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上春樹 (資料圖) 一年一度的諾貝爾文學獎揭曉了,獲獎者是美國民謠詩人鮑勃·迪倫。此前,小夥伴們是不是又期待又害怕:除了關心中國作家能否再折桂冠,還要操心連續多年“陪跑”諾獎的日本作家村上春樹能否拿獎。 憑藉《挪威的森林》《海邊的卡夫卡》《且聽風吟》等暢銷書揚名世界的村上春樹,被稱為“最悲情的諾獎陪跑”,他的“御用中文翻譯”林少華曾調侃自己每年10月被媒體“圍攻”的情形:我真心希望他趕快得了算了,一勞永逸,要不然每年跟着預祝,太折騰了。 其實,除了村上的書迷,有多少“吃瓜群眾”只是衝着他“陪跑專業戶”的頭銜來湊熱鬧的?又有多少人知道,村上本人是怎麼看“陪跑”這件事的? 今天,為你還原一個真實的村上春樹,也許他跟你想象中的很不一樣。 林少華與村上春樹(資料圖) 資深文青:“離經叛道”的爵士酒吧老闆 “翻譯了20多年,和村上見了2次面”,在林少華眼中,村上春樹一副“永遠的男孩”形象:灰白色牛仔褲,三色花格襯衫,裡面一件黑T恤,挽着袖口,露出的胳膊肌肉隆起,手相當粗碩。小男孩的髮型,中等個頭偏矮,沒有挺拔的身材,沒有灑脫的舉止,沒有風趣的談吐,走在路上也不會引起任何人的注意。說話時,眼睛不對着你,而是看着桌面,和他書裡面的男主人公一模一樣。 1949年,村上春樹出生於日本京都,父親是大學教授,母親是家庭主婦。他從小嗜讀若渴,在成長過程中,對西方文學情有獨鍾,而“從來不曾被日本小說深刻感動過”。加之他後來常年旅居國外的生活經歷,讓他的作品有種對本國精神的刻意遠離,雖是日本作家,但作品卻“不日本”。 年輕時,村上春樹也有過一段“離經叛道”的歲月:離開了大學,沒有完成學業,並且還結了婚,又借了錢開了酒吧,然後每天沉迷於自已最愛的爵士音樂。村上經營的爵士樂酒吧,白天賣咖啡,晚上做酒吧,他還以自家寵物 “彼德貓”為它命名。 有人說,中國文藝青年必讀三大家:瑪格麗特·杜拉斯、張愛玲和村上春樹。村上作品中流露出的氣質,與他本人的愛好密不可分:喜歡西方音樂、菲茨傑拉德(代表作《了不起的蓋茨比》)、雷蒙德·卡佛(被譽為“美國的契訶夫”)、美食等,這些都是文藝青年們的最愛。 雖然無法一睹酒吧昔日的光景,但從村上近年來展示的書房照片中,我們依然能看到他深入骨髓的文藝氣質。 書房整整齊齊,村上春樹的書桌是個長條桌,有點類似酒吧吧檯的長條桌。(資料圖) 桌上滿滿的黑膠唱片,村上的書房更像是唱片店,連牆上掛的照片都是關於音樂的。(資料圖) 奇妙轉折:一場棒球賽令他“突發奇想” 在1978年4月1日下午一點半左右,酒吧老闆村上春樹突發奇想,做出了一個改變他人生軌跡的決定。 村上回憶,他當時坐在神宮球場的外場觀眾席上,一個人一邊喝着啤酒,一邊觀看棒球比賽的。“我最喜歡的球隊是養樂多隊,當天是和廣島隊比賽。養樂多隊在一局下上場的第一棒是個美國人,大衛?希爾頓。……我記得很清楚他是當年的打擊王,總之,投出的第一球就被他打到左外野,二壘安打。就是那時我起了這個念頭:我可以寫一本小說。” 此後每天,爵士酒吧打烊後,他就用文具店裡買來的鋼筆和紙,在爵士樂的沐浴下,訴說一種村上式的孤獨和憂傷。 29歲時,村上春樹寫出了他的處女作《且聽風吟》,一舉獲得日本群像新人獎。 “逃離”日本:旅居海外尋找一張安靜的書桌 成名後,各種出版邀約、媒體採訪、公眾活動等擾亂着村上春樹的寫作計劃,為了“躲避”外界的紛擾,他開始斷斷續續在國外旅居。 1986年,村上與妻子赴歐旅居3年。在國外幾乎與世隔絕的狀態中,他只管埋頭大寫特寫。當他帶着一摞厚厚的稿紙再回到日本時,誰都沒有想到,這部小說將瘋狂暢銷——《挪威的森林》使村上春樹“從一個作家變成了一種現象”。 1990年秋天,剛從歐洲回國的村上,為了尋找一張安靜的書桌,再次收拾行囊上路,去往美國普林斯頓。期間,他創作了《國境以南,太陽以西》和《奇鳥形狀錄》。 村上坦言,規律的作息時間是他多年來持之以恆寫作的保障。他曾在回憶錄中詳細地描述過自己一天的活動:每天早晨四點鐘起床,然後一直寫作,直到中午,下午長跑訓練,逛逛二手音像商店,最後在下午九點鐘時和妻子回家。 諾獎“陪跑”:諾獎不怎麼合我的心意 跟突然決定將寫作當成職業一樣,1982年的秋天,村上春樹開始跑步,不知道這算不算是一種巧合。有網友笑言,村上春樹這麼喜歡跑步,是不是一開始就註定了他“專業陪跑”的命? 不過村上春樹可不這麼認為。對於拿獎和“陪跑”,他回答:“可能性如何不太好說,就興趣而言我是沒有的。對於我最重要的是讀者。而諾貝爾文學獎那東西政治味道極濃,不怎麼合我的心意。” 如果真拿到了諾獎,也許對村上春樹而言,反而是“惡夢”。村上曾說:“我的弱項之最是儀式、致辭和派對。如果這三者聯袂而至,那簡直就成了噩夢一場。”。 村上春樹 (資料圖) 跑步健將:看完“跑步哲學”,你會更懂他 作為一個標準的摩羯座,村上做事也好似都與耐力有關,而且需要極強的耐力,除了寫長篇小說,還有就是堅持跑步。 一開始是為了戒煙和減肥,但村上意識到,寫小說最終是個體力活:“如果你每天都寫作,你就必須要強壯。當然,你的頭腦也同樣健康。但是首先你要身強體壯,這非常的重要。頭腦和身體都需要健康。” 從33歲開始跑步,村上已經堅持了三十多年。在1991年,他就用3小時27分跑出了自己的馬拉松最佳成績,相當於每5分鐘跑一公里。 為了總結自己的跑步心路歷程,他還寫下了《當我談跑步時我談些什麼》,尋找自己跑步的意義。正如他思考的:“我寫小說的許多方法,是每天清晨沿着道路跑步時學到的”。 文末,選摘書中總結的幾條“跑步哲學”,看完,你會更懂村上春樹: 1、堅持的哲學 薩默賽特·毛姆寫道:“任何一把剃刀都自有其哲學。”大約是說,無論何等微不足道的舉動,只要日日堅持。從中總會產生出某些類似觀念的東西來。我也衷心地想對毛姆的觀點表示贊同。 所以作為一個寫作人,抑或作為一個長跑者,就跑步來寫些個人的、點點滴滴的文字,還以公開出版的形式發表出來,也算不得太過離經叛道。這恐怕是一種頗費功夫的性格:一個不寫成文字就無法順利思考的人,想找尋自己跑步的意義,非得動手一個字一個字寫出這樣的文章才行。 2、輸贏的哲學 一開始我就打過招呼,說我不是好勝厭輸的性格。輸本是難以避免的。誰都不可能常勝不敗。在人生這條高速公路上,不能一直在超車道上驅車前行。然而不願重複相同的失敗,又是另一回事。從一次失敗中汲取教訓,在下一次機會中應用。尚有能力堅持這種生活方式時,我會這樣做。 3、獨處的哲學 希望一人獨處的念頭,始終不變地存於心中。所以一天跑一個小時,來確保只屬於自己的沉默的時間,對我的精神健康來說,成了具有重要意義的功課。 至少在跑步時不需要和任何人交談,不必聽任何人說話,只需眺望周圍的風光,凝視自己便可。這是任何東西都無法替代的。 4、初心的哲學 下次參加全程馬拉松,我要回歸初心,從零出發,發奮努力;周密地訓練,重新發掘自己的體力。將每一顆螺絲都仔細擰緊,看看究竟能跑出什麼樣的結果來。這就是拖曳着痙攣的腳步蹣跚在寒風中、被許多人超過時,我心中想的事情。 5、打磨的哲學 每日跑步對我來說好比生命線,不能說忙就拋開不管,或者停下不跑了。忙就中斷跑步的話,我一輩子都無法跑步。堅持跑步的理由不過一絲半點,中斷跑步的理由卻足夠裝滿一輛大型載重卡車。 我們只能將那“一絲半點的理由”一個個慎之又慎地不斷打磨。見縫插針,得空兒就孜孜不倦地打磨它們。 6、超越的哲學 跑步對我來說,不獨是有益的體育鍛煉,還是有效的隱喻。我每日一面跑步,或者說一面積累參賽經驗,一面將目標的橫杆一點點地提高,通過超越這高度來提高自己。至少是立志提高自己,並為之日日付出努力。 我超越了昨天的自己,哪怕只是那麼一丁點兒,才更為重要。在長跑中,如果說有什麼必須戰勝的對手,那就是過去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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