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通過價值觀來定性與定義國家的旗幟與凝聚力,例如:西方現代文明定義為“自由”的國度。這些國家奉行人生的最高價值在於追求“自由”。他們為“自由”而戰,為“自由”而獻身!當然,這種自由包括“思想自由,言論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等等。在自由之下含蓋:不同的思想,觀點,言論,宗教,信仰,和平共處等等。 也就是說,這些國家不會為了“某一種特定的思想”而戰;也不會為了“某一種特定的言論”而獻身,而奮鬥,而戰爭,更不會為了“某一種特定的宗教”而犧牲。 所以,這些國度的生命維度“高一個層次,至少是高一個維度”。在這樣的國度裡面人們不會因為“觀點”的不同發生“戰爭”!!因為,在言論自由的國度,言論是“自由”的。“思想”也是“自由”的,人們不會因為某一種特定的“思想”而你死我活“馬克思主義,或者列寧主義”而犧牲,人們為“思想”或者“主義”而戰(但他們會在不同思想,不同主義中思考,學習,分辨是與非,正確與錯誤而提升自我)。 同理,在這些國度“宗教信仰”也是“自由”的,宗教政教分離,人們可以“自由”的選擇“宗教”,“派別”,和信仰,吸取不同“宗教”中合理的,符合自己“理解能力”的“宗教”。因此,在這些“自由”的國度中,人類不會為“某一特定宗教”而戰爭,而獻出自己的生命。 在很多西方國家把普世價值“自由,平等,博愛,民主,人權”定義為自己國家的價值觀,到目前為止加拿大政府是否加入“同性戀”為國家的價值體系呢?事實上,西方現代文明國家也應該將“國家與家庭”加入國家的價值觀體系之中。因為“國家與家庭”是社會的一個細胞和安身立命的最基本安全構架,在家庭中承載一個人一生的“愛情,親情與友情”的全部經歷和體驗,到目前為止就算是“同性戀”也是從“家庭”中出生的。 因此!國家與家庭,給人類帶來“自由,博愛,人權”的最基本保障和價值。如果沒有國家與家庭的存在與保障,自由,平等,民主,人權都無從談起。這些但是人類生生不息,世世代代繁衍,繁榮與發展,自由與人權的最基本要素。 但是,最近這些年來加拿大已經不再是“自由”的國度了,加拿大人開始為“同性戀”而戰,為“同性戀”而犧牲,為“同性戀”貢獻一切?同“同性戀”形成國家的旗幟與凝聚力。加拿大墮落了,從不為“特定思想,特定言論,特定宗教”而戰爭的國家,成為了為“特別的性選擇--同性戀”而戰爭,而“政治”的國家。值得嗎!?有意義嗎 一為“性選擇--同性戀”而戰爭而奮鬥,有意義嗎?價值何在? 同性戀作個人隱私應保護,但作為政治,應該堅決抵制 難道同性戀已經成為加拿大的國家信仰和邪教了嗎。必須予以政府干預和保護嗎? 同性戀作為私生活的個人隱私應該保護。但是作為政治鬥爭,大張旗鼓分裂社會的政教合一的國家政治議題,同性戀已經成為西方的地地道道的的一種邪教!!把同性戀作為加拿大的政治圖騰,有意義嗎?! 多倫多約克區中小校要升同性戀旗!那麼異性戀旗,雙性戀旗呢,人獸交旗呢,亂倫旗呢?一共應該產生多少不同性取向?性選擇的旗幟呢?如果某一種性取向,性選擇都尋求“政治支持”的特權,不同形式的性生活,如果升旗都應該升旗,應該有多少種旗幟,是不是就像性生活 聯合國 一樣 180多種多樣的性國家代表, 部落代表? 這就是政治,是紛爭!以同性戀製造社會問題和矛盾分裂社會有意義嗎。
有人說:同性戀是弱勢群體? 殘疾人也是弱勢,升殘疾人旗幟了嗎?培養和引導青少年成為殘疾人嗎?告訴他們殘疾人光榮?小兒麻痹症,精神分裂症也都是弱勢,升小兒麻痹症旗,升精神病旗嗎? 培養和引導青少年成為小兒麻痹症,精神病,成癮者嗎?這些都是一個正常國家的價值追求嗎?希望與嚮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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