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約、審判與救贖:從《民法典》到耶利米書與馬太福音的主題連接 《民法典》(שְׁפָּטִים,Mishpatim) 是《出埃及記》21:1-24:18中的律法部分,它詳細規定了以色列人在十誡之後如何在社會中行事為人。其中的一項關鍵律法涉及到希伯來奴僕的釋放(出埃及記21:2-6)。與此相呼應的是哈夫塔拉(Haftarah)選段 耶利米書34:8-22; 33:25-26,其中講述了以色列人沒有遵守釋放奴僕的約定,最終導致了神的審判。而在新約的馬太福音17:1-13中,耶穌在變像山上顯現,與摩西和以利亞同在,預示着律法和先知的最終成就。這些經文共同強調了聖約責任、神的審判,以及通過神的啟示帶來的救贖應許。
1. 《民法典》:聖約與社會公正《民法典》詳細闡述了以色列人如何在生活中踐行神的律法,特別是在社會正義方面。例如,關於釋放希伯來奴僕的律法: “你若買一個希伯來奴僕,他必服侍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離去,不用償還什麼。”(出埃及記 21:2)
這一律法不僅反映了神的公義與憐憫,還提醒以色列人,他們自己也曾在埃及為奴,如今應以同樣的恩典對待他人(出埃及記22:21)。順服這些律法不僅是社會管理的要求,更是對以色列是否忠於神聖約的考驗。
2. 耶利米書:破壞聖約與面臨審判哈夫塔拉選段耶利米書34 直接提及釋放希伯來奴僕的聖約。在西底家王的統治下,以色列人曾立約釋放奴僕,但隨後又悔約,將他們重新變為奴隸。這使得神宣告審判: “你們反悔,褻瀆我的名,各人使所釋放隨意的僕婢回去,使他們再為你們的僕婢。”(耶利米書 34:16)
正如他們拒絕釋放弟兄,神也要**“釋放”他們進入刀劍、瘟疫和流亡之中**(耶利米書 34:17)。然而,在耶利米書 33:25-26,神再次重申祂不變的聖約,將其比作天地運轉的規律: “我若未曾立定晝夜的律例… 我就棄絕雅各的後裔。”(耶利米書 33:25-26)
儘管以色列失敗了,神的聖約依然堅定不移,預示着未來的救贖。
3. 馬太福音 17: 變像與聖約的最終成就在馬太福音17:1-13中,耶穌帶着彼得、雅各和約翰上了一座高山,在他們面前變了形象。摩西(代表律法)和以利亞(代表先知)顯現,與耶穌交談。此時神親自宣告: “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祂!”(馬太福音 17:5)
這一幕揭示了耶穌是律法與先知的最終實現者。正如摩西頒布律法、耶利米警示人們要忠於聖約,耶穌則完美地成就了二者。值得注意的是,變像事件發生在耶穌預言自己即將受難之後(馬太福音16:21),這表明真正的救贖將通過祂的受難和復活實現,遠超舊約中的任何釋放制度。
4. 主題連接:聖約、審判與救贖這些經文之間形成了三重主題呼應: 《民法典》——神賜下聖約,呼召以色列行公義,釋放被壓迫者。 耶利米書——以色列背離聖約,導致神的審判,但神的應許仍然堅定。 馬太福音——耶穌顯現,成就律法和先知,帶來最終的救贖。
正如《民法典》規定的律法在耶利米時代被違背,耶穌的到來標誌着真正的解放不僅限於肉體的自由,更是心靈的得贖。
5. 結論:聖約的呼召與我們的回應律法、先知和新約共同提醒我們:神的公義與憐憫並行。《民法典》中的律法意在塑造一個公義社會,而耶利米的警告則說明人的軟弱容易導致背約和審判。但在耶穌的變像中,我們看到神堅定不移的救贖計劃,最終在基督里得到成就。 在今天,我們也要思考: 就像耶穌的門徒在變像山上見證了祂的榮耀,我們也被邀請進入祂的救贖計劃,成為祂聖約的見證人,將神的公義與恩典帶到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