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萬維讀者為首頁 萬維讀者網 -- 全球華人的精神家園 廣告服務 聯繫我們 關於萬維
 
首  頁 新  聞 視  頻 博  客 論  壇 分類廣告 購  物
搜索>> 發表日誌 控制面板 個人相冊 給我留言
幫助 退出
老度的博客  
老度的博客  
https://blog.creaders.net/u/5448/ > 複製 > 收藏本頁
網絡日誌正文
梁警官案件的真相究竟為何? 2016-02-23 10:45:53

前言:

眾所周知,美國是民主國家,民主政治在人類歷史長河中出現,也只是近幾百年的事。而人類社會的封建專制制度,卻已經存在和延續了好幾千年之久了。

如果比較起這兩種社會制度的優劣,很顯然的是新生的民主制度對社會,國家,人民和全人類來說,都是一種巨大的進步。

但談到什麼是民主制度,很多人都會說是言論自由和選舉制度,這個說法不能說不對,但還是僅僅流於淺表。

要知道,一個社會,一個國家,要想穩定和有條不紊的運轉,就必須有一個最高權威的存在,封建專制統治的最高權威就是皇權,所有的思想,意識形態和社會建制,都必須圍繞着鞏固皇權而展開,什麼君權神授呀,什麼謗議朝政呀,什麼滅九族呀,都是如此,因為皇權一但傾覆,即將天下大亂,民不聊生,生靈塗炭,就是這個道理。

皇權是一種人治,但人治之下,並非沒有刑法(法制),大清例律就是刑法,刑部和大理寺就是司法機構,但這種統治形式的缺陷是明顯的,其它不倫,其最大的缺點就是隨着皇權的起伏興衰而造成社會周期性的蹦潰和動亂,中國幾千年的歷史充分證明了這一點。

有沒有另一種統治形式來改良和代替這種皇權的人治呢? 答案是肯定的,這就是西方社會的法治,所以法治就應運而生了。

法治是替代人治(皇權)的另一種社會形態的最高權威,因為這個權威的鞏固,才有了草民們的言論自由和遷徙自由,才有了最高政權可以通過選舉而和平轉移,以及圍繞着鞏固法治權威的種種思想,意識形態和種種社會建制,可以說法治越鞏固,現代的民主政治就越鞏固,如果法治廢弛,民主政治就形存實亡,天下大亂也就會隨之而來。

但民主社會也會有質量程度上的差別,以台灣的民主制度為例,就和英美的民主制度就有很大的差距,台灣民主制度的根本弱點就是法治權威的不彰,在英美社會,法治有絕對的權威,台灣人的社會裡,法治的權威就不足,權力大於法,人情大於法,雖然變成了一種輪流坐莊,但人治的成分還是很大,王金平關說事件充分的暴露了這一點。究其原因,制度的建制是一樣的,但人不同,人們的宗教信仰不同,宗教信仰的虔誠度不同,法治的精神不足。

英美社會是基督教新教徒建立的,他們有非常虔誠的信仰,這種信仰會轉移到對法治權威的尊崇上,這是英美社會能有高質量的民主政治的基本的原因。 法治權威的建立有賴於司法隊伍和執法隊伍的建設,有一支敢於嚴格執法的隊伍,是一個法治社會穩定的根本保障。

正象任何皇權都有人挑戰一樣,法治的絕對權威也一樣的會受到形形色色的暴民和惡勢力的挑戰,執法隊伍中的嚴格執法精神也會不斷受到各種顛覆性惡勢力和暴力的衝擊。

且看下面的事例:據統計,2015年美國警察射殺984人:殺人的多為白人警察,被殺的多為黑人,這個問題怎麼理解呢?

有人說美國的種族歧視嚴重就體現在這裡,這種說法是被洗腦後的腦殘的說法,只要知道每一次有警察射殺平民,這個警察都會被先繳槍,然後接受專門委員會的調查,也會紀錄在案,也很可能會受到陪審團的起訴,這些程序都會給當事警察帶來無窮的麻煩,給開槍的警察造成巨大壓力,所以稍微活絡滑頭一些的警察都會避免自己遭惹這個麻煩而自己不去開槍,這裡就有一個信仰虔誠度的問題,也是法治精神的問題,面對各種惡勢力和暴徒的挑戰,敢不敢嚴格執法? 面對着歹徒的暴力抗法,敢不敢果斷開槍維護法治的權威? 這就表現出執法人員的品質和犧牲精神,法治是民主政治的最後一道防線,這就是為什麼開槍的多是白人警察,正是由於這些原生態民主政治維護者們的高度責任感,奉獻和犧牲精神,一個祥和的民主社會才能得以高質量的正常運轉。

梁警官案件的分析:

現在我們來看梁警員案,這其中的事件發生過程和法律過程很多網友都有詳細敘述,我這裡就不多談了,我只想談一些背景的分析。

美國是一個擁槍的民族,在這種特殊的社會環境下嚴格執法,法律對執法人員的職責和安全就提供了一些特殊規定和保護,有些左派政客為了譁眾取寵,把這說成是警察特權,但無論如何,警察和軍人的確是受到國家的一些特別保護,古代的士兵上戰場都要穿盔甲,一個現代化的文明社會也必須給國家的安全力量提供一種法律保護,這就是為什麼開槍的執法人員雖然會遭遇很多麻煩,但卻很少受到法律起訴的原因,但梁警察的案子卻是個例外,有多大程度上是自然發生的? 又有多大程度上可能是有人在幕後運作? 使梁被脫離了國家對執法人員的例行法律保護,而被暴露在種族主義勢力和暴民政治的雙重打擊之下,成為政客政治利益的犧牲品?

梁案被大陪審團裁定起訴,並且是以二級過失殺人罪等六罪起訴。面臨最高可達15年的刑期。而在不久前Ferguson和紐約兩起白人警官殺死黑人案。其中在紐約的黑人小販Eric Garner被勒死時正好有人將全部過程拍了下來。但兩名白人警官都免於起訴。

而根據《紐約時報》報道,誰也說不清楚當時漆黑的樓道里到底發生了什麼,華裔警官梁彼得卻被起訴了。 在Eric Garner的案子中, 有一切證據擺在桌面上,可是什麼後果也沒發生。而現在既沒有錄像,也沒有證據的梁案中,他卻被起訴了。

《紐約時報》說出了美國司法制度的常識,我們就着這個思路來看一下梁案:

(1)現在官方的版本是:梁警官在紐約布魯克林區最危險的地段巡查時,在漆黑的樓梯里因恐懼開了一槍,子彈打到牆上反彈在正好在那裡的Akai Gurley身上致命。

如果設想有另一個版本,梁警官在布魯克林一大樓巡查時,遭遇毒販Akai Gurley,雙方駁火,毒販的子彈打空,擊中牆上,梁的子彈擊中毒販,毒販逃逸,不支倒地。

哪一個版本更接近真相呢? 至少從邏輯和概率上來說,第二個劇本更能成立,官方的那個子彈拐彎恰巧命中毒販的版本,太過荒誕,太過離奇,在現實中出現的幾率就跟中六合彩的幾率差不多。 這整個件事的經過沒有任何旁證,整個劇本都僅僅是依賴原告或被告的口供來定案,這種逼供信式的定案方式難道可以作為法治社會定案的依據嗎?

(2)現在官方版本的說詞是梁在Gurley受傷後救助不力,自私,對他人生命冷漠,沒責任心,拖延了寶貴的第一救助時間而使傷者死亡等等。

且慢! 公眾要問一聲到底拖延了多少時間? 當局可以知道傷者的死亡時間,但是是如何知道梁警官開槍時間的呢? 有任何客觀的旁證可以準確的知道梁開槍的時間嗎? 拿不出來了吧? 看來梁開槍的時間也是人造的,沒有任何客觀的證據。既然無法證實傷者在中槍後梁“故意”拖延了多少時間,那麼後來人為加在梁身上的所有扇情的污衊不實之詞,就應該統統推到。更何況當時有兩個警察在一起,救助不力的罪責卻被挑出來單獨加在梁一個人身上。這種明顯的司法偏袒是令人觸目驚心的。

再來看事件的政治背景:

在隨後發生的全美國十萬人規模的華人大遊行中,在紐約反對華人遊行的隊伍中,出現了一張亞裔面孔,她就是紐約左派華人議員陳倩雯。

《僑報》:Dec 27, 2014

顧雅明和陳倩雯是紐約市議會裡僅有的兩位華人市議員。

  對於華人警員梁彼德誤殺一個黑人的事件,顧雅明議員認為:“我們做議員的,不一定對任何事都要馬上發布意見。梁彼德的事應該讓大陪審團去決定。”

  而陳倩雯議員卻認為梁彼德應該被送上法庭:“警察傷人至死,無論原因是什麼,都應當被起訴。”

  兩位華人市議員的觀點迴然不同。

  陳倩雯議員與白思豪市長在很多事情上都保持一致,例如:取締“紐約中央公園馬車”議案,黑人加納拒捕死於警察之手案件。

   在法庭大陪審團已經判定了不起訴至加納意外死亡的警察時,可是作為知府的白大人卻表態支持民間團體去示威、去抗議警察部門,去抗議執法部門。

  而這次白知府雖然沒表態,可是陳倩雯議員仍然信誓旦旦,不分青紅皂白:“無論原因是什麼,堅決支持起訴梁彼德立場不變”。

  陳倩雯議甚至不原意向顧雅明議員一樣說:“梁彼德的事應該讓大陪審團去決定”。

  按陳倩雯議員所說:她自己並不只代表華人。“我贏得競選並不是因為我代表華人”。

觀眾注意,這裡陳大媽的表態已經超出常理,事件才進入司法程序,她沒有必要在過早的此刻表態,這個表態是代表她個人的蠢行?還是代表勢力集團在表態? 這是不是顯示公權力將介入司法程序的一個跡象?還是在搶先製造輿論?在政治上企圖打壓華裔這個弱勢族群?

看過了政治背景,我們再回到案情過程,仔細分析裡面的貓膩和疑點:

(1)此案法庭大陪審團原來有三位華裔陪審員,按照美國法庭的陪審團制度,以及紐約大都會多民族聚集的特點,涉案被告人因是華裔,法庭司法委員會有意識的在初選中挑選了三位華裔陪審員,是照顧多民族特點的,這也體現了美國司法程序的公正性。 但後來事實上這三名華裔都沒有能進陪審團,有人認為是這三位華人把自己弄出了陪審團,但作為初選陪審員有那麼大的能量嗎? 有來去自如的權力嗎? 真相不得而知。但如果假設他們三人是在政治運作下被退出的,這種合理懷疑也不能完全排除。

(2)警方的態度,在此案初發時,紐約市警察局長雷蒙德·凱利(Raymond W. Kelly)曾經宣稱此案是意外,這應該是此類案件的慣例,也代表了警方的態度,局長的這個態度是要把兩位涉案的警員都保下來。 後來的局勢發生了變化,使警方只保了一位警員,而另一位警員華裔梁警官則被抽離了警員工會的保護,而被拋了出來,警方態度的轉變是否會跟受到政治壓力有關?

(3)華人偵探與法律專家李昌鈺,以及原紐約警局副局長現任刑事大律師莫虎,對此案的分析中,具指明了此案辯護律師不專業和沒有抓住重點,致使庭辯走錯了方向,因而導致此案的被告梁警官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被匆忙定罪。

任何司法案件的審理如要獲得公正,必要條件是隔離在案件中涉及的可能謀求或獲得利益的一方,如果讓利益集團的勢力介入其中,尤其是巨大利益的涉及,必然會干擾司法的獨立運作,因而導致任何公正性都無從談起。 尤其是政治利益及公權力的介入就更是如此。

民選的官員一般來說會比較清廉,但涉及政治利益的也並非不存在,拿人血來賄賂勢力集團,因而染紅自己頂戴的人,誰也不能說就沒有,如果仔細的觀察梁案,我們似乎可以依稀的看到權力出沒的影子。

勢力集團和暴民政治對美國法治的衝擊一直都存在,這次的梁警官事件很可能是公權力秘密介入司法的一次運作,梁案件的出現,使美國的法治戰線在最薄弱的環節上被衝破了一個缺口,也許會導致深遠難測的政治後果。 法治不彰的直接後果會導致人治勢力的回潮,而民主制度必然會隨着人治的回潮而退色。



瀏覽(5820) (16) 評論(35)
發表評論
文章評論
作者:老度 留言時間:2016-02-27 12:01:02
同意pett11博的看法:
這個案子的疑點很多,現在官方的版本比較武斷,很難堵住天下悠悠之口吧?
別的先不說,就一般刑事案件判決的依據來看,這件案子也是有很多不足之處的,最大的弱點就是客觀證據不足,官方版對整個案件的描述,基本上來自於原告和被告的口供,連開槍的具體時間也都無法拿出確切的客觀證據來,反而在跟刑事案件無關的地方極力煽情,用情緒化來掩蓋證據不足的缺陷,使一件本身證據不足的案子得以判刑。
證據永遠是支持一件刑事判決的基礎,但這件刑案的判決就缺乏基本的證據支撐,另外一方面來說,一件殺人案也需要提供合理的動機,否則就只能是意外事故,這是常識,但梁警官案就無法提供殺人動機這個基本元素的支撐,現在判梁殺人只能歸結於主觀引導。
回復 | 0
作者:pett11 留言時間:2016-02-27 08:45:59
梁開槍後, 並不知道擊中了人, 就和同僚說會被FIRE。 由此可以推斷這槍不是隨便開的。即使沒擊中人,開槍的後果也很嚴重。他應該感受到了巨大危險才開槍。這應能歸於其自由量裁權,履行職責,自保。不是NEGLIGENT.
回復 | 0
作者:老度 留言時間:2016-02-27 08:29:03
瀟石兄,謝謝光臨!
蕭石兄真的覺得華政委的那篇長帖子是在表揚老度嗎? 呵呵! 有意思,我開始也是這樣覺得的,正有點飄飄然呢,可是讀着讀着那感覺就不對了,怎麼味道這麼酸呢? 那一手諷刺挖苦,有魯大師之遺風,政委玩的應該是武當派的棉裡藏針,內功是得到張三丰的真傳,蕭兄難到真的沒看出來嗎?
萬維這個江湖裡武林高手眾多,以老度手上的那點玩意兒,還不足以入那些大俠的法眼唄。
回復 | 0
作者:瀟石 留言時間:2016-02-27 07:48:59
老度這次受到黨代表華三政委表揚,看來有更上一層樓的希望,祝賀你。
回復 | 0
作者:老度 留言時間:2016-02-25 07:56:13
是呀!警察什麼時候可以開槍,應該是一個經過反覆拉鋸測試過的命題,哪裡象西岸說的那樣簡單呢?
什麼時候可以合法開槍,是從兩個方面考慮的,一個是平民的生命安全係數,另一個是警員的生命安全係數,法律必須在這兩者之間找到平衡,這個平衡點必須是切合當前美國社會治安的具體情勢,這才能在保護平民和警員生命這個矛盾事件中找到最大公約數,以把生命的損失減到最小。 另一個考慮是犧牲人命和整個治安形勢之間也要找到平衡點,雖然開槍已經找到了民,警雙方犧牲最小的平衡點,這個平衡點也要在犧牲生命和整個治安形勢之間再平衡,不能只考慮一次性的生命犧牲數據,如果一次性的平衡雖然取得了最小犧牲數據,但卻造成了整個治安形勢的惡化,因而導致此類惡性事件更頻繁的發生,也是不可取的,所以取得犧牲人命和整個治安形勢的平衡點,這才是法律定出警員什麼時候可以開槍鎮壓的標準指標。
想要通過暴民抗法的這個途徑來改變法律經過反覆測試後的平衡點,使平衡點向着有利於暴民政治的方向移動,這才是勢力集團衝擊司法和執法機關,並通過公權力秘密介入司法運作的真正目的。
回復 | 0
作者:司馬懿 留言時間:2016-02-24 21:26:31
此外我看華人在美讀書讀迂腐的不少,從未接觸當兵的,從警的。甚麼不急開槍,等幾秒不急,都當是看繳槍不殺的文工團演戲了。生命攸關,差一秒可能就被擊中死了,難道警察必須等死? 不是敢死隊吧!
回復 | 0
作者:司馬懿 留言時間:2016-02-24 21:19:47
老度兄,我很好,多謝。上面的分析肯定政治不正確,確是實在的。那些移民再為自己文化自豪, 可已用腳投票,還是美國好。那就要保持美國是美國,不成為中國,伊朗, 南非,否則是精神錯亂,要害自己的子孫了。
回復 | 0
作者:老度 留言時間:2016-02-24 20:02:22
梁的事件已經就不是司法事件,而是政治事件了,美國左派勢力現在非常猖狂,竟然已經到了公開宣稱要在美國走社會主義道路的地步。
中國有一句話叫做:“人亡政息”,也可以說如果沒有這個民族,就沒有這個國家。 這個道理是最簡單不過的了,可是這些被洗腦洗得腦殘的人,就是不懂這個最簡單的道理。
如果沒有英格魯薩克遜民族,就根本不會有美國,即使美國已經建政了兩百多年了,但是一但這個民族搬走或不再控制這個國家,美國現在所有的制度就會立即消亡。
靠西語裔,非洲裔,阿拉伯裔或有猶太裔,這些民族既不能建立美國,也不能維持美國,這是顯而易見的淺顯道理。
由於有大量的移民每天都進入美國,所以種族問題,種族矛盾也越來越尖銳,種族問題。說穿了就是民族問題,民主制度也有他的局限性,最大的局限性就是以多為勝,當其他外來民族,西語裔,非洲裔,阿拉伯裔,當這些人的人數占多數時,也就是美國消亡的時候了。 政治制度是由文化決定的,當那些中東非洲的民族和文化占據主流位置時,美國就會變成另一個伊朗或另一個南非。
美國的法治一直持續的受到暴力集團的衝擊,這種衝擊一直都是在平等和人權的旗號下進行的,在這個旗號下的暴民爭的實際是政治利益和經濟利益,而梁是代表美國法治系統中的執法人員,受到暴民政治和種族主義勢力的衝擊,主流社會應該是可以干預和施以援手的,但現在主流社會的民主力量也正受到左派社會主義力量的衝擊和壓力,特別是奧八上台之後,這種左派勢力猖獗,民主制度的國本也已經開始動搖了,現在雙方交戰正酣,勝負難料,如果川普這次能贏,局勢還可穩定下來,如果這次對手贏,那麼大局就可能退色的。
沒想到這次華人能站出來,支持梁就是支持國家法治而抗擊暴民政治,也是最終的維護了美國的民主制度,看到華人的主體介入政治,成為美國民主制度的一支生力軍,我們有理由感到欣慰。
回復 | 0
作者:老度 留言時間:2016-02-24 19:18:54
司馬兄,好久不見了,你還好嗎?
剛才我才看了特有理博的文章,見你在那裡留了言,我覺得特博這篇文章寫得很好,故也留言支持。
回復 | 0
作者:司馬懿 留言時間:2016-02-24 15:18:29
抱歉亂碼。我想當那些華人受到罪犯侵犯時,或許不在不切實際地說空話了。
回復 | 0
作者:司馬懿 留言時間:2016-02-24 14:25:02
老度兄好, 又一篇分析嚴謹到位的文章。你指出投票選舉只是表象很關鍵,此正是民主紅衛兵及一些左派的對美國的錯誤認識。對梁一案,其實是對不少糊塗華人不顧一切支持黑人反對警察的提醒。那些指責警察開槍的都是中國軟蛋文化的產物,幸運的是此類人大多條件不錯, 住好區。否則當黑弟兄來享用他老婆,女兒, 殺他兒子,孫子作入鎦袷保此竅2幌M煒樂浦埂Ⅻ/td>
回復 | 0
作者:老度 留言時間:2016-02-24 11:52:18
歡迎西岸來訪:
你的長文我仔細看了,有些觀點我認為很深刻,例如,有殺人心理的人可能會加入警察隊伍,這類事其實是不適合拿出來討論的,我們心知肚明就可以了,這並不是一個社會一個時代的問題,古代的儈子手,獄卒,很多都是喜歡殺人喜歡虐待人的人,也有很多嗜血者和虐待狂在裡面,這不光是美國的問題,這是人類社會的一種通病,這個問題是無法避免的,只能在制度,法規和管理上來加以約束和規範。
至於警察的智力問題,你的看法可能有些書生氣,美國也好,中國也好,日本也好,俄國也好,軍隊和警察的智力應該是普遍不太高的,高的就會逐漸的爬上去,應該沒有什麼特殊規定,也犯不着去搞特殊規定,應該是聽其自然就好。
既然人類本身就不太完美,所以任何一個組織和機構都會存在着一定的問題,光拿放大鏡來找美國警察的問題,有任何意義嗎? 如果警察一但罷工,治安必定癱瘓,完全成盜賊強梁的世界,到處燒殺搶強姦,百姓的生活如果過呢? 美國畢竟好好一些,美國人民是擁槍的,但政府和警察還是必須的吧?
我還是覺得不能暴力抗法,警察的問題還是有投訴管道的,當然走這個管道也不太容易,想達到預期的目標就更難了,但談到社會問題和社會治安,美國並不是世界最壞的,如果沒有喜歡暴力抗法的那一族,美國的治安應該跟日本差不多,會是世界上最好的了。
所以我很不贊成用什麼黑人小女孩,阿拉伯小男孩之類的特殊性問題來搞煽情的宣傳,我覺得這類善心人其實是不折不扣的偽君子,例如上次的洛杉磯黑人大暴亂,就是這款偽君子煽情所挑起的,在暴亂事件中枉死了多少人呢? 燒毀了多少房屋財產呢? 這有什麼意義呢? 解決了什麼問題呢? 倒霉的人還不是自己活該,誰叫遇到這種居心叵測,喜歡挑撥是非的人呢? 如果沒有這類人,情況可能反而會好得多。 知道人有一種病叫過敏症嗎? 我們生活的這個世界本身就是細菌和病毒密布,各種毒素和放射線環繞,哪裡去尋找乾淨的地方呢? 所以一個人最好不要過敏,一過敏就會生存不下去的。
回復 | 0
作者:老度 留言時間:2016-02-24 11:08:33
哈哈123:
謝謝光臨來發表意見,首先要說的是,雙方對射,靠不上一級謀殺罪。 美國西部的牛仔片都是這個情節,誰手快槍准誰就贏,如果判成一級謀殺罪,恐怕白哥們就要不幹了,那是他們的英雄和偶像,我這樣說不是在為阿梁脫罪嘛。
歡迎你和華山來這裡笑談風雲,兩位才子是嬉笑怒罵均成文章,本人深感欽佩。
回復 | 0
作者:西岸 留言時間:2016-02-24 10:56:36
最近一直在旅行,對梁的案子不清楚,不敢談什麼,但對你這裡的關於警察開槍的心理的解釋是難以認同的,因為對警察不能以對一般人的看法來解釋,因為其認知事物的能力與一般人是不同的。
美國警察,那種穿制服的城市街警,基本要求是智商要低於100,理由是警察不能有太高的智商,否則會自行其是。這個標準是很多年前波士頓的一個民事案子揭露的,一時成為新聞。所以多數警察的判斷事物的能力並不高,典型的是當年克林頓去波士頓訪問,護送的警察摩托隊為了表現能力,從隊長開始刻意製造了不存在的緊急狀態,以表現英勇和獲得嘉獎。不料整個作假的協調過程是用警方的通訊系統進行的,都有錄音,導致被揭穿。當時的媒體說法就是這些警察連當時已經很普遍的手機都不知道用,因為手機作假是不容易被揭穿的,這就是警察的智商水平。
因此什麼警察為了避免惹麻煩而避免開槍這種概念是不存在的,相反,美國最常見的關於警察的概念就是trigger happy,紐約三個警察誤把一個海地的黑人(即英語不好)當作嫌犯,在其掏ID的時候連續打了58槍,被後來的紐約搖滾樂隊寫了一首抨擊警方濫權的歌,就叫“58槍”。
這件事的關鍵是,三個警察至多三支槍,哪怕是裝彈十五發的9mm,打光彈夾也不過就是45發子彈,58發子彈意味着換彈夾,那麼什麼樣的人會在這種情形下換彈夾?當然是過癮的人。
也就是trigger happy的人。因此美國一個常見的說法,就是當警察是具有了合法殺人的權力。任何警察的射擊都會被IA調查,而IA多數情況下不會質疑警察的動機,因為法律給了當事的警察巨大的權限,以他當時的感覺為根據,而不是以事實。哪怕他判斷失誤,那也是影響他感覺的原因,也是可以作為殺人的理由。這個概念一直在美國被人質疑,但也一直沒有改變。
所以有相當一部分的警察當警察的目的就是找機會合法殺人,這是不爭的事實。
即便IA願意調查真相,也會遇到常說的blue wall的問題,就是警察體系保護自己的機制,導致沒有證人存在,使得IA的調查無法進行。
所以,一般來講在美國警察殺人多數情況下是沒事的。美國平均每天因為槍擊而死100多人,因為警察開槍殺死的最少也占1%以上,一年就是幾百人的概念。其中有些是合法的,但不排除有濫用權力的例子,因為墨菲定律已經證明在美國這種體系下這種事是必然存在的。
但你見過每年有多少警察被起訴?
美國的問題是,警察開槍的門檻太低了,只要自己認為有威脅就可以開槍,把開槍的權力完全基於警察的主觀判斷,而不是客觀事實,典型的就是去年發生的警察在下車後兩秒鐘就開槍打死了一個公園裡的12歲的黑人小孩,理由是他手裡有槍,但那是一隻玩具槍。如今這個警察被判無罪。
難道他連多花幾秒鐘給予警告的時間都不願意嗎?或者他膽小?或者警察就是這麼訓練的?
這件事上,法律完全是基於他當時的主觀感覺,那麼所謂的法制的概念,是基於一個有標準的程序,還是每一個不同當事人的感覺?
回復 | 0
作者:哈哈123 留言時間:2016-02-24 10:32:23
哈哈,既然華山政委把老度的自留地變成了說笑場地,我也接着華政委的書,往拐彎里說一說。

雖然白警們描准着黑人直接開槍,怎麼殺死,怎麼殺過來殺過去,都無罪,而黃警小梁的一顆撞牆誤彈就成了有罪,好像於情於理,都是本世紀的電影喜劇情節,但畢竟這些就在真實里發生了。

可如果華政委的所說為實,那麼,小梁警就是勇往直前,一心瞄準販毒罪犯,必欲一槍置其死地而後快的英雄。而小梁又練就了通天神功槍法,能讓子彈撞牆後拐彎殺人,就是美國海豹突擊隊,三角特種隊裡,也挑不出如此的人才。小梁,你在紐約的警隊裡只當個菜鳥巡警,我為你叫屈啊。這是其一。

其二就是,這案子沒法審了。你想,明明小梁是一級謀殺罪(小梁直接瞄準受害者一槍斃命),現在整成了個二級誤殺。控方檢察官首先造假。他用假現場,假證據欺騙法庭,把個一級謀殺罪,偷換成了二級誤殺罪。

因此,這案子應該立即推倒重來。原案檢察官輕則丟官,重則追究邢則。
而小梁,你也不必擔心了,重找好律師,從頭開打官司吧。哈哈
回復 | 0
作者:老度 留言時間:2016-02-24 09:04:22
半江兄:
同意你的看法,希望阿梁不要犯這種低級錯誤,他應該清醒地意識到自己已經落入了虎口,生機渺茫,再去犯這種低級錯誤而受人於柄,那還有什麼機會呢?
但我有一種感覺,覺得輿論加在阿梁身上的這些說辭,其實是主流社會對所有華人的刻板印象,也是過去排華法案中的一些說辭,一有事他們就會往華人身上套,那是老華僑們和先民們給他們留下的印象,我們自己有時候也應該多檢點一下我們自己,這方面我們應該向老美多學習。
回復 | 0
作者:老度 留言時間:2016-02-24 08:51:22
每年死於警方槍口之下的,暴力抗法的也很多呀,無辜的人應該也有,就像過去皇帝時代的草民,有些是謗議朝政,有些是文字獄的,殺頭抄家株連九族的,歷朝歷代都有不少,他們也許是無辜的,但為了維持皇權的威嚴,這些人都冤死了。
現在美國是法治社會,確立法治的權威就很重要,我覺得遇到警察執法的時候,我們應該配合,不要給警察造成錯覺而迫使他開槍。 但有很多人太天真,或是自我感覺太良好,或是法治觀念太淡漠,或是個性太野蠻,或是有反社會傾向,這會導致他們跟警方不配合,導致警察為了嚴格執法而開槍,這以白人警察居多,其他族裔的警察也許會放水比較多,這才是記錄中白警殺人多的原因。 但放水的做法是拿原則做交易,其品質並不可取。如果警察多數會放水而息事寧人,那麼法治社會就絕對建立不起來。
如果法治廢馳,就又回到人治去了,南非就是例子,所以不能總是烏托邦,在現實社會中,不服從皇權,就得服從法治,沒得選。
回復 | 0
作者:老度 留言時間:2016-02-24 08:17:22
秋念11, 歡迎來訪:
你現在的風格是惜墨如金,多寫幾句都不肯嗎? 呵呵! 開個玩笑。
陳大媽的事其實也並非壞事,看來她是當了偽軍,當了維持會,她也許是比較現實一些,但我們中人去當偽軍,客觀上也可以緩和跟黑人兄弟的關係嘛! 但她也必須表態要大義滅親,必須要對阿梁投石下井,否則就連偽軍都當不成呢。
總的來說我不擔心,只要我們自己頂住了,局勢就會改觀,那些游離的燕子,最後是會還巢的,我深信任何人最後都無法背叛我們的民族,這就是我們民族的凝聚力之所在。
回復 | 0
作者:老度 留言時間:2016-02-24 07:54:06
再談華人遊行的事,根據我對局勢的感覺,華人大遊行是非常必要的,也是非常及時的。
我也同意我們一定要跟黑人兄弟搞好團結,搞好統一戰線,這一般來說是對的,但現在的具體情況是阿梁殺了他們的人,他們絕不會放過阿梁的,所以我們就不能太書呆子氣,任何社會力量和政治力量,都得因勢而變,即使我們現在想搞聯了,人家也不買賬呀! 所以也只好兵來將擋,水來土掩,先保住阿梁再說,等穩住陣腳後,再想法子撈人,據說李昌鈺和莫虎已經同意為華人介入此案了,錢的問題也已經有一定的着落了。
另外就是主流白人的看法了,我已經注意到主流白人社會在這個案子上基本還是中立的,並沒有去偏袒任何一方,這不是壞事,下面就要看我們華人自己準備怎麼做了,有些華人有假洋鬼子心態,認為我們應該找藉口拋棄阿梁,做順民良民來贏得白人社會的讚許,我覺得這是一種異想天開,我在這裡再舉一個例子來說明一下:
在抗戰時的遠征軍,孫立人在突圍後轉進印度時,駐印的英軍司令認為國軍是一群殘兵敗將,為了治安,所以命令駐印度的英國邊防軍來繳國軍的戒,給我們俘虜兵的待遇,司令有錯嗎? 他沒錯呀! 可孫立人是虎將,在進入印度時,孫部全軍都全副武裝,氣宇軒昂,以雄兵虎將之姿開進印度,英軍被嚇得不敢動手,司令只好取消了他的命令。
一個軍隊,一個民族,是必須有氣節的,對英國人是這樣,對美國人也必須是這樣,隨着華人大遊行的舉行,這個民族也必然的被其他民族刮目相看,我們決不能在這個危險的關頭犧牲阿梁來自保,這就是華人大遊行的意義。
回復 | 1
作者:老度 留言時間:2016-02-24 07:09:57
華山好,你能來留言,我表示歡迎!
我知道我們會有很多觀點不同,其實我認為在網上發表不同的觀點是好事。
先說下關於梁的案情,剛才看到老閻有一篇非常專業的談案情的文章,很令人開眼,但目前的庭辯也仍然沒有能理清案情,而且疑點甚多,覺得匆忙結案,似乎證據不足。
官方的劇本我仍然覺得可信度不高,根據官方的劇本,基本因素只有梁的槍,一個人在樓道被擊中,而那顆子彈是梁的槍中射出,再加上牆上的那個彈痕,如此而已。 所以子彈拐彎的劇情就被編出來了,邏輯分析上是可以通的,但事實上仍然有太過離奇之嫌。 而且這種劇情並不是唯一的,三元素可編出的劇情還有很多版本,在邏輯上也許更合理。
總之這種只有口供的案件也只能玩玩邏輯遊戲,不管是在中國還是在美國,只玩邏輯遊戲的案子都是風險較大的,會導致冤假錯案堆積如山,所以客觀證據就非常重要,因人的思維邏輯和語言邏輯放在現實世界中往往有很大的局限性,這就是在司法審判中,不能只信口供,要強調客觀證據的根本原因。
再舉個例子,科學大師愛因斯坦創立了廣義相對論,這個理論有異常嚴謹的數學推導,可以說是無懈可擊,但人們還並不真正的信服它,並不認為那是真理,只有在現實的實驗中證明了其理論,才最後的被認為是成立,最近的引力波的被證明,就是最好的例子。
回復 | 0
作者:半江紅 留言時間:2016-02-23 23:11:54
小看了這種“廉價的姿態”,是致命的錯誤。
回復 | 0
作者:老度 留言時間:2016-02-23 19:57:14
ladybug, 歡迎觀臨,蓬蓽生輝:
梁成了名人,這是你們影視界的人才有的獨特眼光,阿梁在我看來是個倒霉蛋,那天巡樓所發生的事,我認為疑點甚多,重重黑幕,阿梁算是栽了。
我本來也是生性疏懶,不喜歡多管閒事的人,可是經不起有人激將,響鼓何用重錘敲呢? 也只好來折騰一下,也算是為阿梁盡點心意,略盡綿薄之力而已。
我覺得老美一般來說都比較傲慢,有很大的優越感,而且喜歡擺在臉上,所以他們的歧視也是非常明顯的,其實跟他們處久了,情況就會改變,我從來沒有自卑心理,老美中傑出的人還是很少的,平庸的人還是大多數,只是跟我們的生活習慣有較大的差距。
至於黑人,也有非常好的人,可以處得跟兄弟一樣,只是他們普遍都比較敏感,跟他們相處這一點一定不要忘記。
回復 | 0
作者:秋念11 留言時間:2016-02-23 19:53:44
政委胡扯!每年近千名死於警察槍口下的絕大多數無辜
回復 | 0
作者:秋念11 留言時間:2016-02-23 19:50:52
華人(議員)喜歡大義滅親。奈何?
回復 | 0
作者:華山 留言時間:2016-02-23 19:25:23
該篇文字是自梁彼得事件以來萬維上邏輯最為縝密。立場最為鮮明的一篇文字,對這樣的文字,除了緊跟作者的思路前行外別無選擇,連一些萬維大拿們,遊行去的,沒有游的,挺梁的,反梁的,都在戰戰兢兢地反思:是不是成了“公權力秘密介入司法”的走卒,自覺不自覺地成了反民主制度的幫凶。所以跟貼者也是稀稀落落。

作者首先旗幟鮮明地支持美國警察們的嚴厲執法,因為任何一位訓練有素的警員都絕不會輕易開槍。每年近千名死於警察槍口下的皆為死有餘辜,是他們逼迫警員在冒着巨大壓力,寧願犧牲小我(有可能被繳槍起訴),也要維護法治,將刁民們送上閻王殿的,目的是讓社會,特別是其家屬親友們通過死亡來認清法治的權威性。

這樣的陳述就解決了許多混淆不清的認識,包括所有歷史上的類似警車射殺平民事件,都是刁民之錯。所以這次遊行集會中的一句口號“替罪羊”,是非常錯誤的,警察們何“罪之有,這是給合眾國衛士臉上抹黑。梁彼得有幸在這樣優秀的團隊裡成長,正符合他想建功立業的理想。

下面事件的真相也就清晰了,完全應是作者的第二個版本:彼得與戰友在布魯克林一大樓巡查時,遭遇毒販Akai Gurley在暗處的伏擊,雙方駁火,毒販的子彈打空;而梁憑着嫻熟的壁球技藝,用撞擊牆壁反彈的絕技正擊毒販的胸膛,毒販逃逸,不支倒地。在發現倒地的毒販面前,梁警官友一次遵循警校的校訓(通過書面考試記住的):對罪犯的仁慈就是對人民的殘忍,所採取的正確手段就是放棄搶救,讓其流血過多,一命嗚呼,乾淨徹底地替人民立了大功,除了一大害。

至於後來法庭上梁警官說是不慎“走火”,那是謙遜之態,畢竟是年輕的警員,不能不照顧師長面子,同城前輩們有用手就能把人脖子扭下來的絕技,自己就不必太張揚了。

好了,事件自此可作初步結論:年輕的新兵梁警官勇於出擊,機智勇敢地消滅了一個慣匪,毒販,為紐約人民立了大功,為華人家庭與族群爭了大光,220就是這樣背景下的一場慶功會。

相信不久,老度就會貼出他參加遊行的照片,那比老禿等要光鮮得多:兩手舉着兩塊標語牌,左手為梁警官頭戴月冠,手持曲管槍的形象,上書:“梁警官,華人在盼望你,多打勝仗,多殺敵人啊”。右手為格雷臉上打着紅叉,手中仍握有毒品,倒於血泊之中的情形,上書:這就是被英雄擊斃的毒梟的下場。

怎樣,老度不會讓咱失望吧。
回復 | 0
作者:老度 留言時間:2016-02-23 19:11:25
謝謝說了就跑博:
我同意你的看法,總之這件事透着古怪,你跟帖中說的是完全可能的,雖然我們沒有當時在場,但有些事是很容易理解的,現在他們已經做了局,他們也沒有退路了,必須往死里整,我覺得他們做得已經很過火了,所以在效果上反而適得其反。
回復 | 0
作者:老度 留言時間:2016-02-23 18:58:19
辦江兄,謝謝光臨!
至於梁沒有對傷者即時救助,以及事後沒有對自己的行為表示懺悔,以及對孤兒寡母的歉意,這些煽情的文宣描繪,我基本上持不相信態度,因為梁這樣做是很容易的,也不會花一文錢,這都是廉價的姿態,梁作為一個警察,這種人情事故,他又有什麼不會呢?
問題不在這裡,問題是有人要搞他,他即使這些做得再到位,也一樣會被抹黑,他們能報道他的良好形象和親善品質嗎? 我認為答案是否定的。
我自己也在美國打過幾次官司,有一次我還自己充當自己的辯護律師,我知道司法界是怎麼一回事,阿梁雖然年輕,但對司法界的事應該比我了解更深,我就是怕他太了解了,就反而怕了他們。 我走上法庭時,我是什麼也不怕的,法官也好,律師也好,我都跟他們平起平坐的,這些人也就是英語比我好一些,至於智力,我對付他們並不感到吃力。
我也覺得華人大遊行是對的,很有正面意義,至少主流媒體已經注意到這一件事了,這次華人是吃了一點虧,但我們不要吃暗虧,我們吃虧要吃在明處,這就對了,大遊行只是開個頭,後手還有得走呢,先造大聲勢,不能認慫,如果有人在背地裡玩陰謀,聲勢越大,他們的心理壓力就越大,就可能露出破綻來,翻盤的希望就可能出現,即使不能全勝,玩和局也才有這個可能。
回復 | 0
作者:ladybug 留言時間:2016-02-23 18:52:19
不好意思。請將多餘的貼刪除。謝謝!
回復 | 0
作者:ladybug 留言時間:2016-02-23 18:46:07
沒有細讀老度的文章。先說對不起。我這會兒正準備開溜了。不過平時對老度的作風還是有點了解。就是來給你點個讚。其他網友要攻擊, 就攻擊吧。如果一個人在網上都不敢顯示自己的真性情,其他的。。。嘿嘿。我就不好往下說了。

鑑於老度有心幫忙折騰這事。我說點行外話: 這回這梁警官成名人了。。。他的案子絕非像偷東西那麼簡單。通常人家都是專門請發言人發言。這跟你平時會不會說是木有關係的。即使法庭不讓你說, 你自己可以通過其他渠道表態。

個人其實對那些“挺梁”的標語是不贊成的。但群眾自發的, 我沒有資格去指正他們。無論如何都應該支持。我對梁判幾年沒有興趣。我關心的是, 在整個審案中有不有歧視華人的成份。

無論有不有, 華人正視一下, 怎麼都說得過去。況且可能還真有。

其實很多華人對黑人爭取權益並不了解。比如說, 這次奧斯卡沒有黑人被提名,黑人就公開表示奧斯卡歧視。據說鬧得還挺大。當然奧斯卡不會因此改正, 但至少聽到聲音了。以後要注意一點。 假如這是華人, 肯定認為這是瞎胡鬧了。哈哈。。。
回復 | 0
作者:老度 留言時間:2016-02-23 18:28:19
新天獄博好!
我不認為這是老美在欺負香港人,而是一些地頭蛇在拿華人去討好勢力集團,這種集團沒準比香港三合會更黑,結的土更板。
公孫兄的擔憂是有道理的,如果梁真的有罪,那麼他服刑幾年或十幾年後出來也許還能重見天日,但如果他是無罪的,是被構陷的,那麼就可能在監獄中被那些人滅了口。
回復 | 0
我的名片
老度 ,57歲
註冊日期: 2011-09-09
訪問總量: 492,539 次
點擊查看我的個人資料
Calendar
最新發布
· 當代狸貓換太子
· 沙盤推演看迷局
· 美國大選會發生政治攤牌嗎?
· 美國的憲政危機(三)
· 美國的憲政危機(二)
· 美國的憲政危機
· 美國大選的風險與展望
分類目錄
【社會 政治 歷史】
· 當代狸貓換太子
· 沙盤推演看迷局
· 美國大選會發生政治攤牌嗎?
· 美國的憲政危機(三)
· 美國的憲政危機(二)
· 美國的憲政危機
· 美國大選的風險與展望
· 奧巴馬為什麼要跑路?
· 美國正通過群體暴亂向南非化轉型
· 美國的動亂:是要基督教信仰還是
存檔目錄
2022-10-26 - 2022-10-26
2022-09-28 - 2022-09-28
2020-12-15 - 2020-12-15
2020-11-08 - 2020-11-25
2020-10-26 - 2020-10-26
2020-06-02 - 2020-06-29
2020-02-11 - 2020-02-11
2019-10-30 - 2019-10-30
2019-08-16 - 2019-08-16
2019-07-02 - 2019-07-18
2019-06-03 - 2019-06-03
2019-03-28 - 2019-03-28
2019-01-22 - 2019-01-22
2018-12-04 - 2018-12-17
2018-10-09 - 2018-10-09
2018-08-02 - 2018-08-02
2018-07-19 - 2018-07-23
2018-06-20 - 2018-06-20
2018-05-29 - 2018-05-29
2018-04-09 - 2018-04-26
2017-04-26 - 2017-04-26
2016-12-03 - 2016-12-19
2016-11-01 - 2016-11-09
2016-10-14 - 2016-10-14
2016-03-06 - 2016-03-24
2016-02-23 - 2016-02-23
2016-01-12 - 2016-01-12
2015-09-16 - 2015-09-16
2015-05-06 - 2015-05-06
2015-04-17 - 2015-04-17
2015-03-09 - 2015-03-31
2015-01-07 - 2015-01-07
2014-06-05 - 2014-06-24
2014-03-25 - 2014-03-25
2012-12-07 - 2012-12-13
2012-11-15 - 2012-11-15
2012-09-06 - 2012-09-06
2012-01-01 - 2012-01-01
 
關於本站 | 廣告服務 | 聯繫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導航 | 隱私保護
Copyright (C) 1998-2026.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