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与和平抗议的区别:别给中共再施暴的理由 xpt 08-03-2019 纽约
香港持续近两个月的对中共的抗议如火如荼。媒体上广泛传播什么目前面临一个所谓的“转折点”。据国内媒体报道, 香港人民的抗议成了“暴乱”(riot),不明真相的大陆人也随者央视等集权媒体鼓噪什么“不能让香港动乱”继续下去。北京那个coward政府从不正面对待香港人民的诉求, 躲在几个面首后面, 尤其是那个“政府发言”女人和央视花旦, 用非常含糊的语言来定义香港人民的正义抗争和和平抗议。 这些街痞子似地语言一方面反映了中共独裁政府的浅薄的知识水平, 另一个方面反映了他们故意混淆是非, 没有任何法律和社会管理的背景, 以此为根据为他们未来的血腥镇压提供舆论根据。 什么是抗议?什么是和平抗议, 什么是暴力抗议?
英文叫抗议protest。protest 的意思就是公开的不同意, 不合作, 不承认。几乎所有现代国家都把抗议作为公民的最基本的权利之一。这个抗议可以采用不同的方法。一是媒体, 可以借助报纸、电视和网络来说出不同的声音和道理。二是通过(民意)代表直接同政府或有关部门交涉, 三是游行抗议。这就是我们看到的香港人民走上大街,抗议政府的蛮行和恶行。这个也叫集会和结社。
中共统治下的中国宪法也有机会和结社的自由。但我们都知道, 这个宪法是中共的擦屁股纸。中国人最后的、真正意义上的公众抗议和游行就是1989年的六四。从此以后中国人的这个宪法规定的权力被中共任意践踏和强奸。 (中共并不是完全取消集会。他们愿意的、喜欢的不但可以大规模集会, 而且还拿人民的税钱来资助。不信?看看十一“国庆”, “八一”阅兵, 党代会, 人代会,。。。)
下一个问题就是什么是和平、什么是暴力抗议? 要回答这个问题, 需要了解法律对“暴力”的定义。在这个问题上, 中共几乎也是任意定义, 因为他们自己就根本就不遵守法律!所以我的定义也是所有文明、开化、民主国家的定义。 有几个“五毛”和“胡紧吸”之流可能还要鼓噪,拿出1992年南洛杉矶暴乱来对比。我下面就要用这个例子来回答这个定义。
“暴力”抗议的定义首先是有“人身攻击”和伤害。
1992年南洛杉矶暴乱(本人当时正在洛杉矶出差,有直接的观察和经历)。不是任何和平意义上的抗议, 而是从头开始就是人身袭击和伤害, 而且是对无辜的平民和路人。
香港的抗议从来没有“人身伤害”和“人身攻击”! 有人说, 抗议者向警察投掷水瓶和雨伞, 还有石头或碎砖块。 第一, 这些东西从严格意义上不构成“人身伤害”和“攻击”。因为警察有保护装备, 而且是在抗议者看到他们有保护装备后才开始投掷水瓶和石头。 第二, 香港的抗议者从来没有对无辜和路人施加“暴力”。到是那些元朗的地痞流氓的“爱国”人士对路人和无辜施以暴力。
示威中的砸几个窗户, 扔几个水瓶, 几个石头、雨伞都是和平示威中公认的、允许的行为。这, 不是什么“暴力”行为。 倒是警察开枪射击, 用橡皮子弹,用布袋弹, 发射催泪瓦斯弹。这些不对称的反制措施对没有任何防护装置的抗议者有极大的人身伤害可能。
如果中共和香港政府拿着这些鸡毛当令箭, 把水瓶同燃烧弹相提并论, 这只说明了中共何其统治者们的邪恶本性和无知,还有愚民的惯行!
他们要以这些理由来大开杀戒吗?
谅他们敢!
(请看洛杉矶暴乱的链接1, 链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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