不给他提供工作机会,还多次打破他自己争取到的出国比赛机会。这在民主社会里简直是不可想象的歧视现象。 美国黑人争取平等权利、反对种族歧视的历史,也就是浓缩版的美国黑人“参与政治生活”的历史。美国这个国家之所以总是显得生机盎然,就因为她是真正在让这个国家合法居住的所有国民,不管是黑人红色黄种人,不管是残疾人还是健康之人,都能享有“人人生而平等”的自由权益,即每个人都享有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利。而这就是写进美国独立宣言的开篇之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