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是最為人性化的東西,而人是最為感性化的人,宗教是順應這種感性而來的,是一種合乎人性的契合。 聖經給我們提供的是一個最整全的世界觀、一個大故事。而我們每一個人是在有每一個小的故事,即使這個故事很渺小,但是也是一個有關於宗教的故事,只要這個故事切入骨髓,觸動你我的情感,表達你我的信念,達到宗教的理解。
人生的意義是愛,是感恩,是從大小故事中走出來的人類的愛與找到家的感覺。天堂就是家。 首先作為基督徒,必須做三件事。 一, 必須要丟棄自己的罪,他必須甘願放棄一切在上帝眼中看為惡的習慣和行為。有些罪,可能在世人看來是無所謂的,正常的,比如撒謊,婚前同居,墮胎,但無論周圍的世人如何看,他必須棄絕罪,與罪摔跤,脫離罪,與罪爭戰,將罪釘死,刻苦已心。他必須真誠地,不含糊地這麼做。我們很容易忘記,罪的誘惑不會照着它本來的面目呈現在我們面前,他向我們張開雙臂,又說誇讚的話,不當吃的果子在夏娃看起來十分悅人眼目,是可喜愛的, 卻致使夏娃被 逐出伊甸園。很多時候我們不把罪當作仇敵去恨惡。罪對我們而言就好象我們的孩子一樣,我們愛它們,擁抱他們,離不開它們,以它們為樂,與他們分離就象砍斷我們右手或是挖出我們的右眼,但是我們必須這樣做,我們必須要棄絕它們。 二,我們要捨棄安逸的生活,神的應許是,你們在世上有苦難,如果人想要成為基督徒, 他必須忍受痛苦,承受苦難。主說,在我裡面,你有平安,感謝主,他是我們的避風港灣,是我們苦難中的盼望所在。當主呼召我們走一條路的時候,我們不能因着害怕安逸的生活被打破,害怕某些屬世的損失而逃避不去行。 第三,要捨棄世界的寵愛,他必須要安於被許多人看作傻瓜,宗教狂熱分子,極端分子,不在乎別人對自己所言所行的扭曲,我們本能地不喜歡被別人不公正地對待,被別人誹謗,無故地被別人中傷是一件很難令我們忍受的事情,如果一個人不希望被 周圍的人認可 ,他就不是有血有肉的人了,真正的基督徒會失去世界的寵愛,被這個世界敵視,卻要得到神的喜愛,這是榮耀的事,基督徒的爭戰是持續不斷的,沒有歇口氣的時候,這是屬靈的征戰。
當我們學習放手的禱告時,發覺一個有趣的進程。開始時,我們的意志和神的意志搏鬥。我們懇求,我們生氣,我們強求,我們期望神的作為好像魔術師一樣,或好像聖誕老人那樣傾福予我們。我們集中於即時解決問題和操控的禱告。雖然這段掙扎的時期十分艱苦,但我們決不能輕視或試圖避免這段時期。這是我們成長和深化屬靈生命必不可少的部分。我們可以肯定,這是一個次等的階段,但意思只是猶如童年階段相比於成年階段是次等的。成年人可以更好地思考,可以背更重的東西,是因為我們的腦袋和肌肉都發展得較好,但孩子所做的正是我們期望他們在那個年紀能夠做到的事,屬靈生命也是這樣。 不過,隨着時間過去,我們開始進入一個放手的階段,就是放棄自己的意志,流入神的意志里,這階段充滿恩典,將我們從掙扎帶到釋放的,正是放手的禱告。 聖靈教導我將自己的意志完全置於天父的意志之下。祂打開我的耳朵,叫我以耐性和受教的心等待神每天要告訴和教導我的事情。祂讓我發現,怎樣與神的旨意聯合就是與神自己聯合;怎樣完全順從神的旨意,是天父的要求,是聖子的榜樣,是靈魂的真正福氣。 慣常的活潑的信心,就是相信基督的同在,以及他隨時願意來幫助我們。
我們是因為表達和實踐我們的信仰而征戰與忍受。忍受,是信心的表現。在近兩三年裡,我們的靈命經歷了多次的憂患和磨練。但大家仍舊在神的面前不斷獻上敬虔的禱告,在屬靈的爭戰中成為一個得勝的精兵。 我的內心充滿無比的感謝和讚美。對基督徒而言,信仰的爭戰是我們信仰生活的一部分。願在屬靈的爭戰中,我們能成為一個得勝並榮耀神聖名的兒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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