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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世鋒們是如何一步步墮向深淵的 2016-07-15 20:15:08

                                           

7月15日,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審查決定依法分別對周世鋒、翟岩民、胡石根、勾洪國4人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向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我們常說“人因法而安 國因法而興”,但偏偏就有人學法知法而不守法,打着“法律人”的幌子,以“維權”“正義”“公益”為名,由律師、推手和所謂的“訪民”相互勾連,與西方反華勢力相勾結,組織策劃炒作了40餘起案事件,嚴重干擾正常司法活動,嚴重擾亂社會秩序,企圖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那這些曾經的“法律人”是如何親手將自己推上被告人席?又是怎樣一步步墮向深淵的?

   我們把時間倒回到2015年。

   “死磕”律師:自導自演自摧殘 

   2015年,在公安部的部署指揮下,北京、天津、黑龍江、山東、福建等多地公安機關縝密偵查,摧毀了一個以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為平台,自2012年7月以來先後組織策劃炒作40餘起敏感案事件、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重大不法團伙。 

   如果你覺得這僅僅是一個簡單的“知法犯法”案件,可就大錯特錯了,事實證明這是一個有預謀、有策劃、有組織、與境外反華勢力有勾結的團伙。他們組織嚴密、人數眾多、分工精細,構成了一個層次分明的“行動圈”。 

   據偵查機關前期掌握的證據,“行動圈”共分三層,組織核心層,包括今天被提起公訴的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原主任周世鋒、劉四新、黃立群等人;策划行動層,包括王宇、王全璋和推手吳淦、翟岩民、包龍軍等人;跟風參與層,包括劉星、李某某等“訪民”。 

   這些人在行動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周世鋒等人是“圈”里的核心,也是組織策劃敏感案事件的“導演”和“主角”。除此之外,“圈”里的“攝像”和“後期製作”還扮演着公關和網絡水軍的角色,便於後期的添油加醋,火上澆油,並有專人整理相關內容,發到境外網站,製造更為強大的輿論壓力。 

   犯罪嫌疑人翟岩民供述,他們定期組織聚會、聚餐,交流“經驗”,商討計劃,還通過微信、QQ群、“電報”等即時通訊進行溝通聯繫,煽動策劃,業務培訓,讓參與律師不要按照法律程序走,不要遵守法庭秩序,要強勢一些,按照自己的意願來處理案件。 

   “‘電報’主要用於組織串聯,裡面的言論基本都是攻擊黨和政府的,”翟岩民供述,“我們在裡面策劃、組織各種聲援活動,可以設定時間刪除圖片和文字,就是不想讓政府知道。” 

   想讓一個案件迅速發酵成一起全國性的輿論事件,除了精心組織策劃外,“劇本”和“演員”也很重要,周世鋒專門招收一些不遵守法律準則的“死磕”律師,甚至用偽造律師執業履歷、律師證等手段招收一些膽大、有前科的人員充當“律師”,利用他們“敢沖敢打”的“特長”給以資助,培養成公開對抗法庭,幕後挑頭滋事的“骨幹成員”。 

   在代理案件時,周世鋒除了看代理費高低之外,主要看有沒有炒作點。一旦找好切入口,“死磕”律師就開始挑事、再有推手策劃組織,“訪民”圍觀滋事。他們用散布謠言、人肉搜索、給官員“設靈堂”、聚集“訪民”靜坐、喊口號、舉標語、拉橫幅等方式偽裝成戴着追求事實真相的面具的“正義使者”,以此來達到揚名獲利、製造社會混亂的目的。 

   “從我2013年進入這個圈子,只要國內發生一些敏感事件,他們就按這種固定的模式和流程進行炒作。”翟岩民說。 

   他們專門選擇熱點案件、事件進行炒作,多次在網上網下發表顛覆國家政權的言論,並通過在公共場所非法聚集滋事、攻擊國家法律制度、利用輿論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仇視政府等方式,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犯罪活動。 

   把普通事件炒作成熱點事件、把敏感事件炒作成政治事件,讓不明真相的群眾和網民跟進,煽動對政府的不滿情緒,是鋒銳所一貫推崇的做法, 在這種炒作模式下,每一個環節的參與者都有利可圖,既提高了名氣,擴大了影響力,還從中藉機斂財,特別是那些負責向境外網站發“聲援”新聞的人員,“他們發完東西署自己的名字,境外那些網站會聯繫他們,給他們錢”其目的不言而喻。 

   他們通過採取庭內擾序庭外滋事,來炒熱事件,用假象引導輿論,對政府施壓,他們這種行為踐踏了法律,損害了法治,把當事人權益和公平正義拋之腦後,成為律師隊伍里的害群之馬。

   境外勢力:自說自話自打臉


   隨着案件調查的深入,更多的事實指向了周世鋒們與境外反華勢力相勾連,從事着不可告人的犯罪活動。 

   據了解,周世鋒與加入地下教會的胡石根、勾洪國、翟岩民等人以非法宗教活動為平台,網羅一些律師和訪民,散布顛覆國家政權思想。 

   2014年以來,勾洪國受胡石根指派赴境外參加有關顛覆國家政權培訓,參與炒作熱點案件,並通過在公共場所非法聚集滋事、攻擊國家法律制度、利用輿論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仇視政府等方式,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犯罪活動。 

   期間,勾洪國出資並聯絡胡石根、周世鋒、翟岩民等人密謀策劃顛覆國家政權,形成系統化的顛覆國家政權思想、方法和步驟。 

   除此之外,鋒銳律師事務所和部分“死磕”律師還接受境外資助,利用輿論炒作國內敏感案事件,宣揚一些極具煽動性的消息,鋒銳律所官方網站和微博發布的多張圖片也顯示,美聯社記者以及德國二台等歐美媒體曾多次前往鋒銳律所。 

   而在2015年7月10日,美國著名反華議員克里斯.史密斯也曾發出抗議,“強烈譴責”中國逮捕拘押“維權”律師的行為,但因失語承認了他曾親自見過被抓捕律師中的一些人。 

   據媒體報道,史密斯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反華老手,他曾在2006年至2014年期間在美國的多起反華事件中露面。 

   近日,西方輿論又以較大規模炒作所謂“7.09律師大抓捕”一周年。美德英三國外交當局或駐華使館於9日分別發表聲明,渲染“7.09事件”的嚴重性,要求中國釋放涉案律師,妄圖借“人權話題”對我政治體制施壓。一些西方律師組織和團體發表聯署公開信,向中國政府施壓。美國律師協會還在9日給被拘留的王宇“隔空”頒發了“國際人權獎”。 

   針對“人權問題”,中國始終態度明確,堅決反對將人權問題政治化,中國高度重視促進和保護人權,始終將保障人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放在首位。 

   “死磕”律師也要認清現實,不要妄圖藉助西方勢力來炒作“7.09事件”,企圖對抗法律。 

   《刑法》第一百零五條第一款規定,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第五十六條規定,對於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應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身為“法律人”的個別律師知法犯法更應嚴懲。 

   正如犯罪嫌疑人翟岩民說:“我覺得對於律師而言,要利用法律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絕不能像鋒銳所那樣,用一些卑劣、下流、非正常的手段,嚴重破壞了法治建設,與公平正義背道而馳,不管你有什麼訴求,都要在法治的軌道內進行。”  (來源:法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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