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限定救贖 (一) 我們都相信不是所有的人最終都得救。我們也都相信耶穌的能力與救贖足夠拯救全世界,但惟獨有效地施行在他所要揀選的人身上。我們的分歧是正方認為神只進行了有限的救贖,神從一開始就沒打算救所有的人。最後得救的人是創世以前就揀選的選民,他們的名字早就寫在生命冊上了。把話說白了就是:“我們未來會上天堂或下地獄,在我們出生之前,上帝早就預定了”。也就是說神在創世以前就定好了張三李四得救,王二麻子不得救。我認為最後得救的是在耶穌基督里蒙揀選的人。神沒有事先指定誰信誰不信。神要人自己以信心回應。信耶穌並持守到底的人就是在耶穌基督里蒙揀選的人,信的人才能得救。關於誰蒙揀選,請參見第六章神的揀選。這裡重點分析一下救贖的果效,也是就說為什麼只有一部分人得救了。另外我們要看看耶穌基督到底是為誰死的。 一、代贖的功效 正方伯特納同學說如果代贖可以施行在每個人身上,但是有些人還是滅亡了,那麼結論就是“客觀來說,代贖使每個人都可能得救,但是實際上卻沒有使每個人得救。按照阿民念的理論,代贖只是使每個人都「可能和神的恩典合作」罷了,如果他們願意,就可以和神的恩典合作,使自己得救。”。事實上確實有很多的人最終沒有得救。代贖有可能施行在每個人身上不等於一定施行在每個人身上。換個角度說每個人只要你信都有可能得到救恩。但是不是每個人都實際地得到了救恩,因為有的人不信。我說這話的聖經根據是約3:16,36。就好比聖誕老人到幼兒園發禮物,禮物多的是。每個孩子都可以領一份禮物。但是不等於每一個孩子都領到了禮物,因為有的孩子不要。有的人沒有拿到禮物不等於說禮物不夠或者本來就沒准備他的禮物(因為那些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根據約3:16,雖然神把他的獨生子賜給了全人類,代人受死,叫人可以因信他而得救。但他的死是要拯救人類(世人),是目的而不是結果---不是說已經拯救了所有的人。因為神定的規則是只有信的人才可以得救。所以,有人最終沒有得救並不等於基督的死不足以拯救全人類,不等於神本意就是要命定一部分下地獄。祂“不願有一人沉論,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3:9) 伯特納責問雅米念的觀點時說 “雖然罪被除掉了,卻還是因為不信而滅亡”嗎?伯特納說這話的潛台詞是認為基督的死已經除去了世人的罪,是個完成時態。這是個極大的神學錯誤。人不信的時候他的罪還沒有被除掉,雖然耶穌已經上了十字架,已經復活。我們只有認自己的罪,信耶穌是基督罪才得赦免。罪不得赦免當然要滅亡。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3:18)。這裡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說的就是罪還沒有除掉。 伯特納引用司布真同學的話支持自己說:“如果基督為你死,你就永遠不會失喪。神不會為一件事懲罰兩次。如果神因為你犯罪懲罰了耶穌,他就不會再懲罰你。”按司布真的說法(如果真是司布真的話的話),耶穌死在十字架上,已經把人該受的刑罰罰在了耶穌身上。如果耶穌是為所有的人死的,已經刑罰過了,為何還要再罰一次?就因為不信?所以推論只能是耶穌不是為所有的人死的。看來“基督死了,贖價已經交了,罪就得赦”這個觀點在正方集團是很一致的看法。因為他們的理論基礎是人全然敗壞,由此推出只能由神來無條件揀選,跟人的態度沒有關系。正方認為如果強調人的信,就有人在得救的事上有功勞的嫌疑。所以,人的信在人得救的事上被刻意的弱化了。在基督的替死和人的得救之間沒有任何條件連接。約3:16明確闡明了救恩的原意(神愛世人),方法(賜獨生子),途徑(信),范圍(一切願意相信的),結果(永生,不滅亡)。從正方的論證看他們把基督替死等同於罪已經除去,即使人沒有相信。這個不是聖經的教導。有個例子一直以來被布道家們使用:一個法官的兒子犯了罪,面臨審判。法官愛他的兒子,但又不能不罰他,就自己走下審判台替他交了贖價,他就可以回到審判台前赦免他的兒子。這是一個很不好的例子。這法官簡直在徇私枉法!法官交罰款可以,因為兒子交不起。但是這個例子裡不提兒子認罪沒有,這個法官卻拿錢買了他的自由。公義何在?如果人不認罪,不認為耶穌是為他死的,刑罰罰在耶穌身上並不能免你的罪。不然神的公義如何滿足?所以,正方認為耶穌的死已經除去了人的罪是不對的。這個錯誤在正方集團一致被接納令人震驚。人需要悔改,信耶穌才能得赦免,才能得救。這個不是推理是聖經明文教導。 正方常見的一個辯詞是如果耶穌是為全人類死的,可是,不是每個人都被救贖了,耶穌的寶血豈不是白流了嗎?難道耶穌的血功效不是100%嗎?這個又是沒有聖經根據,完全是人的推理。還是那個誤區。正方認為如果耶穌為你死了,你就肯定會得救,這里沒有考慮你信還是不信。耶穌的血100%功效是個不明確的說法。他的意思是耶穌為100個人死,但是有60個人因為不信最後沒有得救,耶穌的血就不是100%的有效。只有40%有效。如果非要有耶穌寶血100%有功效的說法,那這個說法的意思應該是你信耶穌是神的兒子,你信耶穌可以有永生,你就100%的肯定可以得救。因為聖經啟示的是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不信的人滅亡不代表耶穌的血白流了,因為所有信他的人照着應許都得到了永生,他的血沒有白流。他要是不流血就沒有一個人的罪可以得赦免。這本來就是神的旨意,在創世以前就定下的。伯特納擔心要是雅米念的理論正確的話,等於說神所造的人一再阻撓、挫敗神的計劃。什麼是神的計劃?神的計劃是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信就得救,不信就滅亡,神的計劃怎麼就被阻撓被挫敗了?伯特納說這話的時候有個預設---假定神預定了張三李四得救,可是張三爛泥糊不上牆非要墮落,那神預定的計劃50%豈不是要落空了?很多正方同學繞不過這彎兒就是老把結論當根據使,在那個預設里出不來。建議伯特納同學換個角度,如果神預定的是一個原則,張三信就有永生不信就滅亡,不管張三信還是不信,最後滅亡了沒有,神的計劃,神的救恩大廈依然要實現,何來神的計劃被人挫敗之說呀? (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