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信仰对社会和谐会起怎么样的作用?信仰上帝对提高人类道德水平和社会发展是否有益? “圣经”是基督教徒信仰的经典。通俗地讲,“圣经”就是讲“三爱”。即神爱人,人应当爱神,人与人之间要彼此相爱。“神就是爱。”(“圣经”约翰一书4:8),基督教强调“爱神”,“爱人如己”(“圣经”马太福音22:39),“因信称义”(“圣经”罗马书1:17,3:20 -26,10:9-10),“靠着圣灵凭着信心”(见“圣经”加拉太书5:5),“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圣经”约翰福音17:3)基督徒认为,每个人都是上帝的子女,不分国籍、种族、性别与职业,………;人与人间以弟兄姐妹相待。因此,这也就是为什么基督徒会关心世界各地的兄弟姐妹,并为维护真理,伸张正义,并对弱势群体进行祷告和在一方有难就会热情相助的原因。“他施舍钱财,周济贫穷;他的仁义,存到永远。”(“圣经”诗篇112:9)。基督教实际也是协助政府实施社会福利保障的一个重要方面,基督教会对人类尤其是弱势群体的生活,健康,家庭和睦,社会稳定起到积极作用。这不仅从健康学角度,而且从社会学角度也是很重要的启示。 基督教信仰者坚信神统管一切并会审判一切被造物,无人可以例外。在对待领导人方面,要“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圣经”罗马书13:1)“我劝妳,第一要为万人恳求、祷告、代求、祝谢;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该如此,使我们可以敬虔端正,平安无事的度日。”(“圣经”提摩太前书2:1)。基督教要求信徒与领导和政权的关系是“三要”,即要尊重领导,要服从,要为领导人祷告。另外,要做到“凡是包容,凡是相信,凡是盼望,凡是忍耐。”(“圣经”哥林多前书13:7)这“三个要”和“四个凡是”无疑会有利于社会稳定,减少个人,群体对政府的敌对和暴力活动。基督徒是无条件的相信神,而有权柄者的权力是出于神的。因为我们信神,所以我们才有条件地服从有权柄者的规定,这个规定是否符合神的旨意,坚信将来神会审判的。在对每个人审判时,神绝对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恶人。半个多世纪以来在我国基督教信徒们从未由于信仰问题组织过任何对政府的集体抗争和过激的政治行动。事实证明基督教信仰仅仅是一种强大的道德和精神力量,不是挑战国家法律,法规和反对政府的政治组织。 基督教有严格的道德律法,是通过信仰提高道德水平和信仰者的素质,是通过祷告和自觉自愿忏悔达到领受恩典,完善自我(纯属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基督徒对神的“爱”是要尊守神的十项诫命“除上帝以外,不可有别的神。不可拜偶像。不可妄称上帝的名。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当孝敬父母。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不可贪恋别人的一切。”(见“圣经”出埃及记20:1-17)。人与人之间的“爱”是“要恒久忍耐,恩慈,喜欢真理,包容,相信,盼望,行为,诚实,永不止息;不嫉妒,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不惧怕。”(见“圣经”哥林多前书13:4-8;“圣经”约翰一书3:18;4:18)。这“九要九不要”无疑有利于人民素质的提高。主内弟兄姐妹不能说三道四挑拨关系“不可论断弟兄。”(见“圣经”雅各书4:11)。“不要贪图虚名,彼此惹气,互相嫉妒。”(“圣经”加拉太5:26)。“信徒不要彼此告状。”(“圣经”哥林多前书6:5-7)。崇尚“爱人如己”,道德与诚信,夫妻要相互驯服,基督徒要遵守神规定的道德律法,这无疑将有利于建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基督徒时刻都要遵循神的旨意,不可偏离。据说有个别的牧者和信徒违反教规,甚至有个别人可能会利用宗教信仰进行政治活动。还可能会有个别人以宗教为幌子胡作非为,坑蒙拐骗以致受到法办,成为人们眼中的害群之马。所有这些都违反“圣经”的教诲,也是真正信徒所坚决反对的。所以绝对不能因为出现几个有问题或做错事的人便对宗教有益于社会和谐予以全盘否定。对于一时偏激或做错事的信徒相信他们会通过祷告和深入领会“圣经”而完善自我的。在我国的宪法中规定信仰自由无疑将有益于预防热衷钱,权,性;到处假,劣,毒现象和不安定因素的发生;并会使我们的社会健康,和谐和稳定的发展,有益于民族振兴。
(http://www.jidujiao.com/ziliao/6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