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總原則解經法 唐崇榮牧師為正方所做的抗辯是我認為最有力的。所以,也最值得在這里討論的。他在香港的一次關於《神的主權與人的自由》演講時在回應彼後3:9時拿出下面這段經文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allG3956 men)來歸向我(約12:32)來抗辯的。 唐牧師問這里萬人是什麼?所有的人?……。是不是所有的人都歸向耶穌了嗎?全世界的人都變成基督徒了嗎?奧古士督下令天下所有的人都要回到自己的家鄉報名上冊(Luk 2:1) 。山東一個鄉村的人也回去了嗎?是所有的人嗎?…..全世界的人都變成基督徒了嗎?” 唐牧師又提到哥前15:22 在亞當里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里眾人也都要復活。 1Co 15:22 For as in Adam all G3956 die, even so in Christ shall all G3956 be made alive. 他問耶穌復活以後全世界所有的人都復活了? 他這麼一問全場鴉雀無聲。他的邏輯是這里的all就不是全世界所有的人的意思。也就是說不要一看見all,一看見世人就認為是全世界的人。既然這里的all可以不是所有的人,那你這里彼後3:9、約一2:2、希2:9和提前2:6里的all就都可以解釋成基督徒。所以,神願意所有的人得救就不一定對。所以,耶穌是為基督徒而死的,不是為所有的人死的。 即使約12:32這裡的all指的是並不是所有的人,並不能證明我上一章提到的四段經文說的不是全世界所有的人。您需要一個一個的去否定。 唐牧師這麼解經的根據是他推崇的總原則解經法。據唐牧師說在中國的解經書裡還沒有人講過。我們最多講的是以經解經。第一節錯了,以後骨牌效應,越錯越大。把所有的經文都找到,找到總原則,再個別處理,就安全多了。 我不能贊同唐牧師這樣的總原則解經法。在批判“以經解經”時唐牧師說第一節錯了,以後骨牌效應,越錯越大。總原則解經其實也有它自己的問題。我相信唐牧師肯定是先用聖經建立教義,然後在這教義指導下來解釋聖經。但是他建立的教義是在暫時放下一些有爭議的經文情況下做出的。您不能用這樣一個有爭議的教義比如加爾文預定論再回過頭來解釋聖經中關於預定論的經文。你需要在建立預定論的時候就對那些有爭議的經文作出合理解釋。預定論的根基是關於全然敗壞。如果這個根基本來就不穩(參見本文第四章人的全然敗壞),他們後面四點其實也有骨牌效應。當他們遇到有明確經文與他們的教義沖突時,不是回頭重新審慎他們的教義,而是強解聖經。比如,神愛世人,本來字面的意思非常清楚,可是鬱金香教義的總原則是,神起初揀選了張三李四,沒有揀選王二麻子,說神愛王二麻子但是卻沒揀選他,邏輯上說不通,於是他們就必須給神愛世人一個解釋----神愛世人其實是神愛選民的意思。也有正方同學說神以普遍的愛愛所有的人,以特殊的愛愛他的羊。我倒~。約3:16說神愛世人,後面給了如何愛他們的憑據。就是把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whoever),叫所有願意相信的都有永生。您難道還能把一節經文拆開了不成? 耶和華見證人也是總原則解經法。根據他們的總原則,只有一位真神。所以,既然耶和華父神是真神,道就不能也是真神了。他們就把約1:1-2的神翻譯成小寫的神a god。他們翻譯成“道也是個神”而不是道就是神。 我認為解經最重要的原則是首先要忠實字的原意及上下文。這里包括一個字到底有多少種用法。在這麼多用法中此時此地用哪一個,選擇的原則是上下文理。另外還要了解作者的寫作意圖和時代背景。最後是用以經解經來檢驗,也就是說的要跟其他重要經文可以調和。給明確經文較重的分量。不明確的經文不能蓋過明確的經文。例外,對詩篇等抒發作者感情的經文經節的看重要小於對教義闡述的經節。 比如,all這個詞有“全部的,所有的,每一個,各種”幾個意思。基本上是沒有漏掉一個,沒有保留,最大可能,質量或數量上的全部的意思。比如all students所有的學生,all speed全速, beyond all doubt毫無疑問。至於all確切指代的是什麼(誰)需要看上下文。 舉例:all students應該是所有的學生,不排除任何一個。但是到底是全班所有的學生還是全校所有的學生還是全世界所有的學生要看上下文。在上下文規定的范疇以內all必須是全部的意思,不能有部分的意思。比如老師說“今天所有的人都交作業了,只有王普沒交”。這個“所有的人”肯定不是全世界的人,是全班所有的人,絕對不會是指班上的男同學,雖然包含有男同學。而老師在另一個場合說“所有的人都會死”,他說這話很可能是指全世界所有的人。如果這是電影里的一個場景,在一列火車上發生的事,那這個“所有的人都會死”指的是此時此地所有的人都不能倖免的意思。所以,黃金規則是看上下文。 現在來回應唐牧師的辯詞。 這個“吸引萬人來歸向我will draw all men unto me (約12:32)”和“神愛世人”一樣都是對着一個群體說的。耶穌說的是“這世界的王要被趕出去,而我則要吸引眾人歸向我”。這就跟神愛世人,差獨生子來拯救相信的人一樣,是一個未來計劃發生的事,並不是已經發生了。(關於神愛世人見下一章)。要是這里的萬人是基督徒的話,耶穌應該說“當人子被舉起來的時候就要吸引我的羊來歸向我”。或者“我父賜給我的人就要歸向我”。至於這些被吸引來的人是不是最終都信了耶穌,還要看他是不是願意相信。當年在耶穌榮耀進耶路撒冷的時候就是眾人都被吸引來,人們甚至拿自己的衣服鋪在地上歡呼迎接他。可是這些人時候並沒有都成為基督徒。 至於Luk 2:1,雖然有“天下人民”,但是因為有“該撒亞古士督”,“居里扭作敘利亞巡撫的時候”等強烈的上下文支持,這裡的“全地人民”應該指的是羅馬的管轄區裡的人民。NIV版用的是the entire Roman world。“天下人民”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氣概。從這裡的“天下人民”聯想到“山東一個鄉村的人”顯然只有唐牧師想到了。有任何一位鬱金香同學也想到了請“吱”一聲。即使這樣,羅馬全地的人也不一定都去報名上冊了,比如有的人根本沒接到通知或者有的人知道了也去不了或不想去。就跟上面耶穌說他要“吸引萬人歸向我”,也不是所有的人最後都會被吸引一樣。所以,唐牧師這里把歸向我等同於成了基督徒是不恰當的。這裡把目的和事實混為一談。 提前2:6的萬人和希2:9的人人如果不是所有人的意思,那會是什麼呢?一個字可能有幾個意思。在不同的環境下可以代表不同的意思。應該理解成什麼應該看上下文。而不是挑一個我喜歡的。不能因為有一處有特定上下文的“萬人(all)”是基督徒的意思,所以,提前2:6的“萬人”也一定可以是所有基督徒的意思。你必須根據上下文來指出為什麼不是所有的人,而不是根據你預定論的教義,因為你的教義還沒有被證實。 再來說哥前15:22在亞當里眾人 allG3956 都死了。 照樣 ,在基督里眾人 allG3956也都要復活。1Co 15:22 For as in Adam all G3956 die, even so in Christ shall all G3956 be made alive. 唐牧師問耶穌復活以後全世界所有的人都復活了?唐牧師的意思是這裡的眾人allG3956並不是指“全世界的人”,所以,不是所有的allG3956都是指全世界所有的人。比如這裡all就是指信他的都復要活。 哥前15:22這里其實講得很明白了,在基督里所有的人都要復活。原文不是說全世界的人都要復活。唐牧師為什麼有這樣的責問呢?這里的all可以理解為信主的人,那是因為有強烈的上下文語言環境在基督里決定了應該這麼解。兩個All的本意都是全部的,加上在亞當里和在基督里的限定。這裡兩個All就分別指代的是所有的罪人和所有信主的人。如果哥前15:22沒有在基督里,唐牧師的責問就成立。 關於前面引用的經文中的萬人或者人人是應該當做“信的人”解還是當成“全世界的人”解,我和唐牧師的根據是不一樣的,雖然我們的結論是一致的-----前面一個all指的是所有的罪人;後面一個all所有信主的人。我推論這些詞的確切含義是從上下文來的。唐牧師要把哪個all解釋成什麼是根據一個總原則解經法來的。可是你的總原則是根據你查考了所有的相關經文後得出的。在這些經文有矛盾的時候(包括現在要檢驗的這節經文)你怎麼建立你的總原則?唐牧師說哥前十五22這里的眾人解釋成“信的人或揀選的人”,是因為其他經文說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永生。所以,這里的all應該解釋為“信的人”。而我認為解釋成信主的人或揀選的人是因為上下文裡強調了在基督里。所以,這里的眾人可以理解為在基督里所有的人,也就是信的人。而信的人都復活得生命跟其他經文是不矛盾的。我們的結論是一樣的,但是得出結論的根據是不一樣的。唐牧師拿出一兩個例子抗辯只能說明all在特定場合不一定就是指全世界的人,因為有強烈的上下文限定。但是說到底all還是有“全部的”意思。是信的人的全部。All永遠不能解釋為“其中一部分”。唐牧師要否認我上面列出的其他經文中的all確實是指所有的人需要在上下文找到線索才有說服力。 羅 5:18 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allG3956 menG444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 眾人allG3956 menG444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 。羅 5:19 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manyG4183也成為義了。 Rom 5:18 Therefore as by the offence of one judgment came upon all men to condemnation; even so by the righteousness of one the free gift came upon all men unto justification of life. Rom 5:19 For as by one man's disobedience many were made sinners, so by the obedience of one shall many be made righteous. 這是唐牧師提到的另一處經文。雖然羅五18里的all似乎有些問題,因為沒有“在基督里”的限定不是十分清楚。但是下面緊接着的19節就使用了manyG4183來澄清。我們注意到18節的動詞第二個came是原文沒有的。它的時態似乎有些問題。因為根據後面羅5:19,18節這裡的the free gift came upon應該是the free gift shall come upon,而不是came。19節是明確的經文,句子完整。18節是不明確的經文並有字的添加,另外,19節是在18節之後說的,基本上是18節的重複,只是改了一個關鍵的字many,好像意猶未盡再補充矯正一下似的。我認為19節字句完整,意思明了應該給予較重的分量。因此,保羅說的“眾人被稱義”不是說全世界的人每一個人都被稱義了。所以,18節的all被解釋成基督徒是可以的,但是因為有19節明確限定了一下。如果其他的經文有all men的時候,要是被解釋成基督徒而不是所有的人需要上下文有限定才行。所以,唐牧師這裡的抗辯是無效的。 惟獨見那成為比天使小一點的耶穌,(或作惟獨見耶穌暫時比天使小)因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叫他因着神的恩,為人人嘗了死味(希 2:9)。 人人在KJV里是for every man.G3956 ,NIV用的是for everyone G3956。原文希臘文都是πᾶς ,allG3956的意思。這個all必須是全部的意思,不排除任何一個的意思。關鍵是上下文裡有沒有指出範圍。這里沒說為選民嘗了死味。這裡說的是為人人嘗了死味。不是every elected。如果要把這里的人人理解成“選民”的話不是不可以,你需要有明確的語言環境,也就是上下文。上面幾段經文里的allG3956我的解釋都是忠實於上下文。而正方要想否定耶穌是為所有的人死的就需要按他們的總原則來強解說這里的人人其實是選民的意思。正方是以他們的神學(也就是總原則)來解釋聖經。不是以聖經來指導他們的神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