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迹于主流社会和自尊自爱-与柞里子兄商榷
好久没来,今天看到柞里子兄新近大作《如何混迹美国主流社会》和《再谈如何混迹美国主流社会》。可以说是很有见地、很有思想的文章。如柞里子兄所说“柞某这文章,是写给以如何混迹美国主流社会为忧患者读的”, 所以没有这种忧患的同胞大可不必激动。这里只想就事论事来对柞兄的论点谈点个人看法。
柞兄说:“何为‘强势群体’?一言以蔽之,曰:‘有钱有势的群体。’”“当今之世,美国强势群体成员的基本条件是:白色人种、以英文为母语、信基督教。”柞兄也提到,有些群体,虽然有钱,但不见得有势。说得对,如图所示,根据2005年美国联邦统计局调查结果,美国最有钱的是亚洲人 (household income 为$57,528,记得去年看过USA Today上一篇文章讲,亚洲人中收入最高的是中国人,可惜找不到了),而白人每家均收入是亚洲人的84%($48,241),略高于全国均收入($46,326)。如果你去中部和南部一些州或城市,你会发现,那里很多白人的收入并不高。所以,无论从人群分布和household income上,白人并不是“有钱”的群体; 这样,“强势群体”是否应定义为“人多势众”?:-)。至于“英文为母语、信基督教”其实就是“大众”文化了。
是否白人就属于“强势群体”?柞兄提到犹太人的希望渺茫,并提到他们“有钱有势”。犹太人也是白人。所以,白人即使有钱有势,也不见得属柞兄说得“主流社会。”
那么柞兄所提到的“如何混迹美国主流社会为忧患者”是要混迹于“人多势众”的社会呢,还是要混入“有钱有势”的社会呢?显然是后者,但后者不一定是白人。
其实要混入“主流社会”说穿了,是为了尊严和富有,其目的倒无可厚非。但这些人往往把“尊严和富有”与“人多势众”混起来。前者并不一定非要通过混入后者才能实现。受尊重不见得要有金发,这在高度文明的今天,越来越变得现实。美国是个多民族的国家,“入籍”也有先后。各个民族中不乏同具尊严与富有之士。中国人中在西方同样有很多有尊严并富有的人。所以,要尊严与富有必须混入“主流社会”是一种错觉。其实,当你要“混入”的时候你已经失去了尊严。
“混入主流社会”这种愿望产生的原因,除了中国长期的贫困,还有文化等诸方面的落后有关。一般来说,中国人因长期贫困和教育落后形成的一些不良习性,使我们自己看不起自己。所以,一些人把对高雅素质的向往的实现,归结成只有混迹以白人为主的西方社会才能达到。其实也这是一种错觉。要受人尊重,尤其在西方,靠得是能力,而不是依附某个人群。也遇到过一些人,对白人一个脸色,对中国人另一个脸色。对这些人,除了认为他们是losers,还能说什么?其实这也不用急,随着中国的强大,文化教育的发展,这种错觉会变弱。
另一方面,旅居海外的我们是不是要“混迹”呢,其实还要混的。如果人家都讲英语,你俩非得讲中文;人家说话小声,你偏要大嗓门,这是无法“混迹”的。所谓入乡随俗,只有尊重别人,别人才能尊重你。但这并不是要放弃民族尊严,甚至连自己是中国人都不敢承认。说到这里,我要说,同胞们,挺起腰来,只有自己尊重自己别人才能尊重你!
2006-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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