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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思贖罪:從《利未記》到新約的獻祭轉化 2025-05-06 16:01:45

 再思贖罪:從《利未記》到新約的獻祭轉化

引言

“贖罪”(atonement)這個概念對猶太教與基督教而言都居於核心地位。聖經中的贖罪不僅是儀式行為,更是關於人如何與聖潔的神恢復關係的深刻神學真理。
從《利未記》的祭司制度到新約中耶穌的獻祭,聖經展現了贖罪觀念的發展與深化。而大衛·莫菲特(David M. Moffitt)在其著作《Rethinking the Atonement》中,挑戰了西方神學對贖罪的簡化理解,重申了耶穌復活、升天和天上大祭司職分在贖罪完成中的重要性。


一、贖罪的希伯來語與《利未記》的獻祭體系

1. “贖罪”在希伯來語中的詞根:כָּפַר (kaphar)

  • 常被譯為“遮蓋、贖回、遮蔽”。

  • 出現於《利未記》最頻繁的用法是“大祭司為百姓贖罪”(כִּפֶּר עַל־הָעָם)。

  • 贖罪不是情緒安慰,而是客觀的遮蔽與潔淨行為,使人可以重新靠近神。

“因為生靈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利未記17:11)

2. 利未記中的獻祭種類

  • 贖罪祭(חַטָּאת):主要處理人對聖所的玷污,強調潔淨功能。

  • 贖愆祭(אָשָׁם):多用於償還具體過錯(如偷竊、欺騙等),強調責任與補償。

  • 燔祭(עֹלָה):表達完全奉獻給神。

  • 平安祭(שְׁלָמִים):強調恢復關係後的共享與感恩。

3. 關鍵特徵:大日贖罪(利未記16章)

  • 每年一次,大祭司進入至聖所,將血灑在施恩座上,為:

    • 聖所贖罪(因百姓的罪污染了神的居所),

    • 祭壇潔淨,

    • 百姓群體贖罪。

重點:不僅赦罪,更是潔淨神的居所,使神繼續與祂的百姓同住。


二、新約中的贖罪:延續與更新

1. “贖罪”與“獻祭”的語言轉化

  • 新約的希臘語中,“贖罪”常用:

    • hilastērion(ἱλαστήριον):施恩座(羅馬書3:25)

    • katharizō(καθαρίζω):潔淨(約壹1:7)

    • lutron(λύτρον):贖價(馬可福音10:45)

“神設立耶穌作贖罪祭(ἱλαστήριον),是憑着他的血,借着人的信。”(羅馬書3:25)

2. 希伯來書的贖罪神學(尤其是7–10章)

  • 耶穌不是在地上重複獻祭,而是一次進入天上的聖所(10:12)。

  • 他是永遠的大祭司,照着麥基洗德的等次設立(7:17)。

  • 他的獻祭不止是死亡,而是:

    • 經過死亡、復活

    • 升天,進入天上的聖所獻上自己的血(9:11–12),

    • 坐在神的右邊,為我們代求


三、Moffitt 的再思考:《Rethinking the Atonement》的核心洞見

大衛·莫菲特在《Rethinking the Atonement》中提出了一項關鍵挑戰:

“西方神學過於將贖罪簡化為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亡,忽略了復活與天上獻祭的決定性作用。”

1. 耶穌的死不是結尾,而是獻祭的開端

  • 猶太獻祭從不在“死亡”時結束,而在祭司將血帶入聖所、施行潔淨禮時才完成。

  • 同樣,耶穌的死亡只是開始,復活後的升天與獻祭才完成了贖罪的全過程。

2. 天上的聖所是真正的施恩座

  • 耶穌“帶着自己的血進入天上至聖所”,這正是利未記16章的天上成全版。

  • 他並非一次性獻完而結束,而是繼續在天上為我們代求、施行潔淨(來7:25)。

3. 復活不可或缺

  • 如果沒有復活,耶穌就無法作為活的大祭司進入聖所。

  • 十字架和復活是不可分割的贖罪事件的兩個階段。


四、今天我們如何理解贖罪?

1. 贖罪不是情緒寬慰,而是聖潔的轉變

  • 它意味着神真的“遮蓋”我們的罪,使我們重新成為祂居所的一部分。

  • 不僅赦免,更是潔淨、恢復、獻上歸神。

2. 耶穌是“現今仍在天上代求”的大祭司

  • 他不僅“為我死”,更“活着為我代求”(來7:25)。

  • 這意味着我們今天的生命、敬拜與禱告,都有一位天上的大祭司在引導與成全。

3. 我們的回應:獻上身體,當作活祭(羅馬書12:1)

  • 正如耶穌在天上繼續獻祭,我們在地上的生命也當成為“獻給神的屬靈祭”。


五、贖罪流程的對比:利未記的地上模式與耶穌的天上成全

聖經中的贖罪並非抽象的概念,而是通過一系列具體、逐步的祭司行為表達出來。在《利未記》16章(贖罪日)中,大祭司必須親自進行多項儀式,而新約作者,尤其是《希伯來書》的作者,明確指出這些儀式不過是“屬天事物的影像”(來8:5)。

下面是兩者之間的流程對照表

利未記贖罪流程耶穌的贖罪成全
1. 大祭司預備自己(洗澡、穿潔淨衣,贖自己的罪)耶穌是無罪的大祭司,無需為自己贖罪(來7:26–27)
2. 牽出贖罪祭牲(牛與羊)並宰殺,為百姓流血耶穌獻上自己為祭牲(約1:29;來9:14)
3. 將血帶入至聖所,灑在施恩座上,為聖所贖罪耶穌升天後“帶着自己的血進入天上的至聖所”(來9:12)
4. 另放一隻“歸於亞撒瀉勒”的羊,象徵罪被帶走耶穌被釘在十字架外“在營外受苦”(來13:12),擔當罪
5. 大祭司為百姓和聖所禱告與遮罪耶穌在父面前為我們持續代求(來7:25;羅8:34)
6. 贖罪日一年一次,重複進行耶穌“一次獻上,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來10:14)
7. 神赦免以色列的罪,更新聖所與約的關係父因耶穌的獻祭,赦免並與我們立永遠的新約(來8:10–12)

解讀要點:

  1. 耶穌不是死後任務結束,而是復活後繼續行動

    • 舊約贖罪並不在“宰殺”之時完成,而是在將血帶入聖所、完成潔淨和代求之後。

    • 同樣,耶穌在十字架上完成了流血,但必須經過復活與升天,進入“天上的至聖所”,才使贖罪完全生效。

  2. 天上的聖所是真實而永恆的

    • 來8:1-2 說耶穌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為我們作執事,在真帳幕中”。

    • 這是舊約聖所的原型,耶穌進入的是永不震動的屬天領域

  3. 祂至今仍在天上持續為我們代求,維護新約關係

    • 《希伯來書》7:25:“凡靠着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着,替他們祈求。”

    • 《羅馬書》8:34:“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里復活,現在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


今天的啟示:

  • 耶穌不僅是過去曾經為你死過,更是今天仍為你活着、代求的主

  • 基督徒的信心不是建立在一段過去的歷史事實,而是建立在一個正在進行的、活的祭司職分上。

  • 我們可以滿有信心地來到神面前,因為耶穌不斷維繫着這永不廢棄的恩典之約。


六、希臘原文詞彙分析:新約贖罪語言的深度意義

新約中的贖罪觀念承接了希伯來聖經(尤其是《利未記》)的神學脈絡,作者尤其透過特定希臘詞彙,將舊約的象徵、禮儀與基督的實際成就連接起來。以下是幾個關鍵用詞及其含義:


1. ἱλαστήριον (hilastērion) — “施恩座”、“贖罪祭”

出現於:羅馬書 3:25
“神設立耶穌作贖罪祭(hilastērion),是憑着祂的血,借着人的信。”

原文解析:

  • ἱλαστήριον 在希臘七十士譯本(LXX)中常用於指《利未記》中約柜上的施恩座(利16:14–15)。

  • 這不是“贖罪者”,而是接收祭牲血的地方,神顯現與人相交的地方。

含義延伸:

  • 保羅稱耶穌為 hilastērion,意味着:
    耶穌不僅是祭物,也是施恩座本身——是人與神真正相遇的地方。

  • 他是那位以自己的血建起神人之間和好的空間


2. εἰς τὸ παντελὲς σώζειν (eis to panteles sōzein) — “拯救到底”

出現於:希伯來書 7:25
“凡靠着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eis to panteles sōzein),因為祂是長遠活着,為他們祈求。”

原文解析:

  • παντελής(pantelēs)由 πᾶς(全部)+ τέλος(終點、完全) 構成,意指:

    • 全面、徹底、

    • 從起初到終點沒有遺漏,

    • 包含時間上的延續內容上的完全

含義延伸:

  • “拯救到底”不僅是一次性的救恩,
    而是從最初悔改到完全成聖、進入榮耀整個過程的持續拯救。

  • 因為耶穌是“永遠活着、不斷代求”的大祭司,所以祂的救恩不是一次性施行,而是持續供應,有保障的贖罪關係


3. προσφέρω (prospherō) — “獻上、奉獻”

出現於:希伯來書 9–10 章
如:“祂一次將自己獻上”(來9:14)

原文解析:

  • prospherō 是祭司術語,指“把祭物獻上給神”。

  • 特指親自獻上,而非只是“被殺”。

含義延伸:

  • 強調耶穌不是“被動犧牲者”,而是主動的大祭司,將自己完全、甘心地獻上。

  • 這與利未記中的祭司角色一致,但耶穌同時是大祭司也是祭物本身


4. διαθήκη (diathēkē) — “約、立約”

出現於:希伯來書 8:8–12
“我要與以色列家另立新約(diathēkē)”

原文解析:

  • diathēkē 在LXX中對應於希伯來文 בְּרִית (berit),意為“約、契約、盟約”。

  • 在《希伯來書》中,強調耶穌所流的血,是為建立並維繫新約關係

含義延伸:

  • 贖罪的目的不是僅僅赦罪,而是恢復與神的關係

  • 耶穌死而復活並升天,是為了使新約成為一個活的現實,由祂持續在天上代求中維護。


小結表格:四大關鍵詞與其神學深義

希臘原文中文譯法神學意義
ἱλαστήριον施恩座、贖罪祭耶穌是神人相遇之所,代替聖所儀式
εἰς τὸ παντελὲς σώζειν拯救到底拯救是持續的、徹底的,祂長遠活着代求
προσφέρω獻上耶穌主動完成獻祭,非僅受害
διαθήκη新約贖罪的終點是恢復與神立約的關係

結語

從《利未記》的祭司系統到希伯來書的大祭司基督,贖罪始終是關於“恢復神的同在”。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贖罪之工,不只是歷史中的一刻,而是以祂復活、升天、進入至聖所、持續代求構成一個完整的、持續有效的天上獻祭體系。

如莫菲特(David M. Moffitt)所說:

“如果我們只看到耶穌的死亡,而忽略祂復活後所進入的祭司職分,我們就錯過了整個新約贖罪的重心。”

莫菲特提醒我們,真正的贖罪不能停留在十字架死亡,而必須延伸到:

  • 復活的耶穌進入

  • 天上的聖所

  • 為我們執行

  • 永遠有功效的獻祭與代求

這是一次宇宙性的潔淨與更新
讓我們存敬畏的心,感恩地回應——
因為那位代我們贖罪的主,今日仍活着,為我們獻祭,直到完全的成全。

(強力推薦:《Rethinking the Atonement: New Perspectives on Jesus's Death, Resurrection, and Ascension 》David M. Moffi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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