鬱金香的困惑---第六章(再續) 正方證據四、外邦人聽見這話,就歡喜了,贊美神的道;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徒13:48)And when the Gentiles heard this, they were glad, and glorified the word of the Lord: and as many as were ordained G5021 to eternal life believed.(KJV) 這是支持加爾文預定論最強硬的一段經文。我得承認我始終沒有找到滿意的解釋。每次正方同學拿出這段經文我只能說“這裡你可以得一分”,因為我確實沒有什麼好反駁的。但是,最近在網上看見一篇文章----人能抗拒神恩典的呼召嗎?(對不起,找不到作者是誰) 哪位俠客要是懂希臘文,幫球迷看看這文章是不是有道理。(原文鏈接) 首先,作者指出這裡的預定ordained G5021跟以弗所書裡的預定predestinatedG4309用的不是同一個詞。當然,即使不是同一個詞,G5021也是有可能有類似意思的。關於G5021,新約聖經除了這節經文,還有下面幾個用法(一共8次,參見Barnes' Notes on the Bible),我都放這兒了。 (1) To command, or to designate, Matthew 28:16; Acts 22:10; Acts 28:23. Mat 28:16 十一個門徒往加利利去,到了耶穌約定的山上。where Jesus had appointedG5021 them. Act 22:10 我說,主阿,我當作什麼。主說,起來,進大馬色去,在那裡要將所派你作的一切事,告訴你。all things which are appointedG5021 for thee to do. Act 28:23 他們和保羅約定了日子,when they had appointedG5021 him a day, (2) to institute, constitute, or appoint, Romans 13:1; Rom 13:1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that be are ordainedG5021 of God. (按立) (3) to determine, to take counsel, to resolve, Acts 15:2. they determinedG5021 that Paul and Barnabas, and certain other of them, Act 15:2 保羅巴拿巴與他們大大地分爭辯論,眾門徒就定規,叫保羅,巴拿巴和本會中幾個人,為所辯論的,上耶路撒冷去,見使徒和長老。 (4) to subject to the authority of another, Luke 7:8. Luk 7:8 因為我在人的權下,也有兵在我以下,對這個說去,他就去。對那個說來,他就來。對我的僕人說,你作這事,他就去作。Luk 7: 8 For I also am a man set G5021 under authority, having under me soldiers, and I say unto one, Go, and he goeth; and to another, Come, and he cometh; and to my servant, Do this, and he doeth it. (5) to addict to; to devote to, 1 Corinthians 16:15. The meaning may be thus expressed: 1Co 16:15 弟兄們,你們曉得司提反一家,是亞該亞初結的果子。並且他們專以服事聖徒為念。 1Co 16:15 I beseech you, brethren, (ye know the house of Stephanas, that it is the firstfruits of Achaia, and that they have addicted G5021 themselves to the ministry of the saints,) 有懂希臘文的弟兄姐妹可以分析一下,徒13:48節的ordained G5021翻譯成什麼最符合原作者的意思? 我個人覺得還是翻譯成“指定”更合適,注意不是“預定”。預定主語規定了賓語的命運,指定是根據賓語的情況把他放在(to place)一個category里。首先,這個詞的主要含義還是指定(assign or dispose to a certain position)的意思。當我們想把它解釋成某個特定的,少見的用法時,比如addict需要有更強的證據,比如句子結構,上下文。另外,文章提到的關身語態,雖然當這樣用的時候解釋為“專以….為念”似乎就解釋的通了,但是哥前16:15節的用法在結構上跟徒13:48看着不是很像(請懂希臘文的弟兄姐妹指教)。我覺得應該解釋成什麼不是看哪種解釋適合我的需要,而是,結構上和上下文理上看哪個更合理。要不然,我們就是用我們的神學來解釋聖經了而不是用聖經建立神學。 翻譯成“指定”是不是就強烈支持預定論呢? 我們想象一下,當聖子離開天庭的時候,父給了他一個任務,尋找失散的羊(除了上十字架以外)。父預定的救恩是凡願意相信的人就有永生。這願意相信的就是父揀選的,就是父預定要救贖的,就是被“指定”要得永生的,雖然神並沒有預定這些人信,另外的人不信。當這些“從前不是我的子民”的外幫人聽了神的道,聽了這些猶太人說神也要救外幫人,神不僅僅是猶太人的神也是他們的神,他們中的一些人就歡喜,讚美神,他們就信了。根據後來他們信了,他們就是天父賜給聖子的人,他們就是天父從起初定意要放在(指定)永生里的。雖然他們信之前不是神的子民,但是他們信了,現在他們就是了(羅9:25)。 Jhn 6:39 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Jhn 6:40 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39節和40節兩句話完全一樣,如果看中間,他所賜給我的=一切見子而信的人。所以,我們可以理解為你要是信,你就是父起初揀選的;你要是不信,你就不是父揀選的。因為他揀選的原則在創世以前就定下了。所以,這裡說那些父揀選的人(指定得救的人)在那一天都信了也說得通的。雖然站在永恆的角度看似乎是父“指定”了他們得救。但是,在世間,是他們的信使得他們得到了永生。這樣說法的好處是避免了一些理論上的困難。比如,要是說指定(不看他們的信心)一些人得救,您必須解釋神的公義何在?神斷不以有罪為無罪。如果罪人不認罪(神控制他的意念要他認罪不算啊),根據聖經的啟示,神不會赦免他的。另外,你還得解釋為什麼神有能力救所有的人,但是只救了其中一小部分?因為,根據聖經神雖然沒有保證每個人得救,但是神沒有排除任何一個人有得救的盼望(約3:16)。這麼解釋的缺點是正方同學不能忍受人可以憑着自己信。他們說你的信也是神給的。死人在屬靈的事上是完全無能的。死人不可能信的。關於“死人”的說法,我已經在全然敗壞那一章議論過了。至於信心到底是誰的,我後面會專門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