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的房價上漲,不管是不是外國人的熱錢為主,這些熱錢都是流入了本地買家的腰包。為什麼媒體報道時,不渲染外國買家多付錢後的痛苦,而把仇視的怒火導向本地富人賣家呢?與其只向外國買家徵收15%的稅,為什麼不向所有本地賣家徵收30%的賣房贏利呢?
道理很簡單,民主政府要想加自己人的稅,比較困難,弄不好會被居民投票趕下台。但外國人沒有投票權,向外國人加稅,沒有自私的本地人會反對。所以媒體幫着政府渲染外國人的罪孽,為加稅造勢。其實這種政策很短視,除了交易過程中被迫加價15%的買家外,政策公布後的外國買家,就可以把稅考慮在前,計入房子總價,買家最終不得不分擔一部分。或者外國買家轉移到其他地方,從而減少了交易量,令本地賣家受損。
本地買不起房的窮人的痛苦被充分利用了。但仔細想想,買不起房的人怎麼配稱本地人?即使本地小青年本人買不起,他父母的房子賣了就夠他換個房子了。房價上漲本地人不勞而獲,高興還來不及呢。少數買不起的房的窮人可以無損失地搬遷到便宜的地方去。這種買不起房的痛苦根本不是實際損失造成的痛苦。而這些本地窮人被利用後,仍然不會買得起房。15%的稅也到不了他們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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