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有一 个节目叫“等着我”。这是一个催泪的节目,最感人的就是失散几十年后父母与儿女相认的场面。 然而几十年前,由于DNA技术尚未普及,增加了认亲难度,发生了不少扑朔迷离的事情,有的还发生在最高层的家庭。 贺子珍是毛泽东第三 任妻子,十年婚姻期间,二人孕育了六个子女,除了熟悉的李敏以外,其他五个,要么出生不久夭折,要么送人寄养流落民间。 建国后,有关部门曾组织寻找过当初送走的儿女,国家曾副主席大概就是那时找到的。 毛家除了长女毛金花外,四子毛岸红的寻找经历也充满了曲折。 毛岸红,乳名毛毛,1932年11月在福建长汀出生。红军长征前夕,被送往江西一农民家寄养,后来失去联系。 关于毛毛的下落,一直是个迷。后来的寻找中,一名叫朱道来的红军后代,走进了人们视野,甚至引发一连串认子风波。那么,他是毛岸红,还是霍小青呢?
1.毛岸红于长征前夕送人寄养 1932年11月,贺子珍在福建长汀生下一男孩。对于这个小生命,夫妻俩很是喜欢,毛根据“岸”字辈顺序,给第四个儿子取名毛岸红,小名叫毛毛。 时间来到1934年秋,由于第五次“反围剿”失败,红军被迫进行战略大转移。为了不给队伍增加负担,毛泽东决定将毛岸红,交给留守的弟弟毛泽覃和弟媳贺怡抚养。 贺怡既是婶婶又是姨妈,交给他们再放心不过。战争年代,每天都充满危险,随时都有牺牲。中央苏区被白军攻占后,为了毛毛的安全,毛泽覃把他交给警卫员,再由后者秘密送往一处老乡家寄养。 后来因为毛泽覃在此后的战斗中阵亡,知晓下落的人失联,毛毛也就是彻底流落民间,失去了线索。 2.贺怡牺牲在找寻路上 贺怡一直是当事者。当初,是姐姐、姐夫亲自把小外甥交到自己手中,后来却因为丈夫的阵亡,导致孩子下落不明。尽管是时代造成的悲剧,心中仍充满愧疚,贺怡一直都在秘密调查毛毛的下落。 1949年的一天,贺怡满心欢喜地跑来跟毛泽东说,毛毛找到了。 主席喜出望外,详细询问了孩子的一些特征,贺怡一一陈述。然而主席发现,不管是年龄、相貌还是其他特征,孩子与记忆中的样子不同,自然不是毛毛,事情也就不了了之。 同年11月,贺怡在赴任吉安地委组织长之前,再次前往赣南,踏上找寻之路。不幸的是,贺怡在这次寻找途中遭遇车祸牺牲。 关于她牺牲的过程,有两种说法。 1)根据贺子珍外孙女孔东梅的叙述,贺怡找到了古柏烈士的遗孤古小明,以为他就是毛毛。 为了尽快把古小明带到毛主席身边,星夜兼程,结果遭遇车祸,二人当场身亡。 2)李湘文在《毛泽东家世》一书中提到,贺怡因公事前去广东出差,顺便接回一双儿女,以及古柏烈士的遗孀和遗孤古小明。
当贺怡赶到广东时,收到了来自江西的关于毛毛的消息。为了尽快找到毛毛,贺怡不顾众人劝阻,连夜返回,导致车辆翻落,贺怡与古小明身亡。
不管哪种说法,都是一种结果,即贺怡牺牲,毛岸红身份并未落实。 3.王家珍找到了“毛毛” 作家刘晓农在其发表的《王家珍寻找贺子珍儿子波折之谜》一文中,详细记载了上世纪五十年代的这一曲折故事。 1953年3月,江西省长邵式平接到中央电报,要求当地政府确认毛主席儿子毛毛的下落。就在不久前,隐居上海的贺子珍也亲自写信,拜托他帮忙寻找毛毛。 邵式平委托民政厅长朱开铨办理,后者安排优抚处干部王家珍,前往瑞金处理此事。 王家珍来到瑞金后,县长刘辉山随即组织当地老红军召开座谈会,但大家对毛毛送给了哪户人家,却没有印象。 王家珍没有放弃,挨个村走访调查。一天傍晚,叶坪乡的两个老乡提供重要线索:朱坊村有位姓朱的人家,收养过一个红军的孩子。 第二天一大早,王家珍来到朱坊村,找到朱盛苔、黄月英夫妇。随后,朱家夫妇将当初收养的过程详细说了一遍。那是1934年农历九月的一天,一个乡干部带着两名陌生红军,来到朱盛苔家,将一位红军生的男孩交给他们寄养。 至于到底是谁家的孩子,哪个大领导交代的,来人也没提及,他们也不好过问。事情来的太突然,经过短暂的思想斗争,夫妻俩决定收下这孩子。白色恐怖年代,为防不测,他们给孩子取名“道来”,即半道而来的意思。 孩子在朱家健康快乐的成长,直到两个月前,一名南京来的叫朱月倩的女子,找上门来,说是找儿子的。 朱月倩的丈夫霍步青,曾任中央苏区巡视员,1933年病逝于福建宁化。当年他们一个儿子也留在瑞金,朱月倩看到朱道来时,一口认定那就是他们的儿子。尽管有很多不舍,为了道来的前途着想,朱家夫妇还是让她带走了儿子。 然而,让王家珍不解的是,当年与孩子一起送来的,还有一件旧军服改做的小棉袄,这么重要的历史证物,朱月倩并没有带走。 朱盛苔拿来孩子的近照,发现照片上的小伙子,面部特征与年轻时的毛泽东很像。 王家珍感觉事情重大,赶忙向省里领导汇报。邵式平经请示中组部同意后,指派王家珍与黄月英,将朱道来带给贺子珍辨认。 4.贺家兄妹认为朱道来就是毛岸红 1953年六月的一天,贺子珍的哥哥贺学敏,派人将王家珍、黄月英和朱道来接到贺子珍身边。 面对眼前这个眉宇间颇像毛主席的年轻人,贺子珍上下打量了很久。认定“是毛毛,这就是我的毛毛”! 贺子珍之所以认定眼前的孩子就是毛毛,除了他的相貌外,还依赖于三处实证: 1)黄月英随身携带的小棉袄,贺子珍认为这就是当年她为儿子在昏暗的油灯下,一针一线缝制的那件,有着特殊感情,绝对不会认错。 2)朱道来遗传了毛家的两个生理特征:油耳朵和腋臭。
3)贺学敏将朱道来带到医院抽血化验,结果与贺子珍血型一致。
自此,贺家人认下了这个“毛毛”。 5.认子风波及中央的态度 这么大的事情很快上报给北京方面,中组部随后通知,黄月英、王家珍带朱道来前往北京。 三人来到北京后,下榻在中组部招待所。过了几天,不少中央领导知晓了此事,周恩来、朱德、董必武等纷纷前来看望。邓颖超、康克清、帅孟奇等老大姐也来了。大家私下认为朱道来与毛主席长得确实相像。 在北京住了二十几天,黄月英记挂着家乡,回去了。临走之前,中组部相关领导代表中央,送给她500元钱、三匹布以及一些日用品,表达了对朱盛苔一家的感谢和敬意。对于工作出色的王家珍,中组部也赠送了礼物。 就在这时,半路上突然杀出个“程咬金”。南京来了一个中年女干部,找到中组部,申明说:“朱道来是我的孩子,你们还给我……”,此人便是朱月倩。事情骤然间变得复杂起来了。 朱月倩提供了一套完全不同的说法。 1933年秋,霍步青不幸牺牲时,儿子尚在腹中。朱月倩悲伤过度,孩子提前出生了。朱月倩生下孩子后,没有奶水,上级领导找来一位奶妈,即黄月英照顾。 黄月英自己的孩子出生九天就夭折了,正好有奶水。就这样,朱月倩把刚出生的儿子托付给了黄月英。为了纪念去世的丈夫,给孩子取名霍小青。 1934年7月,朱月倩最后一次来到朱坊村,看望了儿子。为了儿子的安全,给他改名为“朱道来”。1950年,朱盛苔带着霍小青去找朱月倩,并亲自交到她手中。 朱月倩知晓了朱道来在贺子珍处以及北京发生的事情,随即来到北京,希望将儿子霍小青领回去。 看来,朱道来到底是毛岸红还是霍小青,似乎一时难以下结论。那个年代,并没有DNA技术,无法做亲子鉴定,否则一切都可迎刃而解。 面对这个难题,毛泽东及中央的态度是怎样的呢? 根据孔东梅的说法: “50年代初,一个叫贺小青(即朱道来,据有关资料显示,霍小青曾私自改姓为贺)的孩子,似乎各方面都符合毛毛的特征,但外公看了他的照片和材料后说:不像小毛毛,但总归是红军的后代,由党来抚养吧”。 贺学敏在一次采访中提到: 1954年他到北京开会,同毛泽东谈起过毛毛,还拿出照片给他看。毛泽东问了是怎样找到的,孩子读书如何。最后说,这事他不好管,提出贺学敏来管,照顾他,让他去找邓小平。 有资料显示,中组部曾委托邓颖超,召开了一个小型座谈会,请来了许多了解内情的老同志,就孩子的归属问题作过讨论。 最后,邓颖超宣布了结论:“朱道来”系革命烈士霍步青的遗孤,即霍小青。 中央既没有把朱道来交给贺子珍,也没有交给朱月倩。而是留在了北京,由帅孟奇具体负责照顾。帅孟奇收养了很多革命后代,而朱道来也成了大家庭的一员。 6.朱道来的态度及结局 在北京的朱道来,同时与三位“母亲”(贺子珍、朱月倩和黄月英)保持着联系,三位“母亲”对其尽心照顾。 实际上,贺家没有认可中组部的结论,一直把他当成“毛毛”对待。据贺学敏讲,1970年代初,朱道来的婚事是与贺学敏的女儿一起办的。 朱道来到北京不久,即被送往清华大学附中读书,后来上了清华大学,学的是工科,毕业后分配到一个国防科研单位工作。“文化大革命”开始不久,他在南京突然病故。 1971年,朱道来在京结婚,曾给贺敏学,写过一封信,信中朱道来表示,自己得了肝癌,可能命不久矣。贺敏学当即回信,称自己认识一个有名的医生,或许能有些希望,可贺敏学的回信还没寄到北京,朱道来就撒手人寰了。 关于朱道来的结局,还流传着一种不同的说法。1974年,王家珍拜访黄月英夫妇,被告知朱道来在一次武斗中意外死亡。 不管怎样,朱道来已经不在人世,其死因蹊跷。 7.一位险些影响历史的人物 1976年毛泽东去世时,毛远新只有35岁,而毛岸红是44岁,从年龄上讲,不存在作为接班人的障碍,也就是说,如果朱道来确实是毛毛,他未必不可以作为红色基因的传承者,被培养成至今仍然统治中国的接班人,就像隔壁金家一样。这也是一些人怀疑贺家认亲的动机。如此一来,中国历史就要改写。 需要注意的是,朱道来赴京后不久,他被安排进了干部子弟中学,且朱道来的生活由中组部副部长帅孟奇照顾,后来进入清华大学读书。如果没有毛的首肯,朱道来不会受到这样的特殊照顾,也不可能被从两个争儿子的母亲身边带走。然而这一安排也就表明,毛泽东并不认同朱道来就是毛毛。不管怎么说,毛泽东没有认这个儿子,在重男轻女的传统社会观念之下,毛家被培养的对象就只能是毛远新了。 在判断人事问题上,毛泽东具有惊人的能力,他不是一个轻信和容易被欺骗的人。但此后毛泽东对寻访失踪子女问题显然兴趣大减,尤其到了晚年,连李敏都很难见到毛泽东,孙子毛新宇出生后,他也懒得一见,更何况难以判断真伪的失踪子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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