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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7月29日,公安部发布通缉令,公开通缉李洪志,并向国际刑警组织各成员国发出国际协查通报,缉拿李洪志。从此李洪志东躲西藏成了不折不扣的逃犯。
尽管李洪志自称是神通广大的“宇宙主佛”,但他是邪教法轮功的教主,手中掌控着处于非法状态的法轮功组织和一批法轮功痴迷者,必然要将本属他个人的逃犯心理投射和扩散为法轮功组织整体的逃犯心理。
第一,极端恐惧心理。李洪志自述:“师父前几年经常不在一个地方落脚,因为迫害中另外空间众多的邪恶到处找我。那时邪恶的因素太多了,在三界内已经充
满一切空间了。它们也会控制坏人找到我,从而干扰我集中精力正法与清除这些邪恶,所以我就不断的移动地方。那个时候基本上是整天在汽车里面,每天都在
走。”可以设想,任何一个逃犯读了李洪志叙述的这段狼狈逃避情景都会哑然失笑:原来李大师也和咱们一样害怕被抓呀!
第二,否认有罪心理。李洪志和法轮功的罪恶罄竹难书、举世共愤,被取缔和通缉完全是咎由自取,而李洪志也是颠倒黑白、撒谎行骗,不但否认有罪,反而自认有功。
第三,侥幸平反心理。李洪志谋求平反则要积极得多,一方面组织法轮功成员开展所谓“反迫害”“讲真相”活动,企图施压中国政府为法轮功平反;另一方面分析中国政府当前“怕法轮功平反”,诱惑弟子做好长期准备。
第四,抗拒法律心理。李洪志在这一转移过程中充分体现了邪教抗拒法律的诡辩性。一是故意隐瞒事实企图规避法律制裁;二是否认自己违法,“我们没有什么
见不的人的事,没有怕世人知道的,我们也没有违反法律的事”;三是污蔑中国政府执法不公,“对大法弟子根本就没有讲过什么法律”;四是诋毁现行法律,胡说
“三界的一切形式,包括人类社会的各种各样的形式,其中当然包括现在的法律,当然也包括人类存在的其它形式。这一切既然是法造的”,以此暗示我李洪志怎么
会被自己所造的法所惩罚呢!
第五,反对政府心理。李洪志则由于邪教本性驱使,更由于西方某些势力的唆使和支持,其反政府心理便带有反国家、反人民的反动政治性质。世界舆论普遍认为,法轮功如此反对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是自寻绝路、自蹈死地!
第六,报复泄恨心理。这一点,在李洪志身上表现得尤为突出。1999年,他在《我的一点感想》中,在世人面前对自己的罪行似乎表示了某种悔意:“我自
己回去好了。”“我马上回去,任其处治。”也虚伪地表达了与政府合作的意愿,法轮功“没有口号、没有标语、没有不好的行为,更没有反对政府”。但是,曾几
何时,当李洪志在逃命过程中获得外援、决心与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为敌到底的时候,他骨子里的报复泄恨心理就如蓄压在阴沟里的毒水一样喷发而出了。比如,他
亲自动手搞出了胡编乱造污蔑中共的所谓《九评》。接着搞起了虚张声势的“三退”,他靠法轮功媒体造谣几乎天天渲染“三退”成就,一方面暴露了其行骗本色,
另一方面确也发泄了他压抑不住的报复泄恨心理。
第七,孤注一掷心理。李洪志在2008年支持藏独、破坏抗震救灾和京奥等一系列问题上的疯狂行经,就是这种赌博心理的充分展示。更为可悲的是,在李洪
志的精神控制下,尚有一批法轮功痴迷者也严重感染了这种赌徒心理:“把自己在现实世界中的一切几乎都输光的痴迷者,他们只能继续走下去,用赌徒的心态,把
他们的未来、把自己的自由、思维、认知能力全部当作最后的本钱交给李洪志,幻想有翻本的那一天。但现实的冲击越来越强烈,李洪志的谎言已经到了一碰就破的
程度,他们只能紧紧地闭上眼睛、堵住耳朵,用更多的幻想来抵抗现实。
法轮功被取缔多年来,李洪志带领弟子赌博“解体中共,制止迫害”。其结果必将是更加输得吐血,唯一的作用是再一次为邪教徒和逃犯心理综合研究增添一点新鲜资料,仅此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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