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觉得胡的举动是没有职业道德的,但在中国这样的国情下,什么道德都没了,少上一条职业道德也没啥特别的。
从道理上说,做人不能和别人比滥,大家都没道德,我也没有,并不是最好的答案。然而现实是,在有限的生命里,只按最好答案行事,在一个没有为最好答案提供土壤的环境,不容易,很可能连有限的生命也活不全。有人说法律不健全以至大奶出此下策,我觉得有道理,弱肉强食的森林,想生存就做适者。
有人说胡紫薇可以开个新闻发布会,这样就可以解决没有职业道德的问题,但我觉得她的会一来开不成,二来效果比这肯定小多了。这一次,多么震慑。
我最感兴趣的是胡紫微为什么选择这样的方式来鱼死网破。她当时当地一定是万念俱灰,但想出这样的招数,我想,还是相当的自私。临死也要找个垫被的,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而且,也许,还含有让自己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意思,能赚就赚上一笔。这样的心理,还是相当有中国特色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