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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洋案——从指鹿为马到白色恐怖 2016-12-27 21:47:49

                                             雷洋案——从指鹿为马到白色恐怖

          "指鹿为马"和"白色恐怖"还是在上学时期经常看到的两个词汇,多半由共产党人或民主党派人士对国民党"残暴统治"的批评。"指鹿为马"一般是指在主观上的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的行为;"白色恐怖"则是指:拥有政权的统治者,运用国家机器中的直接暴力手段,针对反抗现有体制的革命或革新势力,所进行的超越正常制度的打击行为,意在全体民众中造成恐吓、阻嚇的效果,以摧毁人们的反抗意志。

              12月23日,北京检方发布涉雷洋案的五名警务人员涉玩忽职守罪,但因犯罪情节轻微不予起诉的通报,举世哗然,民怨沸腾!

              北京丰台区检察院就雷洋案作出不起诉决定,答记者焦点问题时表示:

1、警务人员对雷洋开展执法活动依据正当合法。

              正常执法何在?依据警方通告,警方人员是在雷洋从洗浴店出来后,在大街上被警察拦截执法的。执法的依据是什么呢?如果说从洗浴店出来的人就有被怀疑违法的理由,那么前提就应是——洗浴店本身就是违法的,如果这个推论是正确的话,警方为什么不事先就把这个违法的洗浴店打掉?如果没有打掉洗浴店的理由是——洗浴店是合法经营的话,又有什么理由检查从洗浴店出来的人呢?如果以慌慌张张走路为原因的话,大街上慌慌张张走路的人太多了,难道都可以成为公安人员正常执法的对象吗?

2、再次肯定雷洋接受了有"有偿性服务"

               雷洋果真接受了"有偿性服务"吗?检方以雷洋支付人民币¥200及含有雷洋精液的避孕套DNA检测做依据,证明雷洋有接受 "有偿性服务"的事实。雷洋事件已经过去有两百多天了,这其中,人们对于雷洋是否接受过性服务有太多的质疑:

一、一个人在去飞机场接家人的过程中,做10分钟左右的性服务,超出人的正常思维。

二、从来没有听说过戴套"打飞机"的。

三、从来没有听说过嫖娼要发票的。

四、俗话说:捉奸抓双,捉贼抓脏。按警方通告,他们是在雷洋进入洗浴店之前,就到    了那里,为什么不到洗浴店中去抓嫖娼,而在大街上执法,其目的让人怀疑?

五、正常情况下,如果有雷洋的精液遗留在洗浴店的床单或什么物件上,是可以作为雷洋接受"有偿性服务"的最好证据,但从雷洋遭受过警察的非人拷打以及尸检证明的"阴囊肿大"等问题,我们就不能不怀疑雷洋的精液,是在其不自主的情况下,在外力的作用下排出的,这也就和所谓戴套"打飞机"的情景相吻合了。

六、作为雷洋接受"有偿性服务"的受体,——洗浴店小姐,在接受电视台采访时,并没有明确说明雷洋是戴套"打飞机"的,戴套"打飞机"的说法是警方的一面之词,奇怪的是:这样重大的问题,检方只是肯定了雷洋有接受"有偿性服务",却没有披露任何相关的解释,诸如:洗浴店小姐的口供证词等。

              以上质疑,是在民众中具有代表性的问题,检方不可为不知道,但为什么不对以上问题作出具体的解答,而武断的肯定雷洋接受了"有偿性服务"呢?

3、关于雷洋的死因

               检方接受关于雷洋尸检报告的诊断结果,但做了如下含意明确的引申:警务人员不当履职行为对雷洋形成了巨大的外力作用,引发其剧烈活动和体位变化,……而雷洋自身在饱食状态下的剧烈而持续的抗拒行为等与死亡结果的发生亦密切相关。

              人有呕吐是正常生理现象,不管是其自身原因还是外力的作用下,绝大多数情况下,只要不将他的嘴捂住,呕吐物是不会进入呼吸道——以致窒息死亡的!检方以:"……引起雷洋体位变化,造成雷洋生前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窒息死亡"的说法,纯属混淆是非颠倒黑白!什么样的体位变化能够阻止呕吐物排除体外?虽然检方没有具体说明,对但凡有一定生活常识的人,都是不言自明的,对于其饱食的说法,更是胡扯到了天边,因为在一定原因的作用下,不管是饱食还是空腹都会引起呕吐,这也是人们呕吐时常说的"都吐出胆汁了"的原因,但作为一个有意识的活人,只要其嘴巴能张开呕吐物就会排出体外,呕吐物能够进入呼吸道95%以上的原因就是嘴巴被捂住了,还用解释吗?

                其实,无论是警方还是检方,对于以上的问题,他们比我们都清楚了解的多多了,但他们的解释和裁定为什么会违背一般常人的正常逻辑呢?也许《商君书》可以给你一个解答,在《商君书》[弱民]篇中,商鞅写到:"政做民之所恶,民弱;政做民之所乐,民强。"政府就是要做老百姓不喜欢的事,要让老百姓感到害怕,不管老百姓做任何一件事情,你都能找出惩治的办法,这样才能更好地统治他(她)们。

               五千年文明史的精华,就这样因地位的不同,而被不同的人继承下来。

                现实中,只要你细心观察在诸多的案子中对于自首或悔罪的使用,你就会了解一般:谷开来设计杀害海伍德,因有悔罪情节而没判死行;贾敬龙自首情节被否定而被枪毙;雷洋案警方有悔罪表现而免予起诉,自首悔罪情节的使用,是鉴别是否是赵家人或其奴才,还是一般P民的一个标准!而这个标准的使用也完全符合了习近平主席:"党领导下的司法独立的提法",法律上的量刑,从来都不是一个司法问题而是一个政治问题。

               美国统统富兰克林罗斯福说:人们有免于恐惧的自由,这话好像离我们很远,但雷洋案却把这个问题直接扯到了我们的面前:当人们走在大街上,不确定你何时"被执法"时;当你吃饱饭不知何时就会成为"被死亡"的一个原因时,我们还有"免于恐惧的自由"吗?

               文章写到这里,虽心中纵有千言万语,……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

             对于雷洋案到现在还有很多人保持沉默,沉默不是金!雷洋在生前就以在体制内做一个好官,不说负能量的话为座右铭,可自己却被无辜"执法",这真是一个莫大的讽刺!马丁路德金说:历史上无数悲剧的产生,源自于集体的沉默。

             你若把自己变成羊,狼吃掉你就是早晚的事情!

                                                     李江。12-27-16。 于西雅图


浏览(4512) (118) 评论(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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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新天狱博 回复 gmuoruo 留言时间:2016-12-30 09:48:34

1)去机场和“去鸡场”是两个方向,雷去了“鸡场”。。。

2)雷不是因为嫖娼被处死,是他拒捕逃跑误伤致死。

3)gmuoruo同志是嫖娼专家,专家的意见应该参考。。。呵呵呵呵

4)2004年赵燕女士在美国因为不听执法人员的命令,被打的头破血流,而打人的警员无罪。说明,以雷的拒捕行为,在美国会死得很难看。

综上:嫖娼有风险,拒捕会丧命。

回复 | 4
作者:李江 回复 西岸 留言时间:2016-12-30 00:32:41

西岸你好,对于你对我文章的几点质疑现回复如下:

1、关于抓嫖的方式,首先想要说明一下不是美国警察所做的方法在中国都应是对的。警察抓雷洋是在大街上,连雷洋是否出入洗浴店的影像证据都没有,只是警察的一面之词,如果这样的抓人是合法的,那任何人路过洗浴店便都可以成为警方抓人的理由。可能是我阅历太浅的原因吧,实在不敢确定在这种情况下美国的警方是否可以抓人,如果你有这方面的确定资料,不妨将具体细节都写出来也好让我和其它读者有一个学习的机会。

2、关于你说的性交易并不是以是否射精为标准的,我肯定你的说法。我之所以对此提出质疑,是因为警方把带有雷洋精液的避孕套作为雷洋嫖娼的证据公示出来。从现有留存雷洋影像资料这摄像头来看,雷洋最多只有10分钟左右的时间,要进入洗浴店嫖娼并走出来,在这一过程中有三个违反常识的情况:一、 10分钟嫖娼并已射精;二、戴套打飞机;三、嫖娼要收据(见警方通告)。如在这三个方面,你有肯定的事实案例也不妨具体写出来,你让大家共赏。

3、本人学识有限,肯定在文中会有诸多纰漏,敬请不吝赐教。

李江

回复 | 4
作者:西岸 留言时间:2016-12-29 14:55:22

我感觉你这里的几个质疑没有太大的技术成分。警察守在卖淫点抓嫖客,这是在美国很常见的事情,当年英国影星Grant在LA嫖娼被抓,就是因为是在警察蹲坑的地方停车,而警察在那里蹲坑是因为那是知名的在车里性交易的地方。有过一种传言,那妓女是与警察串通的,她不承认就是了,她是影视界知名的妓女。

这是警察抓嫖客的方式之一,守在高档旅馆等着VIP嫖客去已知是妓女订的房间,这几乎是唯一破获高级妓女和嫖客的方式。

关于打击嫖妓行为的方式有不同,LA的方式是打击嫖客,客观上掐断妓女的市场,而不是重点打击妓女,所谓中国人说的釜底抽薪的概念。因此是以抓嫖客为主,不是抓妓女。而如果要达到这种目的,就不得不保留一些妓女,甚至女警察假扮妓女。那么警方不直接打击洗浴中心的方式就是可以理解的。

什么打手枪十分钟不可能之类的,没什么说服力,性交易并不是以是否射精为标准的。。。

其他的也是有类似的漏洞。

回复 | 4
作者:James_Boston 留言时间:2016-12-29 11:01:25

深有同感,这案和是否嫖娼没有关系,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雷洋。工作步骤:1.被打死。2.销毁录像等资料。3.编织罪名。

比如说,将来有一天彭麻麻和习公主被警察当成卖淫女打死了,以上工作步骤完全适合。这就是“中国梦”,这就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回复 | 9
作者:Iscream 留言时间:2016-12-29 09:57:15

哪天你被人鸡奸了,再来哔哔

回复 | 0
作者:gmuoruo 留言时间:2016-12-29 08:37:11

哈,哈,党说雷洋嫖娼,你竟敢怀疑?

跟据新天狱同志的研究:

1。去飞机场接家人的过程中,做10分钟左右的性服务,对新天狱同志够了,不超出他的正常思维。

2. 戴套"打飞机"。新天狱同志的结论是警察果然是优秀党员,开的妓院讲卫生。

3。嫖娼要发票。新天狱同志从来都是要发票好报销的。

回复 | 7
作者:gmuoruo 留言时间:2016-12-29 08:36:52

哈,哈,党说雷洋没嫖娼,你竟敢怀疑?

跟据新天狱同志的研究:

1。去飞机场接家人的过程中,做10分钟左右的性服务,对新天狱同志够了,不超出他的正常思维。

2. 戴套"打飞机"。新天狱同志的结论是警察果然是优秀党员,开的妓院讲卫生。

3。嫖娼要发票。新天狱同志从来都是要发票好报销的。

回复 | 9
作者:检察官 回复 QWE 留言时间:2016-12-29 08:31:28

QWE,什么冤孽养出你这么个狗杂碎,你家族的悲哀!

回复 | 2
作者:不列颠地主 留言时间:2016-12-29 07:29:39

去联合国投诉,并烈要求中国与美国的警界加强技术交流。

回复 | 2
作者:中国喜剧 留言时间:2016-12-29 06:17:48

雷洋是幸运的。 如果没有人民大学的学历, 也就是个臭虫, 打死也就是打死了, 泡也不会冒一个。 所以说, 学历很重要! :)

曲终人散, 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准备好, 娱乐下一个雷洋。

其实有一篇文章挺有意思: 雷洋会关注雷洋案吗? 当然不会。

回复 | 4
作者:QWE 留言时间:2016-12-29 03:45:12

民运法轮比较恶心,拿一个不幸的人来炒政治话题。

回复 | 2
作者:李江 回复 zhf 留言时间:2016-12-28 23:20:07

谢谢理解!zhf

回复 | 0
作者:李江 回复 公道说黑白 留言时间:2016-12-28 23:15:00

公道说黑白 谢谢提示,

回复 | 0
作者:color99 留言时间:2016-12-28 21:12:48

作为P民,学到的最大教训是:出门前不要吃得太饱。

回复 | 0
作者:公道说黑白 留言时间:2016-12-28 19:48:05

【再问一次】

子曰:必也正名乎。

再问一次,到底是红色恐怖?还是白色恐怖?恐怖一定是白色吗?

要搞清楚,免得像毛泽东,左派、右派,乱说一通,弄得华人脑中的左派、右派,乱七八糟,没法儿和世界接轨。

回复 | 2
作者:dawsonwu 留言时间:2016-12-28 18:24:03

你若把自己变成羊,狼吃掉你就是早晚的事情!同感

回复 | 8
作者:zhf 回复 新天狱博 留言时间:2016-12-28 17:15:50

新天域博,尼玛傻逼。钓鱼执法是阻止犯罪。你爹警娼勾结是等着犯罪。尼玛傻逼。

回复 | 5
作者:新天狱博 回复 patience 留言时间:2016-12-28 16:46:19

你搞错了,是雷洋家属接受了补偿,事情就平了。别一天到晚“匪匪”的,蒋委员长骂了毛半天匪,结果自己“转进”到一个小岛上去当匪了。。。

回复 | 1
作者:patience 留言时间:2016-12-28 16:39:33

匪共养新天监狱博, 自然是死要面子,要把这么大的事摆平

回复 | 5
作者:新天狱博 回复 zhf 留言时间:2016-12-28 16:22:24

【钓鱼执法,又称钓鱼式执法、倒钩(执法)或执法圈套,指的是行政执法部门有意隐蔽身份,采取手段,“候待甚至引诱”被执法人做出违法行为,而后将其抓捕的执法形式。因其为执法而引诱犯罪,纵容犯罪的出发点,有执法而违法的争议。】

你自己的定义不算,急也白搭。呵呵呵呵呵

回复 | 2
作者:新天狱博 回复 zhf 留言时间:2016-12-28 16:19:31

证据,你有证据吗?骂街不管用。

回复 | 1
作者:zhf 留言时间:2016-12-28 15:55:25

新天域博,尼玛傻逼!在美国钓鱼执法和你爹警娼勾结有本质不同。钓鱼执法,犯罪嫌疑人说出警察内裤的颜色就算警察失败犯错。尼玛傻逼。

回复 | 5
作者:zhf 留言时间:2016-12-28 15:49:24

好文章!雷洋案就是从警娼勾结开始,然后是警察伪造证据陷害雷洋。按时序推算,如果雷洋真进了洗脚店,最多待8分钟,而8分钟是不能完成大保健的。所以,最有可能的是雷洋没有嫖娼。警察在洗脚店外蹲守是警娼勾结犯罪,不是钓鱼执法。警察在洗脚店外蹲守是故意让犯罪发生,然后再敲诈嫖客,是犯罪。钓鱼执法是警察化妆成妓女,把嫖客截住,停止嫖娼行为。混淆这两点的都是傻逼畜生。

回复 | 3
作者:公道说黑白 留言时间:2016-12-28 15:25:38

白色?or 红色?

回复 | 0
作者:太山 留言时间:2016-12-28 13:08:39

文章写到这里,虽心中纵有千言万语,……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

喔呀呀呀, 红卫兵?

回复 | 0
作者:太山 留言时间:2016-12-28 13:06:18

3、关于雷洋的死因

======================

怎么着, 不是航母,轰炸机,贫铀弹,战斧飞弹炸死的吧?

回复 | 2
作者:新天狱博 留言时间:2016-12-28 12:45:01

另外,你忘记还有警方“钓鱼执法”的嫌疑。不过,钓鱼执法可是美国老大哥的常态呦。。。

借用马黑的话【用钓鱼执法的方法扫黄打击卖淫嫖娼在美国是常态,因为在美国证据极为重要。】

回复 | 1
作者:新天狱博 留言时间:2016-12-28 12:30:35

请问:美国是民弱还是民强?不是照样有一大堆“雷洋”吗?想象力太丰富,又没有一丝证据说明雷洋的嘴被捂住,就像没有证据证明雷洋的“睾丸被捏碎”一样。。。等你拿出证据,再叫大家不要“沉默”

回复 | 1
作者:新天狱博 留言时间:2016-12-28 12:15:30

李江博有所不知,美国老大哥有一个STOP & QUESTION 和STOP & FRISK。警察觉得你有问题就可以把你叫住,你要是像雷洋那样一跑,警察就可以采取更激烈的行动,包括开枪。美国的警察叔叔训练的就是,一开枪就把你击毙呀。

雷洋既然没嫖猖,和警察去一趟派出所何妨?你一拧巴,一袭警,一逃跑,就完全无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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