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识’的三义
‘识’的三义是说‘识’是由三种要素组成的。
第一义:
‘识’非物质而是一种功能。 ‘识’,广义地说有几个名称:心、意、识、了。 但此四种名称,全是指一种无质碍性的功能。 “法相宗”认为: 积集之义是‘心’; 思量之义是‘意’; 了别之义是‘识’ (这里所说的‘识’是狭义之‘识’)。 ‘识’,有这些功能, 但第八识和前五识,却没有思量功能噢。 虽然各识可以通称为,心、意、识、了, 但从功能偏重方面说, (1)第八识集诸法种子,生起诸法,“法相宗”名之为“心”。 (2)第七识恒审思量,执著‘自我’、‘法我’,名之为“意”(即,计着人之实有为‘人我’;计着法之实有为‘法我’)。 (3)前六识了别境相,名之为“识”(狭义之识)。 以上数者, 其实只是一种能变的性质而已。 性质原本是离开名相言说的。 但唯识之教, 却不得不‘即用显体’而论说之。
第二义:
“识”的功能,非局限于身体而交遍于整个虚空法界。什么叫“交遍整个虚空法界”? 识的功用,在大脑之内外, 但又不可以距离来考量。 (此是就“本识”之种子*而言,至于识之现行,则随各识识量的大小而有局限与不同。) 我人的识,目之所见,耳之所闻, 以至於意之所思,山河大地,日月星晨, 皆在心识之中。 (*种子,法相宗将第八识中,能生一切法的功能,叫做种子,说它好像植物的种子能开花结果。) 第三义:
“识”是一种功能,但此功能,未起现行之前,不称“识”,而只称“种子”;反过来说, “种子”起“现行”时,不称“种子”而称“识”。 “种子”是潜在功能。 识与种子相比,“识”之一类, 只是“种子”这个后台的前台而已。 莎士比亚说:“人生如舞台。” “识”的一生也是如此。“识”既有前台、也有后台。前台是粉墨登场的场所;后台藏着“识”的主人——那能生出万法的种子之类。
“种子”的潜在功能发生作用时,即为“现行”。 比如,由‘苹果种’能结出苹果树上红红的苹果来。 心识之‘现行’,也需要像给‘苹果种’浇水施肥那样,心识也需要有各种条件的保证,才能结出‘现行之果’来。 这就是心识的‘现行’必待‘四缘’俱足才行。 【四缘,即:因缘;所缘缘;等无间缘和增上缘。//其中的‘所缘缘’,即所缘之缘。所谓‘所缘’,即指‘心’或‘心所’作用的对象(认识的对象)。若‘心’或‘心所’作用的对象,成为原因而令‘心’等产生结果时,这种结果就叫‘所缘之缘’。或曰,所缘缘是指,能使心识生成境相,即可缘声、色等外境而后生起心识,名所缘缘。】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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