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10: 1-31」“耶穌從那裡起身,來到猶太的境界並約旦河外。眾人又聚集到他那裡,他又照常教訓他們……。”在馬可福音第十章的這段經文中記載了,主耶穌從迦百農來到猶太的境界,群眾又聚集到祂那裡,主就教訓他們。這時法利賽人來問耶穌說:“人休妻可以不可以?”他們想借摩西有關休妻的律法來試探主。耶穌回答說:“摩西吩咐你們的是什麼?”他們說:“摩西許人寫了休書便可以休妻。”這是摩西律法中休妻的條例(申24:1)。但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寫這條例給你們。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可見摩西准許人休妻,乃因人“心硬”,並非神起初的心意。婚姻是神所命定的,並且神的命定是一男一女。在神看來,每個婚姻都是“神配合的”,所以“人不可分開”。之後耶穌“到了屋裡,門徒就問他這事。耶穌對他們說:'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辜負他的妻子;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了。'”主的話表明,丈夫無故休妻另娶,就是犯了姦淫的罪,也是虧欠了自己的妻子。妻子“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接着“有人帶着小孩子來見耶穌,要耶穌摸他們,門徒便責備那些人”。“摸”指按手為小孩子祝福,而門徒卻責備那些人。“耶穌看見就惱怒,對門徒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這“惱怒”就是生氣,很不喜悅。像小孩子“這樣的人”,是指像小孩子的純真、謙卑、依賴,這是進神國的要件。於是主就“抱着小孩子,給他們按手,為他們祝福。耶穌出來行路的時候,有一個人跑來,跪在他面前,問他說:'良善的夫子,我當作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從這人的問話中看出,他認識“永生”的重要性,也承認在自己裡面沒有“永生”,但他以為永生可以靠作“事”換來,只是不知道還缺哪些事。“永生”是神借着主耶穌基督賞給人的恩典,不是人憑着善行向神贏得的報償。“承受永生”就是得着神永遠的生命,得以免去永遠的沉淪。“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主的意思是“你如果認為我是一個普通的夫子,就不該稱我是良善的”,因為在神之外,並沒有善人。這並非表示耶穌自覺有罪或與常人無異,而是表明:神乃是真善的源頭。主耶穌在這裡提誡命的目的就是使他認識,人不可能完全遵行誡命,所以根本不可能借行善而得永生。可他對耶穌說:“夫子,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耶穌看着他,就愛他,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主在此提出嚴厲的要求,以顯明他的不完全。“他聽見這話,臉上就變了色,憂憂愁愁的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人若靠行為,即使自以為遵守了一切的誡命,結果仍是“憂憂愁愁地走了”。隨後“耶穌周圍一看,對門徒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地難哪!”因財主捨不得撇下他們的“錢財”,所以很難進神的國。“門徒希奇祂的話。耶穌又對他們說:'小子,倚靠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地難哪!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人對錢財的看重與眷戀,就成為他們進入神國的攔阻。“駱駝穿過針的眼”可能是當時的一句諺語,形容不可能的事。“門徒就分外希奇,對祂說:'這樣,誰能得救呢?'耶穌看着他們,說:'在人是不能,在神卻不然,因為神凡事都能。'”接着“彼得就對祂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了。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雖然彼得問了一個很功利的問題,但主耶穌還是要把神的心意啟示給我們。凡我們願意為主的名“撇下”的東西,最後必要在今世和永生里得着更豐盛的獎賞。但人若將為主擺上的引為自誇,就必落到“在後”。而在起頭的時候落在人後的,仍有可能變成“在前”。今天我們的本分就是撇下所有的跟從主,而判斷在前或在後,乃在於主。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撇下所有的跟從主,這樣我們就能“在今世得百倍…在來世必得永生”!阿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