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篇)
二:英国 1. 英国获得的庚子赔款占总额的11.25%, 共5062.05万两白银。美国于1908年决定退回庚子赔款后,英国也有意仿效。第一位提出退回庚款的是 Evan Spicer 爵士,他于1911年向英国政府建议退回40万英镑在中国建立一所大学。英国驻华公使朱尔典(John N Jordan)和外交部表示赞成,但财政部反对。1914年英国商会又提议在华设立学校,仍遭到财政部否决。 2. 1917年,英国外交部为争取中国加入协约国参战,有意退回未付之庚款,但需与其他各国相商,财政部也表态同意退回。俄国和意大利表示支持,但此事遭到日本的阻扰,日本认为中国必将参战,劝英国勿提此案。 3. 1918年,英国驻华公使朱尔典又向英国政府提议退回庚款,帮助中国兴办学校。之后先后有35个英国机构或个人提案要求退回。 4. 1921年9月30日,英国外交部设立由七人组成的中国教育委员会,朱尔典任主席。同时,财政部也对退回庚款不予反对。但在11月的内阁会议上,此建议仍被否决。 5. 1921年12月,由于一战而缓付五年之期限将到,中国政府又将开始赔款。中国外交部于1922年5月要求驻英临时代办向英国政府提出退回庚款,朱尔典表示赞成。6月,外交总长颜惠庆向来华访问的英国上议员再次提出退回庚款,也获该议员同情。 6. 1922年12月22日,英国外交部正式通知中国政府,英国将在征得议会同意后退回庚款,其原因主要有: (1)主观上,一战以后,英国意识到亚洲各国民族的觉醒,而且中国加入协约国,与英美等国成为盟友,英国社会各界有意帮助中国融入世界民主国家之行列,一旦退回庚款,将会赢得中国人民的好感,从而有利于英国在华商业利益。 (2)客观上,自美国退回庚款后,中国派出大量留学生赴美。这批学生学成归国后,成为中国的精英阶层,对中国社会文化乃至政府影响甚广,大大促进了美国在华商业利益。英国社会的有识志士也不断敦促政府效仿美国。 12月28日,英国驻华使馆在上海汇丰银行开社特别账户,要求中国政府将赔款存入该账户。 7. 如何使用退回之庚款,英国社会则意见纷呈,但以用之于教育为多数,也有主张用于交通,水利,农业等实业者。 8. 1923年4月,英国教会学校齐鲁大学校长 Harold Balme 博士向英国政府建议,应由英国教育界人士和中国留英学者共同组成中英庚款委员会,决定庚款的使用,英国公使表示赞同。 9. 1925年5月4日和26日,英国下议院和上议院分别通过退回庚款之议案,并于6月30日获英国国王批准。该议案主要内容是: (1)设立中国赔款基金,用于教育和中英两国共同有益之事业; (2)该基金用途由英国外交大臣商咨询委员会后决定; (3)咨询委员会由九名英国委员和两名中国委员组成,委员全部由外交大臣任命; (4)每年支付款项,由英国政府向下议院申报。 10. 该议案传至中国,引起中国社会各界普遍不满,要求英国无条件退回庚款,尤其反对将退款用于英国在华教会学校。于是Balme 博士又向英国政府建议:一是组织中英庚款委员会,且中国人占多数,二是该款将不用于英国在华机构包括教会学校。 11. 1926年1月,英国政府派出三名代表,同中国代表三人共同组成考察团,考察庚款之用途。同时因朱尔典去世,增补一名中国委员为咨询委员会成员。 12. 1926年12月底,咨询委员会拟定庚款用途在于中国之教育,且其方法和计划必须得到中国政府和教育界人士所接受。 13. 中英庚款考察团于1926年2月开始,至6月18日,历时四月,先后考察了上海,汉口,天津等地,并于5月25日在天津发表宣言,声明将解散咨询委员,在华设立董事会,决定庚款之使用。 (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