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4月,老婆帶着大丫來渥太華與我團聚。之前,她把我們的原始股全賣了,換成加元後,竟然有好幾萬。
我當時在離唐人街不遠處,又能步行到卡爾頓大學的地方租了一個單元。那年三月份初,我的電視頻道突然少了十多個。我告訴房東,他只是並不驚訝地說:“我找人來看看。”
我只要一看見他,就跟他提這事。他的回答總是如此。到月底,我再提此事,他竟然惡語相向,聲稱:“你不還有電視嗎!” 好一幅無賴相。
此時的渥太華房地產市場歷經十年低謎後,剛有復甦的跡象。此前,古博士只花了不到四萬加元就買了一套兩房兩廳。這樣的房子,我們有買兩套的實力。我們決定買房,要與不良房東拜拜。
根據中文報紙,我們選了一位面善的買房中介L女士。L女士來自香港,講一口“天不怕,地不怕,就怕香港人講普通話”的普通話。她只帶我們看了三次房,我們就相中了一處叫價六萬九的所謂的“共管鎮屋”。這種房子造型很奇特,它與其它三套房子背靠背。它是這一大棟房屋的一個角。
L女士總是穿着拖鞋,口裡還嚼着口香糖。她還不時學着青少年那樣,用舌頭把口香糖打得“嗒嗒”響。老婆和我面面相覷。她是否有毛病?我們心裡直犯嘀咕。我們報價前,驗屋師來驗屋。她卻在一邊看小說,好象此事與她無關。
雙方談定價錢後,下一步就是通過律師辦手續。又是通過中文報紙,我們與C律師取得了聯繫,C律師也是位女士。與C律師見面的那天,我們按時到達。開門的就是C律師。我本人的塊頭就不小,但C律師不會比我秀氣。她讓我馬上聯想到國家女籃女排。C律師不但顯得十分幹練,簡直有氣貫長虹之勢。她給我們留下印象最深的一個動作就是,她指着一旁的一位白人男子說:“一會兒叫我的助手幫你們如此這般……”
律師費沒白付,她幫我們查出暖氣爐和熱水器都是租的,而不是象L女士告訴我們的一樣是買斷了的。我們與L女士進行了交涉。
L女士主動地退還了一千元。這又讓我們很內疚,因為她的佣金就一千餘元。她等於幾乎是白忙乎了。
這之後,房價一路攀升。兩年後,我們想到要找L女士感謝一下。我們想把那一千元再退還給她,她卻失蹤了。又過了兩年,我們才打聽到她的下落。她因患有嚴重的精神疾病,不但失去了工作,而且與丈夫離了婚,回香港去了。
我們天生就有摹仿的本領,攀比和跟風則只是不同的說法而已。我們鄰居小宋的房子與我們的一模一樣。他夫婦倆賣掉了“共管鎮屋”,在社區學院附近買了一棟有十二個房間的房子,我們決定步其後塵。
我就開車去那一帶轉悠,希望找到一棟類似小宋那樣的大房子,租住兩用。功夫不負苦心人,我還真發現了一棟待售的大房子,而且比小宋的大房子離社區學院更近。該房有十個房間,五個衛生間和兩個廚房。它可分成三個單元,現有空間可多隔出三個房間,還可增加一廚一廁。它很合我意。老婆看後,更是喜出望外。
該房原為平房。房主在停車道上加建了一個兩層樓,與平房連成一體。房主夫婦是意大利的移民。丈夫是翻斗車司機。幾年前的一天,他忘記把翻斗放下,結果翻斗撞到立交橋下端。他從架駛室里“破窗”而出,成了“飛人”,當“街”死亡。夫婦倆共育有四個兒子。老大和老三已另立門戶。老二從事建築業。這加建的兩層樓就是他的勞動果實。他與老婆和老婆與前夫的一雙兒女就住在兩層樓。寡母則與將要成親的老四住在平房。
經過幾次接觸,我們就達成了協議。由於老二溫斯以建築業為生,我們就把改造計劃交由他付諸實施;在原售價的基礎上再加四萬,並立字為據。由於我們一時的疏忽大意,忘記加上要驗屋師驗屋這條。更糟糕的是,我們立的字據居然未經律師過目。到交房日時,還有部分工程沒完工。完工的部分也明顯存在偷工減料的現象。
我們還是找的C律師辦手續。結果,我們被她訓了一通,但她還是幫我們挽回了一些經濟損失。交房日是2004年12月22日。交房時,由於是隆冬季節,前庭後院積雪過膝,他們要求開春後再來把後院貯藏間的雜物拉走。
交房後,我們發現房子還有更多問題。我再與溫斯聯絡,他根本不與理會。我們原來的“共管鎮屋”尚未賣掉,我們暫時也未搬入新買的大房,大房就全部被我們用來出租。
開春後,他們來電要搬走雜物。還好意思來電,真有他們的。我援引了一條現從M律師那裡學來的法律條文。這條法律條文是:交房一個月後,原房主自動喪失未搬走一切財產的所有權,這一條叫他們望而卻步。
一星期後,一位房客來電說,市政府來人檢查。我馬上趕到。市府官員是位華裔,還算客氣。他告訴我有人報告了市政府,說此屋是一間一間出租的出租屋;而本小區不允許有這樣的出租屋存在。不用說,肯定是他們幹的。這是他們報復我,因為我不同意他們來拉雜物。
幾天后,他又送來了市政府的查封令和相關的法律,我們只好上訴。
不久,
我們搬了進來。“共管鎮屋”也以十二萬的價格賣掉了。一年後,市政府要求我們按有關安全條令進行改造。這期間的房租收入兩萬多,又因此填了進去。改造驗收合格後,我們可以出租自住以外的其他部分。在驗收的過程中,我們才得知,這後建的兩層樓建好已五年,居然沒有進行竣工驗收。原來他們還欠管子工工程款,沒有管子工的簽字,他們沒法申請驗收。市政府對此事,居然五年不聞不問。豈非咄咄怪事!
兩年後,市政府取消了本小區不允許有一間一間出租的出租屋的法律。關於這一點,就說渥太華市政府朝令夕改,是有些誇張;但說他們是初一十五不一樣,一點都不為過。好在此房的糾紛總算塵埃落定。我們又跨過了難關一道。
在這棟大房裡,我們雖然在中間的單元里虎踞龍盤,但畢竟與一眾房客同在一個屋檐下。生活質量不夠理想在其次,主要是多有不便。搬入不到三年,老婆就嚷嚷要購房另居。我調侃:這是由於生活節奏加快之故,“七年之癢”壓縮成了“三年之癢”。俗話說:老婆的指示要牢記。我真的開始留意此事,在舊房裡斯混的日子再也不能這樣繼承下去了,我們決定要買新房。
我們把目光投向了M公司,因為它的廣告詞是: 渥太華的一半房屋是我們建的! 瞧瞧這底蘊和氣勢,誰與爭鋒?恰好,校友J兄是社區裡有名的房地產中介。J兄不但與我在校時同住二宿舍,同吃過一個鍋里的飯。我們還是同一年級,我念的冶煉專業,他學的是上一道工序-----選礦。他當我們的買房中介,與我們當年所學專業順序一致。他在前,我在後。更巧的是,他也極力推薦M公司的房。
根據我們粗鄙的風水知識,我們選定了一套樓梯不對着大門,前後門不直對,主臥室床可不正對衛生間門的戶型。再在平面布置圖上查了一下具體位置,沒有犯“門對路”和“地塊不規整”的大忌。就這麼定了。由於我們口袋裡銀子不多,在銀行申請貸款時費了一點周折。等我們得到銀行的答覆,再去簽合同時,得知交房期要推遲半年。大公司嗎,生意太好太忙!我們有地方住,不在乎,晚半年沒什麼大不了的,我們還是很痛快地在購房合同上畫了押。
我們又按要求到M公司總部的設計中心跑了兩趟,敲定了房屋內部的所有細節和外牆磚的顏色。大部分細節都是由十四歲的大丫拿的主意,她小時候學過幾年繪畫,在造型和藝術設計方面有她獨到的眼光。因此,我還送了她一頂“全家藝術總監”的高帽,我則順理成章地成了“藝術副總監”。五歲的二丫也沒有置之度外,衛生間瓷磚的顏色,圖案和造型就是她拍的板。我打算,萬一我們混得揭不開鍋了,就把地下室租出去。我要求加一個側門,可直通地下室。老婆見可升高地下室的淨空,就毫不猶豫的加了這一項。幾天后,她在網上看到一篇談新房的文章,作者稱最後悔就是當時沒把地下室升高。房子建好後,再想升高是萬萬做不到的。因此,老婆得意了整整一個星期。
M公司還召集我們同一工地同一期工程的一百多位新業主,搞了一個“新業主之夜”的活動。M公司與我們有關的,但又沒有謀過面的本工地各方面負責人悉數到場。此種場合,少不了要介紹公司的輝煌過去。
後來,我們才聽說公司的創始人是兩個撿垃圾的猶太兄弟,目前是“富二代”當家。國內不少豪富也是同樣起步的,這真是英雄莫問出處。
當然,他們主要還是介紹建房的作業流程,質量保證和修繕服務。新業主們都對後兩項“關懷備至”,發問多多。他們的承諾聲,言之鑿鑿,只差拍胸脯了。他們聲稱你們只要回去等入伙前一個月的初步驗收,一個星期前的正式驗收和入伙了。為了吸引新業主光臨,活動還設有抽獎。二三等獎是某某餐館的優惠券,一等獎則是建材店一百元的優惠券。抽獎人一不小心,竟然把一等獎“抽”到了我的頭上。中獎對我來說,可是一件久違了的事。我上一次類似的中獎是在十五年前的廣東惠州,難怪我有恍如隔世之感。
O八年冬天來臨之際,我們房子的基礎開挖了,地下室也澆鑄了。2009年開春後,施工又繼續進行。隔三差五,我們就要到工地去溜個彎。五月的一天,我們遇到了我們對門的鄰居B,他的房子去年就入伙了。他對我們痛說了M公司的不是。他的房子不但漏水,而且一颳風,幾排瓦(北美的瓦實際上是厚油毛氈)就飄浮起來。M公司不想按要求修,他一氣之下, 就把飄浮的瓦拍下來放到了網上……
我們趕緊檢查我們的房子。只見瓦也是多處凹凸不平。基礎外牆防滲漏膜不但有破洞,而且上端沒密封。更主要的是側牆磚看上去有好幾種顏色,誇張地說就象個大花臉。我們馬上“立此存照”,怎麼會這樣呢?大丫選的是顏色為E的磚,但中間一大塊顯然不是E磚,而有可能是顏色接近的D磚。加之每種磚的顏色不盡相同,所以看上去有好幾種。我斷定只有一種可能性。那就是,其他房子的D磚送到了我們的房子,而不動腦筋的泥水工就照砌不誤。我們四周觀察了一下。果然不出我的所料,下一個街區的同一個位置的房子就“疑似”用的D磚。我們把“立此存照”交給賣房小姐時,順便查證了此事。我們同時又給協調人和工程負責人發了電子郵件,與此同時,
J兄也幫我找M公司的熟人反映情況。
一個月過去了,杳無音信。我提筆給M公司的“富二代”去了一封信,一併附上“立此存照”。幾天后,我們和J兄及助理一起到現場查看。這時,只見一輛滿面塵土的舊車在房前急速停下,又掀起一陣塵土。人還沒下來,大嗓門就喊開了:“你是房主嗎?” 我等還在發愣之際,一中年婦人就沖了過來。
她聲稱她是M公司本工地工程部的雇員,叫凱茜。她手持我寫的那封給“富二代”的信,她的關於磚顏色的說詞引起了我們的捧腹大笑。
“磚的顏色不同,是因為砌磚工人的手接觸了磚後,把顏色給碰掉了。” 這樣的解釋能不雷人嗎?
我有多種理由可駁倒她。
“磚的顏色是顏料噴塗在磚上後,燒制形成的。若手能碰掉磚的顏色,那不成了豆腐渣了?” 我略帶嘲諷地回敬了她。
我就這麼一句,就把她給噎住了。“那我要問問制磚公司!” 她的嗓門還是沒降下來。
我跟她耐心解釋,這隻有磚送錯了一種可能性。她聲稱M公司從來沒有出現過這種錯誤,從來沒有出現,並不等於永遠不會出現。我指着下一街區的那棟房子,試圖告訴她我的推斷和調查。
“我從來不看其他的房子!” 我剛開口,就被她提起來的嗓門給吼住了。她揚着頭,象個高傲的公主。
無奈,我只好建議同去售房處。面對售房小姐展示的那棟房和我們的房的選磚資料,理虧的凱茜,除了重複“那我要問問制磚公司!”那一句話外,再也不吼了。稍後,她夾着尾巴逃跑了。
兩個月後,那部分混有D磚的牆體重砌了,但重砌的效果非常粗糙。將心比心,我們可以想象得到返工時,砌磚工人的心情。心裡窩囊,是不可能譜寫出精彩華章的。而且,窗戶邊和底下明顯還有三塊磚不是E磚,沒有換掉。
由於上一棟房子的糾紛,我與市建設局的一位負責人有過接觸。我就把新房的問題向他通報了一下,出乎我的意料,他願意實地察看一下。指着重砌的牆,他對我說,我可以向M公司索賠。
入伙前一個月的初步驗收,M公司派來的還是凱茜。我上次向“富二代”反應的情況,除了重砌了側牆外,
其它沒做整改。我又向她一項項提出,我的嗓門不小,她的完全蓋過我的。最後是不歡而散。
入伙前一個星期的正式驗收還是讓人無比失望。 工程基本上完工,但他們對我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置若罔聞。我一氣之下,沒在驗收單上簽字,便揚長而去。
入伙前一天上午,我們去了C律師那裡,我不同意第二天入伙。下午,工地辦公室的經理史蒂夫來電邀我面談。他對我提出的三大問題滿口答應。他馬上叫來挖掘機,把我認為基礎外牆防滲漏膜有破洞挖開,進行修補。他說,安裝瓦片的施工隊馬上就來,修磚的也會馬上到。
等了一會兒,他就藉機去催他們,溜了。我則傻等到日薄西山,才悻悻離去。
第二天一大早,C律師就來電催我入伙。我說瓦和磚都還沒有修好,我不同意入伙。她說他們以後會修的。
C公司有市建設局的准許入住證,我必須入伙,不然我要承擔罰息等法律責任。老婆一聽,就被嚇住了,讓我聽律師的。在里外夾擊下,除了就範,我並無其他選擇。
就在入伙前,M公司聘請的一家位於美國科羅拉多州的調查機構就來函進行問卷調查。我不於理會,入伙後,這家公司又接二連三地再來函和電子郵件催我填寫問卷。我真是被煩透了,怒火中燒的我,就用電子郵件向“他們”發送了我的滿腔怒火。“他們”是這家調查機構,M公司,凱西,C律師和“富二代”等所有相關人士。我記得其中有這樣的話:與其浪費錢搞問卷調查這樣的花架子,還不如做一些讓買房者滿意的實事。開口就對顧客吼的凱茜,令我萬分意外。不知她是到了M公司才變成這樣的,還是因為她的雙親沒把她教育好……
我們已入伙,再找M公司索賠已無可能。我們的房子在街角處,為泄私憤,我在靠近人行道的窗戶上貼上了“他們答應要修磚牆等多項事務”字條。入伙一個月後,又有一次檢查,來的還是凱茜。她看見字條後,又吼了一聲:“我不在乎!” 這凱茜還有救嗎?您還甭說,打那字條貼出去後,我還接待了好幾位造訪者。根據他們痛說的“革命史”,其遭遇比我有過之而無不及。可惜啊!我的房子不是投訴中心。
不久,史蒂夫的上司盧克給我來了一封信。他對我提出的問題進行了解釋,共十五條。我對他的解釋逐條進行了批駁。我聲稱這些問題其實都不要緊,要緊的是凱茜應向我們道歉。
此時,C律師來電話了:“你要是不滿意你的房子,你把它賣了不就得了。” 她怎麼這麼不蠢呢!我若賣房,又要通過她辦一次手續。賺這樣的手續費,對她來說不是駕輕就熟嗎!她可真有生意頭腦哇!
接信後,盧克帶領史蒂夫登門拜訪。正值隆冬季節,真難為他們的了。他們對我提出的問題逐條答覆,但全部要等開春後進行。至於凱茜道歉一事,他們閉口不談。
2010年的春天終於來臨了。一天,一位滿臉橫肉的人來敲門。他叫查理,他聲稱由他來接管我房子的善後事宜。我把他領到側牆前,讓他看那糟糕的灰漿和錯磚。他則說是我沒保養好,並快速念出一個網站的名字讓我趕緊去查如何進行外牆保養。新鮮啊!我又長見識了。幾天后,來了兩個自稱是修磚的人。他們能做的也就是把那三塊磚塗成E磚的顏色。他們走後,我發現還有一塊沒有塗,我趕緊給查里去電話。
他在那端吼開了:“我根本沒派什麼人去!” 其斬釘截鐵之聲實屬罕見,我則手握電話發呆。
事到如今,M公司的態度居然變本加厲。不完全是為了要出心中的一口惡氣,但我想到了要高舉法律武器。硬着頭皮,我還是給C律師打了一個電話。我每次給C律師去電話,她總是說她很忙,催你快說。這次,她一改常態,說一大堆雜七雜八。我怕占用她的一寸光陰一寸金,就誠惶誠恐地先說了一聲對不起,然後趕緊說:“我還沒說為什麼要給你打電話。”
“你怎麼這麼討厭!” 她不吼就不是C律師了。“啪”的一聲,她摔掉了電話。
剛過三秒鐘,言猶未盡的她又把電話打過來了。“我要跟你太太說!”
還好,她沒嚷嚷要到咱爸咱媽處告刁狀。小時候,只要聽到誰說“到你爸你媽處告狀”,我就內急,雙腿打顫。
巧的是,不久後,我在渥太華一個華人網站上看到有人要他人推薦律師的帖子。第一個跟帖是“就是打死我,以後也不要用C律師” ,其他的帖子則對另兩位律師也是頗有微詞。他們指責其中一位“撈錢和不負責任”,另一位“水平低不專業”。
不久前,M公司的美國佛羅里達分公司寄來了宣傳信函,邀我們一道“擁有”佛羅里達的陽光。它居然還是一家跨國公司。佛羅里達的陽光對加拿大人有難以抵禦的誘惑。因此,不少加拿大人每年都在佛羅里達的陽光下貓冬。無疑,這佛羅里達的陽光蘊涵着巨大的商機,我懶得理會它。幾天后,他們又用電子郵件“誠邀”。“我們還真想到佛羅里達買房,但不是M公司的房”。我在回函中如此調侃,不知是他們的疏忽,還是沒讀懂我的調侃;幾天后,他們又發來了類似的電子郵件。
有高科技背景的小宋夫婦,目前在渥太華西部的“北美北硅谷”有一份穩定的高收入工作。前不久,小宋來電稱他們本身也要產業升級了。他們不想當房東了,想要把房子賣了。
老婆一聽,雙眼頓時發亮。“我們把它盤下吧?”
房子啊!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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