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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7月29日,公安部發布通緝令,公開通緝李洪志,並向國際刑警組織各成員國發出國際協查通報,緝拿李洪志。從此李洪志東躲西藏成了不折不扣的逃犯。
儘管李洪志自稱是神通廣大的“宇宙主佛”,但他是邪教法輪功的教主,手中掌控着處於非法狀態的法輪功組織和一批法輪功痴迷者,必然要將本屬他個人的逃犯心理投射和擴散為法輪功組織整體的逃犯心理。
第一,極端恐懼心理。李洪志自述:“師父前幾年經常不在一個地方落腳,因為迫害中另外空間眾多的邪惡到處找我。那時邪惡的因素太多了,在三界內已經充
滿一切空間了。它們也會控制壞人找到我,從而干擾我集中精力正法與清除這些邪惡,所以我就不斷的移動地方。那個時候基本上是整天在汽車裡面,每天都在
走。”可以設想,任何一個逃犯讀了李洪志敘述的這段狼狽逃避情景都會啞然失笑:原來李大師也和咱們一樣害怕被抓呀!
第二,否認有罪心理。李洪志和法輪功的罪惡罄竹難書、舉世共憤,被取締和通緝完全是咎由自取,而李洪志也是顛倒黑白、撒謊行騙,不但否認有罪,反而自認有功。
第三,僥倖平反心理。李洪志謀求平反則要積極得多,一方面組織法輪功成員開展所謂“反迫害”“講真相”活動,企圖施壓中國政府為法輪功平反;另一方面分析中國政府當前“怕法輪功平反”,誘惑弟子做好長期準備。
第四,抗拒法律心理。李洪志在這一轉移過程中充分體現了邪教抗拒法律的詭辯性。一是故意隱瞞事實企圖規避法律制裁;二是否認自己違法,“我們沒有什麼
見不的人的事,沒有怕世人知道的,我們也沒有違反法律的事”;三是污衊中國政府執法不公,“對大法弟子根本就沒有講過什麼法律”;四是詆毀現行法律,胡說
“三界的一切形式,包括人類社會的各種各樣的形式,其中當然包括現在的法律,當然也包括人類存在的其它形式。這一切既然是法造的”,以此暗示我李洪志怎麼
會被自己所造的法所懲罰呢!
第五,反對政府心理。李洪志則由於邪教本性驅使,更由於西方某些勢力的唆使和支持,其反政府心理便帶有反國家、反人民的反動政治性質。世界輿論普遍認為,法輪功如此反對中國人民和中國政府,是自尋絕路、自蹈死地!
第六,報復泄恨心理。這一點,在李洪志身上表現得尤為突出。1999年,他在《我的一點感想》中,在世人面前對自己的罪行似乎表示了某種悔意:“我自
己回去好了。”“我馬上回去,任其處治。”也虛偽地表達了與政府合作的意願,法輪功“沒有口號、沒有標語、沒有不好的行為,更沒有反對政府”。但是,曾幾
何時,當李洪志在逃命過程中獲得外援、決心與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為敵到底的時候,他骨子裡的報復泄恨心理就如蓄壓在陰溝里的毒水一樣噴發而出了。比如,他
親自動手搞出了胡編亂造污衊中共的所謂《九評》。接着搞起了虛張聲勢的“三退”,他靠法輪功媒體造謠幾乎天天渲染“三退”成就,一方面暴露了其行騙本色,
另一方面確也發泄了他壓抑不住的報復泄恨心理。
第七,孤注一擲心理。李洪志在2008年支持藏獨、破壞抗震救災和京奧等一系列問題上的瘋狂行經,就是這種賭博心理的充分展示。更為可悲的是,在李洪
志的精神控制下,尚有一批法輪功痴迷者也嚴重感染了這種賭徒心理:“把自己在現實世界中的一切幾乎都輸光的痴迷者,他們只能繼續走下去,用賭徒的心態,把
他們的未來、把自己的自由、思維、認知能力全部當作最後的本錢交給李洪志,幻想有翻本的那一天。但現實的衝擊越來越強烈,李洪志的謊言已經到了一碰就破的
程度,他們只能緊緊地閉上眼睛、堵住耳朵,用更多的幻想來抵抗現實。
法輪功被取締多年來,李洪志帶領弟子賭博“解體中共,制止迫害”。其結果必將是更加輸得吐血,唯一的作用是再一次為邪教徒和逃犯心理綜合研究增添一點新鮮資料,僅此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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