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們若不悔改…… ——李雲迪事件反思
無論我們的罪多大隻要真悔改,主就會赦免並賜給我們新生命
文 | 巴拿巴 生命季刊專稿 音頻為何楊弟兄朗讀:
一 李雲迪爆雷,一個天才型鋼琴家;一個公眾形象近於完美的偶像因嫖娼,被“朝陽大媽”舉報而陰溝翻船,跌入萬劫不復之境。 秋風掃落葉,銀杏小徑金光一片; 牆倒眾人推,天才藝人跌落神壇。 國內媒體喊“打”聲一片。39歲,按正常人,是早該結婚了嘛;但人家李雲迪不是正常人,是天才嘛!卻如此自毀前程,可惜了。然而,評論區有種微弱的聲音: “有什麼大驚小怪的,是男人,都有七情六慾的,今天這社會,不至於因此就把一個名人一棍子打死!" 就連李的恩師也在惋惜之餘,請求社會給李一個復出的機會,畢竟才三十多,還年輕。 但“莫斯科不相信眼淚”,前段就曝出有位未公開姓名的“前”吸毒音樂人,要開演唱會,被強令退票關停,音樂人的申訴也很有意思:大意是販毒者害了他,他也是無辜受害者。 公眾不樂意了:因為你是偶像,影響力巨大,所以,你過去曾吸過毒,哪怕已經戒了,一次作小偷,就永遠是小偷,不能給大眾這樣的典型。因此,干點別的,哪怕掃地刷廁所呢,但你不能再當偶像了! 也因此,基本斷定: 李雲迪短期想復出,是無望了。多久?難說,或許此生就完了。 有意思的是,有消息稱:李雲迪事件在法國引發轟動,輿論一邊倒地同情事主,甚至呼籲邀請李赴法,有藝術院校甚至爭聘李為教授。 結論是:李雲迪嫖娼本是你情我願,在法國人眼裡,這倒成了才子風流之佳話。 二 聖經對此又是怎麼看呢? 十條誡第七條明確命令我們: 不可姦淫。 在上帝眼中,除了婚姻內、夫妻之間的性之外,全都是犯罪,是淫行,是醜陋邪惡、該滅亡的大罪。 創世記記載了一個故事:猶大死了老婆,一日與好友外出,路遇被自己趕回娘家守寡的兒媳他瑪,猶大竟沒認出來,動了淫心,與之行淫。多日後當聽說兒媳犯了姦淫罪且懷孕,就怒不可遏,說: “拉出她來,把她燒了!” 所幸他瑪是個聰明女人,早留了一手,把嫖資的抵押品,猶大的杖和手印拿出來,當面見證了猶大的不是,讓猶大也明白他並沒有按當時的習俗讓小叔子示拉娶他瑪為妻,以至於猶大承認說:“他比我更有義。”就此了結,猶大也因他瑪氏生了兩個兒子:法勒斯和謝拉。 沒完。耶穌基督的家譜:“猶大從他瑪氏生法勒斯和謝拉,法勒斯......那稱為基督的耶穌……”(參馬太福音1:3-16) 一樁醜陋的翁媳淫行,在上帝的手中,竟引出了上帝拯救世人的基督之根源。 正如大衛從烏利亞的妻子生所羅門,又有撒門從喇合氏生波阿斯...上帝借着這些不堪之罪人,賜予了我們最偉大的救贖! 上帝的眼目遍察全地,我們再細微的罪惡,甚至是心中的一閃念,看見美女的心弦一顫,主都知道。 但正如大衛悔罪時所言:“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詩32:1)罪在哪裡顯多,上帝的恩典也在哪裡顯多。因為上帝是樂意饒恕我們的,並且,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為他大大歡喜,較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喜更大。 上帝喜悅我們迴轉歸向他。只可惜,很多時候,我們都是那個自以為義的大兒子,但當聖靈光照我們,我們就看到我們都是那個流浪在外的浪子,需要迴轉歸家,投奔父親的懷抱! 
三 新約聖經記載這樣一個故事: 耶穌的敵對者帶着一個正在行淫時被拿的婦人出場了,質問耶穌: “摩西的律法上吩咐要把這樣的女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怎麼辦?” 這是個兩難的試探,要藉此事陷害基督,倘若主說:按律法打死她!那麼,耶穌按的是宗教律,問題是當時以色列已然亡國,成為羅馬帝國的一個小小附庸國。而在腐化的羅馬帝國,淫行甚至同性戀都根本不算個事。唯,殺人才是罪。 但耶穌若說放了那女人,或按羅馬律法辦,則這些宗教領袖就抓住耶穌不遵守神借摩西傳的誡律之罪。 主是洞察人心的,耶穌一開始就明白這群人的意圖,只用一句話,引這些“義人”入瓮: “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約翰福音8:7) 
耶穌不否認這個女人犯了姦淫之罪,但是,那個行淫的男人呢? 正如李雲迪事件中,李被指名道姓,為眾人千夫指,但那個妓女呢?除了掩蓋的名字,我們一無所知,為什麼? 耶穌的話,如警鐘,敲響當年法利賽人和文士的良心之門: 你可以拿石頭打死她!但你自己難道沒有犯過罪嗎?或許你忠於妻子,奉公守法,可你撒過謊沒有?偷吃過鄰居的果子沒有?守安息日了嗎?十一奉獻做了嗎?...... 這些前一秒還手舉石頭,義憤填膺的義士,轉眼之間,如泄了氣的皮球,一個個灰溜溜扔掉石頭,從老到少,靜悄悄出去了。 這世界,太多太多的看客,和自以為義的道德/律法衛士,然而,太少的人會回望自己,反思自己的錯罪惡行。“日三醒吾身。” 四 “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 (路加福音13:3b,5b) 耶穌來到世上的一大使命,就是“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 李雲迪這些犯事的明星是罪人,我們也都是罪人。這是基督教難以被世人認可、接受的一個觀點之一。“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羅3:23) 今天世俗的標準是每況愈下,極端的墮落。仿佛犯罪的人一多了,就不再是罪了。比如:婚前同居、同性戀,又比如謊言、貪心、嫉妒、仇恨...... 但無論時代如何變遷,這世界的標準如何放鬆,在上帝的眼中,罪,永遠是罪。除了悔改,認罪,歸向基督耶穌,求主赦免,別無拯救之途,“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着得救。”(使徒行傳4:12) 沒有悔改,就不可能有饒恕! 
大衛犯了姦淫和殺人罪,當上帝借先知拿單責備大衛:“你就是那人”時,大衛悔改了,徹夜流淚,將床塌漂起,把褥子濕透。大衛真誠的悔改,上帝也寬恕並除去了他的罪,但罪的後果仍是要承當的,大衛的四個兒子,就是他付上的沉重代價。 李雲迪,以及那位吸毒的音樂人......粉絲拋棄了你,這個社會將你沉入谷底,萬眾踩踏,但,有一位慈愛的天父,在呼喚你回家,天父在等待,因為無論我們的罪多麼重大,只要我們真誠悔改,認我們的罪,主已經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付上了贖價,以祂的命,換我們的命,我們接受基督,將在祂裡面有一個新的生命,那新生命將是無罪的、聖潔的、完全的;將成為永遠藏在基督里、永不失落的天國之子,一同稱為天父的兒女,承受那永恆寶貴的天國基業,阿們。 巴拿巴 中國大陸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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