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的文化或生活起居中,被禁止的行为和思想,被禁止的某些词语和物品就是所谓的禁忌。禁忌的产生大约出于礼仪、意涵、伦理、法律、危害、迷信等方面的考虑或要求,是社会大众的约定俗成,并且应该有其既定的规律。超脱这个规律,用人为的办法加以增减都是不得要领且束缚人们手脚的举动。
我们中国在禁忌方面可谓面面俱到,影响久远,以至于波及到域外的汉字文化圈,成为一种奇观。在汉语使用过程中,避讳俨然变成一大时尚,运笔习字之先须考虑回避君主、尊长的名讳,否则便被指大不敬。于是,为规避秦始皇名,“政月”改为“正月”; 为规避汉高祖刘邦名,“相邦”改为“相国”; 为规避唐太宗李世民名,“世”、“民”常为“代”、“人”所替;连孔子的后代子孙都不能免俗,纷纷改姓“邱”。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可喜的是,满清覆亡后规避国讳的事永远成为过去,毕竟时代进步,蒙昧渐趋开化,历史的潮流滚动向前。
然而,旧的束缚褪尽,新的要求便堂而皇之的提出。新的禁忌有合理的成分,毋庸质疑;然而其矛盾、抵牾的地方也有商榷之必要。譬如,有关部门曾提出“禁用词”,可以视为禁忌之一斑。它要求对非主体民族名称“不能随意简称,如‘蒙古族’不能简称‘蒙族’,‘维吾尔族’不能简称‘维族’,‘哈萨克族’不能简称‘哈族’等。”这就让人诧异和莫名了。从汉语的规律来说,从单音节词为主向多音节词发展是大的趋势,而多音节词中的双音节词又占有颇大的比例,并且汉语使用者出于双音节的简约、韵律、高效而喜闻乐见。因而运用双音节来称呼他族族名未必含有歧视、侮辱性质,不过是极其自然的言谈话语而已,大可不必杞人忧天!如果说为郑重起见,在特定场合需用全称,那就全面称呼罢了,无需硬性规定,让人无所措手足。
另外,既然认定非要全称才符合道理,那么就该一视同仁,否则难免有厚此薄彼之嫌。譬如,中国的第四大组群、曾是满清的统治者的部族——满族(Manju)其全称应当是满洲族。为什么满洲族可以不用全称而堂皇地使用简称,这似乎有些不太平等吧?其实,这后面还是大有禁忌的,那就是提起满洲容易使人联想到那个曾经在日本人淫威下“建立”的“伪满洲国”。伪满统治的14年是东北人民的灾难,是中华民族刻骨的痛。当然,满洲是满族的发祥地,而伪满则与满族没有任何关系,因而不必忌讳满洲的称谓。
禁忌之中是良莠不齐的,剔除迂腐的糟粕,排出所藏之污、所纳之垢方能解放思想,不断前进。借用那句时髦话的语意,百姓口中的词语,不管你喜欢不喜欢,它就在那儿,任何人都不能抽刀断其流,只有疏才能顺畅流淌,阻则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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