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什麼是“識”? 話說回來,現在讓我們主要學習“法相宗”的立論, 講講什麼是“識”及什麼是“唯識”。 “法相宗”認為,宇間一切現象皆是 ‘識’所變化的。 經典論說: “識者心也。由心集起彩畫為主之根本,故經曰唯心。分別了達之根本,故論曰唯識。……識,了別義。…… 心、意、識、了,(只是)名之差別(而已)。”《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唐代窺基撰)
“心如工畫師,能畫諸世間, 五蘊悉從生,無法而不造”。 -《華嚴經》
註:“五蘊”,即是五種聚合。所謂,色蘊、受蘊、想蘊、行蘊和識蘊。五蘊組成我們每個人生命的自體,概莫能外。
上面提到“‘五蘊’為身心”, 什麼是“五蘊”呢?蘊是蘊含,積聚的意思。 唯識學認為, 宇宙間一切事物和現象,都不是孤立的,而是由多種因素和條件積聚而成的。這些積聚共有五類,稱為色蘊、受蘊、想蘊、行蘊和識蘊。即: 1、色蘊,泛指一切物質現象,也包括我人的肉身。 2、受蘊:感受作用。感覺或感情。 3、想蘊:思想、概念,或心中浮現的形象或表象作用。 4、行蘊:“行”是“造作”,同時也可以包括“感受”“思想”以外的某些心識作用(如造作的意志、意念等)。 5、識蘊:識是認識作用,此在唯識學上稱為了別、分別作用。
此處的‘識’是指'五蘊'中狹義的‘識’蘊。 這就是說,五蘊不象科學界所分析的宇宙有三種基元-物質能量和信息;也不是如人們常說那樣只分為物質和精神兩大類。之所以分為“五蘊”,是因為唯識學鑑於心識對於萬物的產生發展和消亡的作用,而將宇宙萬物細分為五類 (其中屬於精神作用的就占了四項, 屬於物質現象的只有“色蘊”一項)。

前面所說之心,不是指心臟,而是說,心識是一種功能。“功能”之說,是無著菩薩在《攝大乘論》中所提。

“識是一種功能”,由此引出一連串“唯識學術語”, 如,種子、現行、薰習等。
親愛的朋友, 你在下面的閱讀中, 不要被唯識學的概念嚇住了, 因為在你面前,這些名詞術語只是些紙老虎罷了, 現在,讓我們一起努力來攻下它們吧。
對唯識術語,分述如下: ‘識’的含意,可由下列三種意義, 來進行說明。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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