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類現代文明的美國,最近幾年在學校,特別是民主黨主導的校區,開始“種族批判理論”課程和扭曲歷史的課程“1619計劃”。系統性的開始為青少年,兒童,軍人洗腦,並且為(White Supremacy)定罪!因此,定義白人一出生,因為膚色,就已經被定為了“罪人”,“剝削者”,“壓迫者” Supremacy。所以,我們一定不要認為現代文明的“民主”國家就不會出現“暴君暴民”。欲加之罪的群眾運動,轟轟烈烈的“文化小革命”在教育界展開。從兒童,青少年幼小的“心靈”,完全沒有“理性”和“分辨是非”的時候。就開始灌輸對於“白人”的種族仇恨教育。與共產黨國家從中小學開始灌輸“階級鬥爭”對於“階級仇恨”教育,如出一轍。 我們的美國教育工作者為什麼一定不能夠“放過”,兒童和青少年呢?同樣,為什麼中國的文化大革命,美國的民主黨人一定要從“兒童”與“青少年”開始抓起,培養和激發“青少年”暴君的“定罪欲”,欲加之罪的“潛能”。塗毒人類從兒童,青少年開始,剝奪人民或者公民最基本的思想自由,言論自由,表達自由一定要教育入手。把兒童,青少年的思想從兒童,幼稚園,中小學開始就“關閉”進入“政治正確”所規範的“籠子裡”,讓兒童一從媽媽肚子出生,就開始“自我審查”,自我定罪,自我評判。與此同時,正在企圖廢除學校“數學”教育,常識與邏輯學教育。這是什麼一種目的? 難道還不清楚嗎 這樣的事情為什麼沒有首先在“白左”發源地歐洲發生?而是首先在人類文明憲政民主最自由,最完善的“美國”呢?我們難道不應該思考嗎? 暴君與暴民為什麼都喜歡“欲加之罪”,“定罪欲”的動機與源頭,來自於那裡? 在人類進步的歷史長河中,出現過無數的暴君,與暴民,塗毒人類,剝奪人民或者公民最基本的思想自由,言論自由,表達自由。他們最“擅長”手段就是“站在”在非常高的“道德標準”的“巔峰”,以形形色色的“政治正確”的口號與旗幟,給世界上“芸芸眾生”的“螻蟻”定罪,設置“陷阱”!把無數的心靈“枷鎖”,無形的一條一條的“毒蛇”撒向“人間”,捆綁人的“靈魂”,讓人人心靈充滿“恐懼”,誠惶誠恐,彼此以鄰為壑,在父母,朋友,同事產生“幽谷”與“陷阱”相互“舉報”,背叛,揭發,反目為仇,彼此相害,內鬥,內耗!自相殘殺! 【1】樹立抽象的偶像:絕對正確的政治口號與旗幟,例如:革命與反革命,紅旗與反紅旗,仇恨與歧視,平等,自由,博愛,忠,孝,仁,義。。。等等!這些表面上看起來絕對“正確“的政治口號與無可置疑“光輝”,事實上都是模稜兩可,無法從“法律”事實的基礎上和概念的邏輯上“清晰”定義的標準,和明確“法定”界限! 這些抽象性概念的道德高度,只有“更高”而沒有”最高“。誰能夠站立在“道德標準”的最“巔峰”呢?就要看誰的表現“更“積極?更徹底?更。更。。更理想? 這些與上帝制定的法律根本不同:不可殺人(濫殺無辜),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法律的制定存在非常明確的行為界定!準確,而沒有模稜兩可的模糊區間。而基礎於道德高度的政治正確規範,一般是“思想,意識,語言的行為內在動機”,而行為方面很難界定,完全取決於每一個人的不同“理解”,認知程度和“特定環境”的表達形式。這就為很多人提供了“整人害人”的“欲加之罪”的方便與空間。 【2】樹立人物偶像:通過宣傳機器,媒體,電影,電視劇,戲劇等等,歌功頌德,溜須拍馬,阿諛奉承。單方面的只報道“正能量”,正面形象!在專制獨裁國家,往往是領導人,領袖,某黨派,在西方和民主國家就是黑人,或者一些特定的“需要”關注的“弱勢”群體!在美國,在歐洲,在西方“黑人”群體同樣被西方媒體,政府機構,諾貝爾和平獎,社會大眾的宣傳機器(例如好萊塢)成功地“塑造”成為“道德”,行為的“楷模”。通過他們在政治界的“聖人“”君子”曼德拉,奧巴馬(諾貝爾和平獎),和平非暴力抗爭政治運動領袖和英雄形象,在音樂界的“音樂王子”邁克傑克遜,以及體育界的“球星”,“明星”作用!任何黑人群體的違法亂紀,打砸搶偷燒,強姦,殺人放火行為都被西方媒體“無視”!而任何對於黑人的(語言,行為)傷害都會被西方媒體政客放大操作為視為對於“全人類整體”的傷害,重大“人權事件”(例如,弗洛伊德事件,絕不容忍)。 無論是在西方和美國,或者在中共都非常喜歡通過“政治正確”,剝奪公民的自由權力!他們中常用的手段就是“欲加之罪”,例如:當黑人面講“西瓜,炸雞,大瓶葡萄汽水或麥芽酒”!當同性戀,變性人的面,稱呼母親,父親,兄弟姊妹,在公共場所和航空公司說“女士們,先生們”;開會的時候用“chiarman”。。。。等等。他們把這些用語定義為“仇恨與種族歧視”!? 當然,我們不否認,在人類社會中或者確實存在道德上“完全聖潔”,理想崇高的“聖人”,“聖母”?但是,真正的“聖人”,“聖母”是自然的,自發心靈的自我約束的行為表現!而“絕對”不是用“完全聖潔”的要求,去剝奪他人的自由,捆綁他人的靈魂,逼迫強加於人!去立法讓全社會處於“白色恐怖”,“紅色恐怖”和“黑色恐怖”的誠惶誠恐之中,讓他人“人人自危”!例如:美國民主黨佩洛西,民主黨議員,你(你們)完全可以在你自己家裡面,你自己的生活中廢除母親,父親,兄弟姊妹的稱呼,在公共場所不講“女士們,先生們”;禁止用“chiarman”?這是你們自己的權力與自由。你們自己首先帶頭用,以身作則,如果這些稱呼是“好”的,有“效果”的?人們自然會學習,效仿,形成社會共識,並且世代傳承!?(或者成為人類優秀的精神文明的政治遺產??) 但是,相反是誰賦予你佩洛西,你民主黨人的這種權力顛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剝奪美國人民思想自由,言論自由,表達自由的權力? 再例如:非洲黑人,美國黑人, 黑命貴,你們為什麼在搞政治,搞分裂,搞群眾運動的時候他們就要求自己生命得到尊重?把“Black Live Matter”作為分裂與破壞社會秩序的手段與口號,藉口呢?既然“Black Live Matter”,就應該成為你們自己的行為準則,尊重其他人的生命(無論膚色,族群)? 尊重其他人產權與財產? 你們有這些意識嗎?沒有!如果有?為什麼在津巴布韋,南非的白人(成千上萬的南非白人“布爾人被屠殺”呢?其他人種的命在那裡呢?在美國的底特律,巴爾的摩,芝加哥,紐約黑人區?人的命貴了嗎?沒有!(這些城市和地區天天都有槍戰,搶劫,他人的生命與財產被踐踏,被威脅,被恐駭)?!這些意識難道你們不應該從你們家庭父母從小言傳身教潛移默化,代代相傳,融化在血液中,刻基因里,落實到行動上嗎,成為意識,成為本能,成為潛意識,你們帶頭實踐,以身作則如何?如果是這樣你們各個都能夠以身作則?“Black Live Matter”也就自然而然了,不需要喊口號,滿大街塗鴉!噁心人! 我們看看現在的美國白人有多麼“乖乖”,多麼的“聽話”?我們就知道,欲加之罪,定罪欲產生的權力與財富轉移的重大意義。 一個名叫“達拉斯正義聯盟”(Dallas Justice Now,DJN)的BLM組織,向達拉斯的富人社區發出公開信,要求白人“做出犧牲”,並且承諾不讓孩子上常春藤名校,從而把名額讓給黑人學生。這份公開信被發送到德州達拉斯兩個富人社區——高地公園(Highland Park)和大學公園(University Park)社區。其中大學公園社區88%是白人,非裔只占1.5%;而在高地公園,91%是白人,非裔僅不到1%。這兩個社區的居民家庭中位數收入超過20萬美元,2015 年至 2019 年期間,大學公園的平均房價為 130 萬美元,高地公園的平均房價為 150 萬美元,2018年被列為全美最富裕的10個社區之一。最近,該社區一棟豪宅更是賣出1000萬美元,這對於平均房價僅二三十萬美元的達拉斯來說,無疑是個天價。BLM在這份公開信中寫道:我們給你寫信是因為我們知道你是白人,住在高地公園獨立學區,你們所享受的是以犧牲有色人種社區為代價獲取的巨大特權。你住在達拉斯最白人和最富有的社區,不管你是否知道,你的財富是通過壓迫有色人種賺到或繼承的。現在是你們站出來使該地區更加公正的時候了,“我們需要你站出來,用行動和真正的犧牲來支持你的話,讓我們的城市更加公正。” 讓我們的城市更加“公正”的就海地,津巴布韋,南非,就像在美國的底特律,巴爾的摩,芝加哥,紐約,天天都有槍戰,搶劫,生命與財產被踐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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