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日前一則“‘穿青人’民族獲認可”的消息引人關注,是否意味着“臨時工”獲得轉正?
“穿青人”的民族歸屬頗具爭議,早在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時就大費周章,議者分為2派:主張為漢族後裔和力主單一民族爭論不休。前者認為“穿青人”是明初及其以後隨軍遷入的,並於土著通婚而成,是漢族的分支;後者列舉有清以來的著述如《威寧州志》、《平選州續志》、《大定縣誌》、《鎮寧縣誌》、《平壩縣誌》等書中記載,稱“穿青人”為 “九種夷蠻”之一,是地道的土著。1981年“穿青人”所在地進行未定民族的識別工作,得出結論認為“是一個單一的少數民族,不是漢族”,但該結論為得到上級政府的首肯。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確認56個民族現狀,將“穿青人”列入“其他未識別民族”。
“未識別民族”在第五次人口普查中的數量占少數民族人口的0.697%,約734,438人(2000年)。光《維基百科》中所列“未識別民族”數計有63個,可見其數量之大。這些“未識別民族”被分別歸併為某些民族之中,不過還是有異議存在。
存在異議是極自然的現象,畢竟民族是由共同語言、共同地域、共同經濟生活以及表現於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質的人們所組成,追求幸福生活無可厚非。當然,利益驅動是隱身背後的重要因素。眾所周知,非主體民族的人們享有主體民族所不能享有的獨特的政策優惠,最明顯的是生育和教育:非主體民族可以獲得二胎權利和高考加分權利。於是便出現種種奇特現象,非主體民族成員想方設法成為非主體民族的一員,從而得到某種政策傾斜的好處。譬如我過去工作單位的一位老兄,自打婚戀始便積極籌劃未來“高效”生活,他的擇偶標準為:1須為本市戶口(本市高考分數線底);2有工作(能夠分擔家庭費用);3族屬必須是非主體民族(小孩高考加分);4必須是女性(這有點廢話)。功夫不負有心人,他如願以償。十幾年後,他兒子真的考入重點大學,若沒有那點加分恐怕會功虧一簣。諸如此類的例子應該是很多的,說明我們的民族有的是智慧和隨機應變的能力,從反面講有些政策取向是有問題並需要補救和修改的。
前面談到“‘穿青人’民族獲認可”的消息可能不十分準確,因為那只是身份證辦理的方法、規定。按照現行身份證填寫規定,對於像“穿青人”這樣官方認可為漢族而本人有意見的,二代身份證上可以註明:“穿青”、“穿青人”。據此可以看出,官方並未突破56個民族的限度,並未獲得“民族”認可,可以說是一種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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