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賓大校長黯然辭職犯了什麼錯? 美國的“言論自由”邊界到底在哪兒?
雷歌 2023年12月11日 9日,一條爆炸性新聞刷遍全網,賓西法尼亞大學校長麥吉爾頂不住輿論及捐助者的巨大壓力,周六上午宣布辭職了。 此前的12月5日,她與哈佛校長、麻省理工(MIT)校長三人就校園內反猶主義日益猖獗而到國會接受質詢,這三個名校校長在聽證會上的言論和表現引發了輿論的批評狂潮。這三大名校的許多重要捐助者公開聲明要停止捐助或撤回已經捐出的巨額資金,而74名國會兩黨議員聯名發公開信要求三大名校校長辭職。 一、三大名校校長因何惹了眾怒? 哈佛、賓大和麻省這三位女校長在國會聽證會上說了什麼反動話捅了這麼大的馬蜂窩呢? 在5日的國會聽證會上,眾議院共和黨黨團會議主席斯特凡尼克向哈佛校長蓋伊、賓大校長麥吉爾和麻省理工校長科恩布魯斯提出了同樣的問題: “號召對猶太人進行種族滅絕是否違反了貴校的政策,是還是否?” 三個校長的反應驚人相似,都是支支吾吾、躲躲閃閃。她們均反覆強調,這要“看情況”(depend on the context)。學校捍衛每個學生言論自由的憲法權利,號召對猶太人進行種族滅絕的行為只有在導致確實發生針對個人的攻擊行為時,才違反校規。 斯特凡尼克反覆質問同樣的問題,期待從三位校長那裡得到“是”的回答。但三位校長尤其是麥吉爾和蓋伊反覆強調這得“看情況”。三人的回答把斯特凡尼克氣壞了。她厲聲質問麥吉爾,這些反猶言論只有在變成真正實施的攻擊行為時才違反校規?校方才會採取行動嗎?斯特凡尼克的意思顯然是質問,如果對猶太人的攻擊和種族滅絕行為真的發生了,那還來得及嗎?她問完哈佛校長蓋伊後,已經有點氣急敗壞,她直接對蓋伊說:“你必須辭職!你們三人的回答絕對不可接受!” 會後,斯特凡尼克發表聲明,稱三位校長的表現 “可悲且毫無道德底線”,同時宣布要對這三所學校及其他學校進行正式的調查。 在聽到麥吉爾辭職的消息後,斯特凡尼克余怒未消。她說麥吉爾辭職只是“要求的最低限度”,並敦促哈佛大學和麻省理工學院採取類似行動。她在社交媒體上說:“一個辭職了,兩個還沒走。這僅僅是解決摧毀美國‘著名’高等教育機構的無所不在的反猶太主義的開始。”顯然,以她為代表的國會議員們不會善罷甘休。 6號,賓大校長麥吉爾發了個道歉視頻,在視頻中她辯解說,賓大多年來對言論自由的政策是“僅憑言論本身不能施以懲罰”,這也與美國憲法和法律相符。 8號,哈弗校長蓋伊也不太情願地道了歉。昨天有數百名哈佛教職員簽署了一封聲援信力挺這位黑人校長,稱罷黜蓋伊的政治企圖“與哈佛對學術自由的承諾相違背”,並呼籲管理層“捍衛哈佛的獨立性”。 MIT校長科恩布魯斯本人就是個猶太人,但她至今未吱聲,據說MIT的董事會力挺本校校長。 8日晚,74名美國聯邦眾議員(其中包括71名共和黨議員和3名民主黨議員)聯名致信哈佛大學、麻省理工學院以及賓州大學董事會,要求三校校長辭職或將她們撤職。白宮發言人也批評了三位校長在聽證會上的言論。 聯名信說:“在這危機時刻,我們要求你們董事會立即解除這幾位校長的職務,並且提出一項可以行動的計劃以確保猶太和以色列學生、教師以及教職員工在校園內的安全。” 與此同時,三位校長的言辭也激怒了美國的主流輿論及三大名校的許多校友。一些知名捐助者公開譴責三位校長的反猶立場。賓大知名校友、對沖基金大亨史蒂文斯要求立即撤回他已經捐助的1億美元。影響力巨大的賓大沃頓商學院顧問委員會強烈呼籲立刻更換賓大領導層。賓州州長夏皮羅也稱麥吉爾的回應“不可接受”,認為賓大董事會需要就麥吉爾在該校的領導地位做出“嚴肅的決定”。 自10月7日以哈戰爭爆發以來,賓大校長麥吉爾就一直在處理校園反猶主義問題上受到多方詬病。她不僅對野蠻虐殺上千以色列平民的哈馬斯沒一句批評,而且還在校內搞什麼“巴勒斯坦文學節”,邀請一些發表反猶言論的知名巴勒斯坦學者參會。因此在10月中旬前後,就遭到包括雅詩蘭黛化妝品公司繼承人之一、猶太裔億萬富翁勞德在內的知名捐助者威脅撤資,並要求麥吉爾引咎辭職。勞德還兼任世界猶太人大會主席,是賓大的主要捐助者之一。美國前駐華大使洪博培也宣布將停止對該校捐款,洪博培曾任CEO的猶太政商家族亨茨曼家族在美各界都有巨大影響力。 而麥吉爾5日在國會的“災難性證詞”成了壓垮她的最後一根稻草。9日上午她被迫辭職,隨後賓大董事會主席博克也宣布辭職。 二、哈佛校長蓋伊更是眾矢之的 哈佛校長蓋伊現在也岌岌可危,壓力山大。蓋伊去年12月底獲得任命,今年7月成為哈佛曆史上第一位黑人校長。但蓋伊的任命引發了諸多爭議,主要的反對意見包括三方面: 1)與她的諸多前任相比,蓋伊的資質威望與學術成就相去甚遠,缺乏說服力。 2)她涉嫌在1997年一篇題為《掌控權力:黑人選舉的成功如何改寫了美國政治》的獲獎論文中大段抄襲,甚至連附錄都整個從別人的書中搬了過來。行業專家鑑定之後認為,蓋伊的論文至少違反了哈佛學術手冊中的三條規定,包括“不許整段摘抄”、“引用不完全”和“不充分解釋”。一個有學術不端行為的人怎麼能成為哈佛校長? 3)批評者認為蓋伊的任命是高校操弄“身份政治”的最新案例。潘興資本創始人阿克曼是哈佛的積極捐助者,他詢問了一位當初參與哈佛校長候選人選拔過程的決策成員,對方表示,除了蓋伊之外“沒找到其他符合多元化標準的成員”。言下之意是,蓋伊是憑藉自己女性和黑人的雙重身份才登上了哈佛校長的寶座。對此,阿克曼戲稱蓋伊為“多元化校長”。 有趣的是,三大名校校長都是女性,而且都是去年被任命的。在MIT,科恩布魯斯去年出任校長後,MIT這所理工院校的領導層更是變成了“全女性軍團”——教務長、校⻓、科學學院院長和MIT管理機構主席均為女性。這也被批評者認為是美國高校“身份政治”泛濫的一個標誌。 除此之外,蓋伊在處理校內反猶主義的表現也令人詬病。10月7日以哈戰爭爆發後,哈佛校內34個學生組織聯名發布公開信支持巴勒斯坦和哈馬斯。哈佛校方既沒有譴責哈馬斯對以色列平民慘無人道的虐殺,也沒有譴責這些學生的公開信,而是認為不該限制學生的“言論自由”。直到包括阿克曼在內的諸多捐助者公開譴責、要求公布聯名學生姓名並宣布撤銷捐助,校方才被動反應。 而蓋伊在聽證會上的傲慢態度也被批評者們認為是三人中表現最差的,不少人認為最該辭職的就是她。 三、美國法律保護什麼樣的“言論自由”? 三大名校校長在聽證中都表達了保護學生言論自由的態度。那校園內有學生發出消滅猶大人的呼籲違不違法,校方該不該管呢? 與許多人的直覺和感受相反,按美國目前的法律,如果只是“呼籲”消滅猶太人而不是組織實施針對猶太人的具體傷害行動,這被認為只是表達了一種思想、政治立場或信仰,它受到憲法第一修正案的保護,屬於“言論自由”的範圍。這恰如幾位校長所言,只有當這種“消滅猶太人”的呼聲導致直接針對猶太人的“具體而緊迫”的傷害行為時,才進入違法範疇,校方才應該採取行動制止。 有些人會覺得匪夷所思,正如斯特凡尼克在聽證會上憤怒質疑的,難道要等到對猶太人的傷害行為真要發生了才採取行動,還來得及嗎?但這確實就是美國目前的法律現實。美國是全世界保護“言論自由”力度最強的國家。 關於美國“言論自由”的邊界到底在哪裡,1957年“耶茨訴美國案”這個判例具有標誌性意義。 1940年,美國國會通過了《史密斯法案》,該法案對主張以暴力顛覆政府的行為設置了刑罰,並要求所有非美國公民進行登記。隨後若干年內約有215人,包括美國共產黨人、無政府主義者、法西斯主義者按此法律受到起訴。 1957年,14 名美國共產黨低級黨員因加入加州的美國共產黨而被指控違反《史密斯法案》而獲罪。但上訴人辯稱,美國共產黨只從事政治活動,並未有任何積極企圖推翻政府。 官司打到最高法院。最終美國最高法院以 6 比 1 的裁決推翻了原判。在耶茨案中,最高法重新解釋了《史密斯法案》,區分了“實際行為”和“純粹信念”。最高法認為,《史密斯法案》並不禁止“將強行推翻政府作為抽象學說的主張”。如果“暴力推翻政府”僅僅是一種政治主張而沒有落實到具體行動,這屬於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的“言論自由”的範圍。隨後數百美國共產黨員都從監獄中放了出來,引發美國“全民驚詫”。當時的總統艾森豪威爾極為憤怒,卻無可奈何。 而更讓人“驚詫”的還在後頭,這就是1969年的布蘭登伯格訴俄亥俄案。 1964年,三K黨俄亥俄州領導人布蘭登伯格在集會上辱罵黑人和猶太人及其支持者,並宣布將組織40萬人於7月4日向國會進軍。結果布蘭登伯格被控違反了俄亥俄州的《組織犯罪防治法》,布蘭登伯格被判10年監禁。該案又上訴至最高法院。 1969年6月,最高法推翻了俄亥俄州的判決,全票一致認定《組織犯罪防治法》違憲。最高法認為,政府不得懲罰發表煽動性言論的人,除非該言論“煽動他人立即實施違法行為”,而且該煽動性言論的確可能導致他人立即犯罪。 在裁決書中,最高法進一步將籠統鼓吹犯罪的言論與煽動即時犯罪行動的言論加以區分。大法官沃洛赫解釋道:“有大量批評現行規章、現行法律和現有社會機制的言論也許會被視為是在鼓動非法行為”。但是,“人們需要有表達那些觀點的自由。” 從1957年的耶茨案到1969年的布蘭頓伯格案,美國法律保護“言論自由”的邊界在不斷擴大,進一步明確,不受法律保護的言論,只能是造成了“迫在眉睫的不法行為”的言論。 四、三位校長到底犯了什麼錯? 既然如此,那三位校長有什麼錯呢?她們強調如果學生們只是喊了“消滅猶太人”的口號而未採取任何實際而且是迫在眉睫的傷害行動,這是他們的“言論自由”,受美國法律的保護,校方未採取行動不是完全正確嗎? 從道理上或者說理論上講確實如此。但是,一回到現實,人們就發現很不對勁。 如果有學生在校園內高喊“消滅黑人”會有什麼結果呢?按理說只要未採取對黑人的傷害行為,也受美國法律保護,校方也應該保護這種“言論自由”。但現實是,別說你想“消滅黑人”,你哪怕只是“歧視”一下,說一句對黑人、對女性或對LGTPQ人士不敬的話,就會立即招致校方的嚴厲懲罰。這些案例在美國高校及政府等機構不勝枚舉。 僅以哈佛為例,2017年6月,一群剛獲得哈佛入學通知的新生在社交媒體上建了個交流群,這幫新生在群里隨便開了一些玩笑,就被哈佛校方認定有“種族歧視”和“極端主義”的不當言論,至少有10名新生立即被取消了入學資格。而有類似言論的已入學學生則受到了校紀處罰。 2019年6月,學生卡舒夫被哈佛錄取。他是2018年2月一次校園槍擊案的倖存者,那次槍擊案中有17人死亡。卡舒夫因此多次接受媒體採訪,支持教師和學校工作人員攜帶武器,還曾赴白宮與當時的美國總統特朗普和第一夫人梅拉尼婭見面。隨後有人爆出他16歲時曾經有過針對黑人的種族主義言論,最終他被哈佛撤銷了入學資格。 更荒唐的是,2019年5月,哈佛的法學教授沙利文由於出任律師,為臭名昭著的好萊塢大亨韋恩斯坦性侵和性騷擾案做辯護,哈佛法學院的許多學生認為沙利文教授不該為侵害女性的人渣做辯護而大量向哈佛校方投訴。結果哈佛校方竟決定免去沙利文溫斯洛普學院院長的職務,連他的妻子羅賓遜也同時免職。此案引發了哈佛幾十名法學教授的強烈批評,但哈佛校方沒有改變決定。 可見,哈佛校方並沒有按美國法律標準維護學生或教職員工的“言論自由”,他們維護的只是與激進左派“進步主義”或所謂“覺醒派”立場一致的言論的“自由”,不一致的統統嚴厲打壓,毫不手軟。 一句話,現在美國大多數高校的領導層都“雙標”得厲害。因為他們內心裡都同情巴勒斯坦人甚至哈馬斯,他們的真實立場是反以色列、反猶太人的,因此,他們對校園內日益猖獗的反猶言論聽之任之,美其名曰“保護言論自由”。 這就是三大名校校長引發眾怒的深層原因。以哈戰爭引發的立場和觀念衝突,暴露了激進左派的思想觀念及他們推崇的政策已經有多離譜,而其危害又有多麼廣泛和深遠。現在歐美社會各種聲勢浩大此起彼伏的反猶集會已經讓人們警醒,促使人們反思激進左派思潮的毒害,這不啻是壞事變成了好事。(完) 歡迎關注“雷歌視角”,幫你挖掘新聞背後的新聞。 雷歌視角油管頻道最新上線: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lfm_D5GrSVn59znfs8JD1g 請訂閱、轉發和點讚。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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