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之初
杜鲁门的宫
十八年前,我们全家一起来过基韦斯特岛,但那次来是在一年里最热的时节,还记得那次午饭吃的是太阳烤的头夜剩的比萨。那时我们的小天使还在我们身边雀跃,时不时还搂着我的脖子对我进行“剋撕”。那在烦忙学业中“管他三七二十一”的度假真是让人悏意非常。还记得我们三个人在海里游完泳冲完浪,在白色沙滩上“活过埋”,高高兴兴恋恋不舍地离开海边,车开出没多远,车里突然一声巨响,吓得我自碰脑袋,回头一看,是女儿放在车后座背后那块地上的可口可乐,经太阳晒,成了“液体炸弹”。
杜鲁门是最爱去基韦斯特岛的美国总统,他住的地方叫 “小白宫”,是我很想去看看的地方。杜鲁门是我们最早认识的美国总统吧?“一二三四五,上山打老虎,老虎不吃人,专吃杜鲁门”。其实“老虎的专吃”在我看来是美国最好耍子的一个总统。他是农民的孩子,从小就知道生活的艰难,做过很多事,成功的不多;老失败,就去经商;经商又失败,就去从政。美国政治和中国不同,“参加革命的年头”并不重要.在稀里糊涂综合平衡下,杜鲁门被如日中天的罗斯福选来当了副总统。进了白宫,他没和罗斯福见上几面,好像连个共进午餐也没弄着。杜鲁门当了八十三天副总统,没曾想,伟大的罗斯福驾鹤西游,嘁哩喀喳,杜鲁门就要当上了“已经世界最强国”的总统。当罗斯福告诉他:总统已仙逝。老杜还问:我能为你做点什么?罗夫人说:我们能为你做些什么?
杜鲁门惶惶然在美国最危急的时侯接任总统,就职典礼只进行了一分钟,大该他对总统是什么的干活根本就不知道。一九四五年四月,二战还没完,美国还和日本在太平洋的那些岛上打得互相英勇互相顽强互相为自己的国家而献身。虽说美国大兵是胜家,但日本军人为自己国家的忠勇和献身也让人为他们热泪盈眶。美国人死了很多,流血的士兵也许不知是为个啥。“珍珠港”(日本人为个啥?)让美国人对日本有太大的仇恨。
美国人民渴望和平,渴望少死些人,渴望过平静的好日子。很多美国人,根本就不知道杜鲁门是谁,更不知道他们这“继往开来的领路人”会领他们干什么。这种心情叫什么?忧心忡忡?“寒冬腊月盼春风”?“心中想念毛泽东”?,人民大概只能让自各的心,七上八下忙活。在白宫里,按杜鲁门自己后来说的:在当上总统的头一个月,他真就不知道该干什么。好在后来他知道该干什么。
一九四五年八月六号,美国给日本投下两颗丘吉尔称作“愤怒的基督”的原子弹。二战很快就全部结束了。原子弹让美国人少死了很多,痛快地报了“珍珠仇”。我猜,美国人那会底下肯定说:咳,这杜鲁门真他妈的爷儿们(杜鲁门看过原子弹的画面吓呆没吓呆?)!也许,美国人从那以后就喜欢老杜了。杜鲁门可真是“一弹天下知”呀,一弹人民爱,日本人的难受之时就正是美国人的痛快之时。民族仇阿,要好几代人才能消除。
基韦斯特岛“小白宫”,是美国海军造的,杜鲁门在那住得最多(176天)。正式的房子也就七八间,过道间有打牌桌,读报桌。杜鲁门和我一样,办公睡觉在一房。书房不大,办事桌也很小,书架上有一本书叫《美国流行思想》(MAIN CURRENTS IN AMERICAN THOUGHT)。鲁门很爱打牌,最爱打POKER,看来智商并不太高,口才大概和他的牌友丘吉尔也差不少吧?但杜鲁门很实际,也很实干。一九四八竞选年,他的对手以为胜劵在握而放松,但杜鲁门马不停蹄嘴不停讲,结果大胜对手。
杜鲁门很决断,他除了敢下令给日本扔原子弹(有点印证:无知无畏,那会谁也没见过原子弹炸在人间),还把二战英雄远东司令马歇尔(去查查老马履历)给开了。当中国大无畏气昂昂,血肉对钢铁鸡蛋撞石头(在家园被蹂躏时需要这种精神,人蛋只有在实在没办法时才该去撞石头。但在帮日成统一朝鲜时这样,实在是不该,连彭德怀都说:我就不志愿)。一个不把自己人民的生命看得和国家利益同等重要的领袖,让我们如何不对他喊“万岁”。马歇尔压根就想不到中国敢出“活人”到朝鲜。中朝五战役的前两战役美国还吃了些亏。马歇尔气昏,后来要打到中国(带不带蒋介石?),要不是杜鲁门为美国利益为美国人的生命让马歇尔歇菜,没准几颗原子弹,我就不用出生了。也没准中国就真像毛主席说的:死上三亿,照样干革命了。国家间的战争,就像拿人命当赌注的豪赌,不要命,居然是咱自豪的“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正常日子倡导用非常精神大概就是新中国“三十年河东”注释吧?杜鲁门不愿用美国人的生命来保住“面子”(一命换十命也不干)。咱还欢天喜地,咱还老说:老虎不吃人,专吃杜鲁门。真是太不厚道。
若干年后,美国的历史学家把杜鲁门排到总统队列的第五。前边是林肯,华盛顿,罗斯福,罗斯福他叔。杜鲁门放弃了一九五二年的总统竞选。
他做个成功商人的梦,破碎在中国共产党诞生年,他死在毛主席和尼克松在北京见面那年,死在毛主席的生日。我很喜欢杜鲁门眼神的傻气和“直勾勾”。他死于肺病,有肺病的人怕冷,基韦斯特岛很暖和,所以杜鲁门喜欢基韦斯特岛。
写杜鲁门的宫,结果写成“宫”里想的杜鲁门。算了,写宫里的桌子椅子罐子篓子也没啥意思。
海明威的房
我喜欢海明威,不是他的<老人与海>,而是他<太阳照常升起>里的一句话:人人有病,我也有(Everybody sick,me too)。这话让在中国常听 “你有病”的我有些安慰。我喜欢老海的简练,他的书让人读着有劲。
我喜欢一个作家,常产生于他的一句话,一句我认为“我想说但他得比我好”的话。喜欢上他(她)以后,就去尽力读他的文字,直到哪一天,他的什么话让我生气。比如,读余秋雨,有一天我读到“举头向前看”,我就不读他的书了。不过没事改改已有的余秋雨的书,还是蛮有意思的。
海明威房离杜鲁门宫不远,是他一九三二年花8000美金买的,他和他的第二任太太波林在基韦斯特岛的这个别墅住了很久(是不是住到离婚,我还真不知道)。刚过“而立”年,海明威已经有了很多经历很多思靠,他每天都在小阁楼上的书房“狠狠打书”。
老海年轻时很帅,跟毛主席一样(和杨开慧结婚以前,和比他大四岁媳妇住一起却打着光棍时也帅),结过四次婚,还“佛羚辣屋”好几次,这是我老婆说的。硬勆且有文采,当然爱的人多。
但老海为啥老离婚,这就不好说了。投入地写,投入地创造,投入地“语不惊人死不休”,感情得怎样翻滚,怎样煎熬,怎样“众里寻他千百度”?我们是不可能体会的。但老海总是离了婚才再结婚吧?
走进海明威的房子,先在两个小客厅看照片,那有他前后四个妻子和几个儿子的照片。最让我感兴趣的是《老人与海》老人的“原型”的照片,老人活了一百零三岁。我不禁想:海明威以不算新奇的情节,简单的人物,两万六千五百三十一个词,就写出了我们中国多少年想至今也得不到的诺贝尔奖?老人与海老人和鱼,清楚模糊,模糊清楚,简单深奥,深奥简单,海明威写得真好。
在基韦斯特岛海明威写了不少书,像《午后之死》,《非洲的青山》《若有若无》等。他的写作间不大,但他在那里“成一统”,他在那里面壁,他在那里沉浸,用真诚用真心写书,教人在人间该怎样坚强。走在人世间,喘着气,就得要有渴望,“即使渴望落空,感觉到渴望的痛苦依然是甜蜜的”,怎么跑泰戈尔那去了?在海上捕鱼的老人,他对生活的渴望是什么呢?
看老海的房,看他住过的院子,看他生前喜欢的那些猫们的后代,在他坐过的椅子上坐一坐,好像和自己的作家有过次无言的相见。和想见的人相见,就是一次见到美丽,给记忆又加上了点甜甜。
我打算去慢慢的去读海明威写的书,用英文去读。
高中甜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