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战魁论中美博弈关系的本质(29)
8、如何规范宗教文化与社会关系、生活秩序的关系?
答:如果千年以来真有开悟见道的明师,就一定具有去伪存真的智慧能力。那些真假掺杂的佛经内容,甚至伪经,其中存在的问题也一定会被明师戳穿。
现在很多修佛者以“明师”自居,还有不少佛教的法师和信众按照自己的理解随意释讲佛经,致使多数信奉者形成了偏颇的、错误的宗教观,从而加速了佛教的异化以及信众对佛教教义的错误认识。
现在社会上出现了一种怪现象,很多迷信不同宗教的信众到处拉人信教,更有甚者用“上帝”、“佛”和“菩萨”、“神”和“鬼”来吓唬、威胁、诱导不愿意信教的民众。
其实出现这样的现象,并不偶然,而是不同的宗教文化与不同宗教中的传教士,处在长期没有有效管理的状态下,也没有形成衡量“有效管理”的参照标准才逐渐形成的。这样的社会环境,自然为形成异端宗教邪说、异化宗教教义提供了方便,也同时造成信众于盲目迷信宗教神我、神权的过程中产生排他性,而这种排他性也为产生邪教提供了条件与空间。
在中国也是这样。由于千年以来,真正见证到智慧真理的智者太少,因此后人很容易按照自以为是的理解来传播佛教、道教、基督教等宗教教义,使之变得越来越繁难艰深,脱离见证智慧之本质,成为教人盲目膜拜虚幻不实之诸神的神论文化。像这样传播已被异化了的神论文化,教义中的智慧性内涵自然会被曲解、误解、妄解成不可知论的神学文化;在传播这些迷幻本性的神论教义时,自然会彰显自我想象的神权意志,强化神我至上的无限威严。这才是滋生宗教迷信、孕生异类宗教及反人类神论文化的邪教的根本原因。
所以,规范道教、佛教、基督教(包括天主教)、伊斯兰教等不同宗教的传教士的言行与广大信众的宗教观,就成为了净化宗教意识形态的基本任务。这是一个世界性的复杂问题。
要想解决这个复杂问题,就需要建立全面规范不同宗教传教士和信众的宗教观的行之有效的参照标准体系。破除宗教迷信与异端宗教神学的最好方式就是广泛宣传古智慧教育文化,像《道德经》、《金刚经》、《薄伽梵歌》等。对此,世界各地的宗教领袖、宗教管理者可借自然道德观来参照衡量,可借《道德经全解》、《薄伽梵歌全解》、《金刚经全解》与《智慧书》阐释的智慧真义来衡量和规范不同宗教的传教士所传教义和宗教观是否符合该宗教文化的实质,是否符合和谐社会关系与健康生活模式的公德要求。
我们讲著这套“东方智慧教育文化丛书”,释解这几部智慧经典,其中破除宗教迷信也是目的之一。
通过这套书,全面、综合、整体、辩证地透析那些宣扬虚幻不实、不可知论的宗教神学、神我、神权,彻底地还原“上帝”、“佛”、“菩萨”、“神”、“鬼”与“神论”、“多神论”文化的实质及其原义之间的相互关系,并且指导社会民众按照身心活动规律、健康成长规律的要求来提高处事应物能力,认识人的生命运化法则、自然运化规律、社会发展规律的机理,掌握道、自然、社会、人之同一性与统一体关系。而且,对于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不依任何人的自我意志和主观观念为权威性的参照标准体系,而是以道这个绝对真理为衡量一切事物的根本标准,以自然运化规律、社会发展规律、人的生命运化法则来衡量人、家庭、企业以及各民族、各地区、各国之间的各种复杂的社会关系。
教民对宗教教义的不同理解是造成分门别派的关键原因,而在不同宗教之间,也同样会因信仰的教主与主宰之神的不同而产生误解和矛盾;而且,相互之间因积怨的深浅程度的不同,也会导致不同程度的宗教矛盾。实质上,不同宗教之间的复杂矛盾、同一宗教内部的派别纷争、甚至涉及不同民族或同一民族的宗教信仰的矛盾等问题,都因缘于各自的主观理解。
不同宗教中争权夺利的乱象、不同宗教的传教士按照自己的主观想象和理解来随意释讲教义的乱象、宗教信仰者之间理解和认识方面存在的乱象、假借宗教教义与神主名义蛊惑人心的乱象……绝不只是中国存在这类现象,而是世界各国都普遍存在这样的现象。因此,规范不同宗教的宗教观,以及净化信仰不同宗教的信众的意识形态,不仅是中国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也是世界各国都面临的急待解决的、也是无法回避的重要问题。
因此,世界各国、各地区的领导者和各级管理者,可以用自然道德观的智慧性内涵作为衡量解决一切宗教问题,包括宗派纷争、宗教与民族隔阂、不同宗教信众之间矛盾等问题的参照标准体系。
学习和运用自然道德观是解决这些看似不可解矛盾与疑难问题的根本条件,因为道之绝对真理是世界上一切古宗教教义的终极目标与理想归宿。而掌握自然规律的衍生演化机理,掌握自然规律造化繁衍万有万象的诸多功能特性,是达成这一终极目的的重要途径与要求。这才是世界上所有古老宗教的神主被象征性地寓意神我的根本原因,也是万能的神主展现出无比神圣、不可思议之神权的基础。
其实古老的神论与多神论文化,本质上是古象文化表达法的产物,是以此来象征性寓义自然规律的。由于后人没有见证到合道顺德的智慧境界,离本就末地错解了神论与多神论文化的这种表达形式,因此凭借自我的主观理解而演绎成虚幻不实的不可知论,演绎成盲目崇拜神学、神权、神我的宗教迷信。
十四世达赖喇嘛作为藏传佛教的著名喇嘛,肯定知道修证佛法的目的不是煽动暴力,不是诱导自焚,更不是分裂国家,而是见证如来(佛性)。但是,达赖及其邪教集团成员为什么敢明目张胆地干分裂国家、鼓动僧众暴乱、诱导僧人自焚的事?这些犯罪活动难道不是在公然地违背佛法教义吗?根源就在于他的贪欲心、占有欲在作祟。贪嗔痴慢疑是践证佛法必须戒除的五毒,可这五毒却把他变成了一个穷凶极恶的邪教魔王。
所以,必须按照法律法规严惩邪教教主,及制造宗教民族矛盾、分裂国家主权的犯罪行为。而向国际社会公开审判这些违法犯罪、反人类、蓄意制造民族矛盾、分裂国家的邪教教主、传教士、信徒,是维护世界和平、国家安定、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及人民幸福生活的保证。
中国三地的明星与商人、官员等,有些自行远赴印度膜拜达赖喇嘛,且以捐赠的形式资助达赖及其分裂中国的藏独邪教集团,都应该视作资助邪教分裂中国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应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将其治罪。
对于世界各地制造民族分裂的疆独分子与制造暴乱及恐怖袭击的极端犯罪分子,也应该对其进行公开审判;一时因国际因素而无法及时逮捕归案的罪犯,也应该寻求国际合作并引渡,甚至进行缺席审判。
达赖及其邪教集团的犯罪行为,是不得民心的。这源自于社会民众的自觉意识,源自于普通公民对复杂社会现象的反思。
总之,从道教、佛教、印度教的原初教义来看,都属于东方古智慧教育文化的范畴,都属于教导人们见证觉悟智慧的文化体系,指导人们于实际的生活中如何做到诸恶莫作、众善奉行。
由于社会上的盲目信众太多,致使很多住庙的传教士变得自负、猖狂、嚣张。面对如今的宗教迷信以及妄信神学、神权、神我的现象,最简单的方式就是按照前文讲到的“智慧教育文化”的七大特性来规范,消除已被异化了的神论、多神论、泛神论的影响和毒害,逐渐肃清世人盲目迷信宗教玄学的现象,还宗教回归人性、见证智慧的本来面目。
(待续)
【注】本文摘自刘战魁先生著《道德经全解》第三卷《第二十三讲》(Liu Zhankui, Dao De Jing: A Complete Commentary,Book 3, ISBN: 978-1927072127), Awakening Light Press, 2013 年9月版。有著者授权,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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