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萬維讀者為首頁 萬維讀者網 -- 全球華人的精神家園 廣告服務 聯繫我們 關於萬維
 
首  頁 新  聞 視  頻 博  客 論  壇 分類廣告 購  物
搜索>> 發表日誌 控制面板 個人相冊 給我留言
幫助 退出
     
  隨筆歸來的博客
  有感就發
網絡日誌正文
比較中加闖黃燈的法律規定 2013-01-03 19:17:46

這是在維梁博文下的辯論帖子。

來來,對比一下你們大家拿的闖黃燈法律和中國的新交通規則:

“大家拿”:
Motor Vehicle Act s.128(1)(a)
Most people do not know that unless it is unsafe to do so, you must stop at yellow lights. If you see a yellow light, you must stop your vehicle before the crosswalk and wait until the light changes back to green before proceeding. The only exception to this rule is if stopping at the yellow light would be unsafe. You are the best judge of what would be unsafe at the time you are driving because you know your vehicle and your driving ability better than any police officer.
Penalty: $167 fine and 2 Driver Penalty Points

“中國”: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黃燈表示警示,並規定機動車遇路口時應減速通過,黃燈亮時已經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過,還未越過停止線的車輛應停車。搶黃燈行為屬於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對駕駛人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記6分。”

兩國都認定闖黃燈犯法,需要罰款加扣分, 沒有異議吧?唯一的區別是大家拿給予駕駛人判斷的權利-即停駛有礙安全。 中國沒有。 這個不完善很容易修改。法律的大原則沒有什麼不妥。不對嗎?

把此事渲染成一大笑話這樣的作法是小題大作。 特別是出自你們這些假洋人的口。 那個叫”深山蘭“的狂言: ” 搞不懂黃燈為什麼存在的道理的民族,是沒有救的民族。” 此人是否腦袋有毛病? 
美國的憲法為什麼有27個修正案? 回去把這個問題想好了再來出洋相!
我呸!
瀏覽(1481) (0) 評論(7)
發表評論
文章評論
作者:xmac 留言時間:2013-01-05 18:45:24
所有職業中五毛是最光榮的。
回復 | 0
作者:鄙視五分 留言時間:2013-01-04 10:53:23
所有的罪惡中,洋奴是最可恥的。
回復 | 0
作者:信天翁 留言時間:2013-01-03 23:23:57
是這樣,所以左轉時黃燈只能通過一輛車,第二輛違規。但是實際執行就鬆了。
回復 | 0
作者:好同學 留言時間:2013-01-03 20:52:26
加國沒有法律規定冬天必須換雪胎,那是魁北克的規定。
回復 | 0
作者:逍遙津 留言時間:2013-01-03 20:41:56
秦川博,只要你同意"凡事上綱上線不對",我想樓主也就不會在這裡和你有口水了。

說實話,國內各個大中城巿中有多少地方(設交通燈處)可讓車主開到40邁的? 另外,國人開車習慣大都是火燒火撩的"搶時間",弄個強規定主要還是從"挽救生命"的角度來看的吧?至於具體執行嘛,應當有所變通的。就象在美國開車,原則上只要你過了max一邁都算"超速",都有資格領罰單,但執行起來警察通常對10邁以下的超速都是眼睜眼閉。

至於北美惡法可拿槍反抗?這大概是你老人家筆誤吧,要麼就是在開玩笑,嗬嗬
回復 | 0
作者:秦川 留言時間:2013-01-03 20:19:17
凡事上綱上線不對,可這個規定絕對腦殘。
什麼是“搶黃燈“?馬路限速40英里,離線半尺黃燈亮,老哥能能剎住車?不心疼扎啤車胎呀?
可以界定的方法是,40邁以內車主決定過還是停,可如果車主加到60邁,按超速罰,而不是按闖黃燈罰。

加拿大MVA的補充規定是 if it is safe to do so. 這就是修正案。而且加拿大的特殊情況是冬天長且冷,道路結冰,需要司機更保守些。加拿大法律規定冬天必須換雪胎。中國也跟着學?北美法制社會可前提是惡法不該遵守而且要拿起槍反抗。呵呵。
回復 | 0
作者:逍遙津 留言時間:2013-01-03 20:09:22
維梁同志以往的表現還是不錯的,分析問題眼光還是比較老道的,這次確實有點"大驚小怪"的,大概過節酒喝高了。

交通燈又不是什麼了不得的高科技,就算中國人的腦子按民奴的講法都讓共黨弄殘了,也不至於被這紅黃綠給迷失了吧??
回復 | 0
我的名片
隨筆歸來
註冊日期: 2012-12-08
訪問總量: 79,271 次
點擊查看我的個人資料
Calendar
最新發布
· 該死的“弼馬溫”!
· ZT 方鯤鵬 - 虐囚、凌辱新兵、高
· ZT:方鯤鵬 - 虐囚、凌辱新兵、
· 評寡言的 “為什麼我對否定“三年
· 阿妞的憤怒
· 通渭個案分析 - 三年自然災害的
· 看春晚有感
分類目錄
【雜談】
· 該死的“弼馬溫”!
· ZT 方鯤鵬 - 虐囚、凌辱新兵、高
· ZT:方鯤鵬 - 虐囚、凌辱新兵、
· 評寡言的 “為什麼我對否定“三年
· 阿妞的憤怒
· 通渭個案分析 - 三年自然災害的
· 看春晚有感
· 白宮徵集投票把農曆年定為假日-
· 請願書發了
· 給美國總統的控槍請願書 (中英
存檔目錄
2013-03-02 - 2013-03-02
2013-02-03 - 2013-02-28
2013-01-03 - 2013-01-30
2012-12-08 - 2012-12-29
 
關於本站 | 廣告服務 | 聯繫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導航 | 隱私保護
Copyright (C) 1998-2026.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