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说来,今天那$250 USD不是人家蒙去的。其实都不用严格,就事实求是地说吧:今天,我在半精半傻之间,自己请人家收走了二百五。
事情经过如下。
我独自一人在扭腰 PORT AUTHORITY 长途汽车站打的。刚一挥手,呼啦一下,围上来一帮开黄面的的黑司机,争着问:去哪去哪?上车上车!
我看着他们张牙舞爪的样子,料定他们个个都有过或大或小的前科儿。
干嘛呢?想抢人啊?俺绝不上当! 我果断决定扮演一把革命烈士:宁可被心怀叵测的出租车司机当成傻冒遗弃,也不开口告诉他们去哪儿,更不挪动半寸脚步。
那些司机见我呆唧唧的面无表情,也不说话,就以为我可能不懂英文了。有的开始想对策,有的开溜去拉别人的生意。 只有一个西装革履,打着领结,慈眉善目,文质彬彬的潇洒小白摔锅走上前来,对我一鞠躬: “小姐我送您,请上车”。
他的车真漂亮,纯白色的车体,倍儿新,茶色的窗玻璃,噌噌反光。让人一看就觉得特舒服。车子里面也是,又大又宽敞。坐在那,舒服又稳当。
一路不表。不到一小时就开到了我要去的地方。
“谢谢!就停这儿吧。这是 $100,拿着,不用找了。”
“小姐,这、这、这,连车费都不够呀!总共: $227。还没加小费。”
“什么?!开玩笑啊你?这么近的路,我以前又不是没打过车。”
“可这是 LIMO LICOLN TOWN CAR 啊,一个MILE 就要5-6刀。”
“啊?!是这样的啊,我说呢,嘿嘿。。。。。。得,这是二百五,归你啦。”“ @%#@#%$@%#@#%$!55555” 不过后面这句我没敢说说出声,是心里想的。
咂咂咂,二百五,就这样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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