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日常生活,还是职场之中,诸事百般,有理无理,如何是好......经历点点滴滴、形形色色后,略有顿悟:有理说理,重点不在“理”字,而是如何“说”。
(一)有理毋需声高 外行领导内行,在职场里屡见不鲜。 如果外行领导平易近人、虚心谨慎,倒也无妨。尽管其在专业方面不如手下强将,但起码在人事调和方面颇有特色,照样能让其部门的工作搞得有声有色、甚有成效。 最怕遇到的外行领导是:在专业上半通不解,却要显现万事俱懂;在管理水平上差强人意,却一味讲究铁腕政策,以小事变大事,大事成祸事来体现其对院规法则的理解.....于是乎,“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那令人心堵的事时时发生。 何其有幸,今年让我在职场里恰恰遭遇了一番“有理说不清、有理何处伸、有理不怕兵”的唏嘘经历。 其实,事出并非奇因,只不过是出席年度学术研讨会而已。以往每年外出开会,纯属“出差”,科室内人人皆知。不料,自去年开始,科室个个成员被告知外出开会得严格按院规、卫生部准则逐级申请:手续包括撰写一封明细则申请解释信、提供会议邀请函、填写会议日程申请表、出示会议日程表、先有部门领导签署、后得科室总管同意......洋洋洒洒十七、八张纸,足以淹没了你大半的与会研讨热情。 看在研讨会与自己工作戚戚相关的份上,经过几天的精心准备,仔细复核后,我提交了已有部门领导签署的申请文件。原以为准备从容而万无一失,却想不到第二天申请被直属领导拒收,原因是:与会动机不明 ~ 疑用公款做自我进修,又疑以开会之名外出.....如果一定要出席,费用、会期一律自理。 经过一番“苦口婆心”的解释:这会议是我的日常工作之一,并非以公徇私。领导即刻表示“理解”:不过旧表无效,一切得重新申请。 再次送上厚厚一叠申请书,直属领导随即大笔一挥签上“同意”二字,然而却告知:申请已被转送院部委员会审理,至于最终结果如何,已不再是其管辖范围...... 一月后,收到委员会同意外出开会两天的通知,让我哭笑不得:学术会议满满的三天日程,为何只让我参与两天?! 再次试着与直属领导沟通而被拒,真正的让我几多疑惑、几多不甘。几经思前想后,几番寻经查典后,我带着自信地走入了院部,婉转的提出了我对两天会议通知的不解,并要求重新审核我的申请程序是否有误。 不出半天,审核结果如是说:根据有关条例,已与你直属领导说明,出席学术会议纯属你工作职责范围,无需任何申请。 读着那短短结语,感慨之余,顿悟:遭遇无理对待,不必气愤自恼,回首冷静,对策抑或跃然呈现;即便握理在手,不必直面力争,峰回路转,有理自然成 ~ 职场中如此,生活中亦然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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