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達佩斯備忘錄是什麼東東?
《布達佩斯安全保障備忘錄》(Budapest Memorandum on Security Assurances)簽署於 1994 年 12 月 5 日,地點是匈牙利布達佩斯,此時烏克蘭加入《不擴散核武器條約》(NPT)並放棄境內繼承的前蘇聯核武器。 簽署方: • 美國 • 英國 • 俄羅斯 (後來中國與法國也以單獨聲明的方式表達支持,但不是正式簽署國) 核心條款: 1. 尊重烏克蘭獨立、主權與現有邊界。 2. 不對烏克蘭使用武力或威脅使用武力。 3. 避免通過經濟脅迫影響烏克蘭的主權權利。 4. 尋求聯合國安理會行動,如果烏克蘭成為核武器威脅或侵略的受害者。 5. 不對烏克蘭使用核武器。 換言之,烏克蘭放棄了當時世界第三大的核武庫(僅次於美俄),而美、英、俄給予其安全“保障”(assurances)。 • 這是冷戰後最大規模的核武裁減成果之一。烏克蘭通過該協議交出約 1700 枚核彈頭,成為無核國家。 •它向世界傳遞信息:通過國際安全承諾,可以換取核裁軍與防擴散。然而,後來的事實證明這一信息是錯誤的,更加危險的。 3. 俄羅斯對備忘錄的違反 對於俄羅斯而言,布達佩斯協議等於卸掉了烏克蘭的武功,為俄羅斯下一步入侵並占領烏克蘭領土敞開口子。 • 2014 年克里米亞事件、2022 年全面入侵烏克蘭,都被視為直接違反了布達佩斯備忘錄的承諾。 • 對於俄羅斯而言,備忘錄只是一張可以利用並可隨時拋棄的廢紙。 2. “安全保證” vs “安全承諾” 對於美國等國家而言,備忘錄只提供 安全保障(assurances),而非 安全保證(guarantees)。 • 也就是說,它並非類似北約《第五條》那樣的集體防禦條約,而更像是政治承諾,沒有強制軍事干預義務。 一些觀點認為,布達佩斯備忘錄法律地位模糊,,是美、英、法等締約國無法干預的原因。 • 《布達佩斯備忘錄》是 政治承諾(political commitment),而不是具有國際法約束力的條約。 • 英文用詞是 “assurances” 而非 “guarantees”,區別在於: • assurances 更像是“我答應你會這樣做”; • guarantees 才是“我法律上必須這樣做”。 • 因此,它缺乏強制執行機制,不像《北約條約》第五條那樣明確軍事援助義務。 所以,對於美英等國,它們只有道義上的責任,而沒有法律義務。 其實,國際法和國際道義二者之間並沒有嚴格的界限。 這只是這些國家對於俄羅斯的侵略採取綏靖政策的一個藉口。他們當然也可以以布達佩斯備忘錄為理由直接下場參戰。而且,理由比當年出兵伊拉克或干預波黑戰爭(反恐,人道主義干涉)更有法律依據,更為師出有名。 布達佩斯備忘錄的背棄,對全球防擴散體系的衝擊是巨大的: • 烏克蘭放棄核武換來的保障被破壞,使其他國家(如伊朗、朝鮮)更加懷疑:無核化是否真能換來安全? • 這削弱了 NPT(《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信譽。 澤連斯基總統說,如果承認俄羅斯對烏克蘭部分領土占領的合法性,只是對第三次世界大戰的開始鋪平道路,希望這只是危言聳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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