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世界中发现自己的家园,也在家园中寻找着自己的世界。
走出生命的原乡,飞散到陌生的异乡。百转千回,蓦然回首。
异乡就是我们另一个温暖的原乡。
(一) 初到美国
人生会有很多的意想不到,或者说无法预料,人们常把那说成是偶然,而偶然才是人生最难得的东西。如果对未来的一切都了如指掌,那人生还有什么好期待的呢?这样的未来对你又有何魅力呢?
此番感慨并非空穴来风,我才来美国刚下飞机就遇到了个“意想不到”。来接机的是安德教授,他将是我的导师,这一点是在意料之中的。可一出候机大厅,就见外面哗哗地下着大雨。这是什么地方啊,怎么寒冬腊月还下雨呢?我走的时候,北京连一片雪花都飘不下来呵。眼瞅着我的两只超大旅行箱,我马上踌躇起来,安德教授把车停在了有一段距离的停车场那边。让一个初相识的教授当搬运工,还要冒着大雨,实在是令我难为情。于是就问他要不要叫人来帮忙。我听人讲过,在美国求人帮助是要给小费的,所以预先在钱包里准备了好些零钱。安德教授看了我一眼,一字一顿地说,“I
don’t think so.”。说着他拉起两只大箱子,大步流星地走进雨夜之中,我一路小跑地紧跟着他。
那一刻,我在心里对自己说,从现在开始,凡事都得靠自己了。中国人喜欢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看来美国人的哲学和我们不一样。说到底,人还是要靠自己的。
凡事靠自己,这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可没那么简单。开门见山的第一件事就让我犯难了,我无处安身,只好暂时寄宿在一位中国留学生家里。接连几天,安德教授带着我到处看房子。虽然每天登出来的出租房屋广告铺天盖地,可我能够选择的却是寥寥无几,因为局限太多了。我不会开车,只能住离学校近的地方,可以走路去上学。我没多少钱,负担不起条件好的房子。我不敢去乘地铁,因为怕晚上回家时会遭人抢劫。
记得安德教授带我去看的第一间出租屋,房主指给我看准备出租的房间,当时我吃惊得半天都说不出话来。那间小屋子最多不过五平米左右,靠墙角摞着两个小小的床垫子,象是给少年儿童专用的。房间里没有任何装饰物,一面墙壁顶端有扇巴掌大小的窗子,那真的不能叫窗子,确切地说,应该叫通气口。我脑子里马上迸出来的,是伏契克描述“二六七号牢房”开头的那句,“从窗子到门是七步,从门到窗子还是七步。”我拿眼目测了一下,从门到那扇小通气口,肯定还不足七步。安德教授大概看出了我的惊诧和失望,便马上说,别急,还有两处可以选择。可接着看的几家,都是大同小异,我体会到了什么是一分钱一分货了。到了第三天早晨,我下定决心,今天无论看到什么房子,我都要闭上眼睛说同意,不能再这样麻烦安德教授,而且学校已经开始上课,谁还有闲工夫陪我到处找地方住呢?
当我们把车停在马路边上,一座绿色的小房子安静地伫立在眼前。这房子不光门窗屋檐及回廊是绿色的,连屋顶上的琉璃瓦都泛着绿微微的光泽。似乎是出于直觉,我在心里对自己说,太好了,终于找到家了。
和房东凯茜见面后,我毫不犹豫地就决定马上搬进来,这就是我到美国的第一个家,我的美国家。美国不是我想象的天堂,也不是电影镜头里的世外桃源。美国就是美国,走近它,才知道世界原来是这个样子。
(二) 走近美国
坦白地讲,我认识美国是从认识各色人等的房东开始的。能有这样的机缘认识这些生活在各种阶层中的普通美国人,的确是我生命旅程中十分难得的经历。和他们的近距离接触,甚至是朝夕相处,让我从真正意义上走近了美国。
乔恩和凯茜是我来美国的第一位房东。那时乔恩已近六十,他虽然是位经济学博士,可却在一家与经济毫无关联的小杂志社做编辑。乔恩出生于得克萨斯州,他说话带着浓重的南方口音,很难听懂。凯茜跟我说,有时连她也不知道乔在说什么,足见他的口音之重。
乔恩的日子过得很节省,他每天早晨都给自己打理午餐饭袋,凯茜从来都不为他做这些。这和我们中国女人很不一样。乔恩工作的地方离家有三十多英里,他本来可以开车去上班,但为了省钱,他宁愿起大早走很远的路去赶地铁,中途还要转两次车。如果是风和日丽的天气倒也还好,但是一赶上下雨下雪,他上班的日子就变得很难过了。我心想,美国人的生活原来是这样的啊,朝九晚五辛辛苦苦,这与许多好莱坞大片描绘的可是大相径庭。我不由得就想起我的那些人到中年的中国同事们,他们每天也是不辞辛苦地带着午餐盒,赶地铁或公共汽车上班,很多人甚至不得不披星戴月。看来不管在哪儿,上班族都活得不容易啊!
别看乔恩平日如此拮据,但为了个人爱好,他是绝对不吝啬的。乔恩是个乐迷,尤其迷恋美国乡村乐和摇滚乐。他家里有一套当时最时尚的发烧级音响,每天一回到家,他就把音响打开,躺在摇椅里,似睡非睡地享受一番。乔恩的另一大爱好就是读书,他家里订了多种杂志,有我喜欢的《纽约人》(《New
Yorker》),《读者文摘》(《Reader’s Digest》)和《时代周刊》(《Time》)。可以说我的很多阅读习惯都是从那时养成的。
我和乔恩难得打个照面,他整天早出晚归。但和凯茜却几乎天天见面,因为我刚搬来时,她还没有工作,闲在家里。我们谈的话题很多,她甚至把她和乔恩如何相遇相爱的故事讲给我听,看来我是个不错的听众。凯茜是个爱做梦的女人,这一点我们很相通。她最大的梦想有两个,一个梦想是能有部自己的新车,另一个梦想是回英格兰家乡,那是她的寻根之旅。时至今日,也不知道凯茜是不是已经圆了她的这两个梦。
凯茜性情天真爽朗,但也有着女人的虚荣心,她常常嫌乔恩赚钱不够多,尽管她自己也还只是个准太太。她虽然并非名门出身,但对生活的情调却极其讲究。比如每个星期都要买一束鲜花,餐巾纸都是很考究的牌子,图案色彩必须与餐桌布搭配得当。乔恩的衬衫领带一定要送到干洗店去清洗,即便她自己有大把的时间,也绝不花在熨烫衣服这些家庭琐事上。凯茜对于生活细枝末节的刻意挑剔,让你觉得她就是那位名副其实的公主,虽然隔着二十几层席梦思,也照样不会放过压在最底层的那颗豌豆粒,这可是要真功夫的呀!
乔恩和凯茜过日子,就象一个老玩童和一个小孩子过家家。浪漫起来,俩人温情默默地一起共进烛光晚餐,象初恋情人一般。可没准过不了一会儿,俩人又大吵大闹,象陌路人似的互不相让。他们吵架并不是为鸡毛蒜皮的小事,而是的确有许多原则性争端。因为大方向无法协调,吵架便成了出气的一种方式。凯茜常常暗地里哭泣,每次被我看到,心里都免不了替她难过一番。由衷地感叹,天下女人的命运真是大同小异。尽管美国是世界上提倡女性解放最早的国度,可女人在社会及家庭中的地位,依然是个问题。而具体到每个女人,也还得套用那句俗话,性格决定命运。
要说乔恩最怕的不是别人,而是我。他倒不是怕我这个人,而是怕我做中国饭。他本人从来不吃中国饭,我怀疑他是否去过任何一家中国餐馆。我做红烧鸡翅,他伸过头来,瞅瞅盘子里油乎乎的东西,礼貌地夸上一句,“不错啊,好好享受晚餐吧。”然后端着盘子,迅速地躲到自己的房间里。我若是做了辣子鸡丁,乔恩连那一丁点起码的礼貌都无法维持了,他捂着鼻子,一溜烟地冲到楼上,一晚上都不再露面。我心说,不就是麻辣豆豉的味道嘛,至于那么严重吗?当然,为了照顾房东的情绪,我还是改变了自己的烹调方式。把红烧鸡翅改成了烤鸡翅,辣子鸡丁也让位给了白斩鸡。
每次看见乔恩冲着中国饭的那副模样,我心里总隐隐的有种受伤感。毕竟饮食代表着文化,不认同一个民族的饮食,那么对这个民族的文化又能有多少认同感呢?后来我发觉,乔恩对中国的历史文化知之甚少。有一次,我们为围棋究竟是起源于中国还是日本,争论得不亦乐乎。虽然最终没分出胜负,但这样的交流使我感到,乔恩对日本文化的了解远胜于中国。这不能不归功于美国主流媒体的渲染和诱导。
和乔恩凯茜虽然也时有小摩擦,但我们相处得还是非常融洽。每逢节日,他们总是记着还有我这个中国女孩。来美国第一个圣诞节的早晨,当我打开自己的房门,一下子就愣在那儿了。一个装饰精美的大礼品袋,喜气洋洋地恭候在我房门外。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都看不清凯茜在圣诞贺卡上写了什么……
对乔恩更深的理解,还是源自我们的一次对话。乔恩有个习惯,他喜欢一个人戴着耳机,静静地坐在屋前的长廊里,看人来车往的街景。见他那么着迷,有一天我就忍不住问他缘由。他眯起眼睛,好象在努力追忆什么。“小时候,我父亲跟我讲,他的童年是在荷兰的一个小镇度过的,长到十几岁,我祖父带着全家到了这里。我看过一张老照片,记得那条街和我们门前这条街几乎一模一样。就是因为这条街,我才把家搬到了这里。唉,老了,坐这里看风景,好象又回到了童年,想起和我父亲在一起时那些快乐的日子……”看乔恩一脸的孩子模样,我心里升起一种莫名的感动,想不到象乔恩这么典型的美国人,也怀有如此深厚的故乡情结。
五年以后,当我即将搬入刚刚买下的新房子时,竟意外地接到了乔恩的电话。他显得异常兴奋,“是信用公司来向我核实你的租房史,我才知道你已经买了新房子啦。太棒了,祝贺你!终于有了自己的新家,真不容易,太值得骄傲了!”一向不善言辞的乔恩,激动得讲话都语无伦次。乔恩说得对,是应该为我们自己高兴,为我们在美国拥有了自己的家干杯!
走近美国人,才意识到人性原本是相通的,可以跨越种族超越疆土。无论是中国人还是美国人,人性都有缺憾,都有不完美的一面。但是,对于善良、坦诚、勤劳、节俭、忍让,等等这些关乎人品的解读,却是普世大同的。这是种族与种族之间能够彼此沟通交流的基础,也是人与人之间可以相互理解相互通融的纽带。
(三) 另眼看美国
瑞吉是我认识的另一位美国房东。他头上裹着的那条极具特色的阿拉伯人头饰,还有一缕乱蓬蓬的灰黑色大胡子,都象是在有意无意地提醒着人们,他来自中东,那个到处都是火药味的地方。瑞吉是伊朗人,而他的太太凯莉的故乡在新罕布什尔州。我很好奇,他们俩人是怎么走到一起的呢?
瑞吉的经历也充满了传奇色彩,他是在霍梅尼执政期间,因反政府而被迫流亡到美国来的。一个物理学家,怎么会如此热衷于政治呢?你只要跟瑞吉交谈上几次,就会明白,在这个世界上,有些人的确是为主义而生的。他们别具一格的思维方式及不同于常人的人生理念,注定了他们漂泊的命运。
瑞吉赖以为生的本事就是给别人修点小家电。那其实赚不了多少钱,只不过有个营生干干而已。他们家主要还是靠凯莉为一家非盈利组织工作的微薄收入来维持生计。比起凯茜和乔恩的生活,凯莉和瑞吉的日子,简直可以说是贫穷。他们的房子里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凯莉的穿着朴素到了极致,她说自打跟瑞吉结婚,就再也没逛过时装店。
凯莉每天下班都是满脸疲倦,但她还要给一家三口准备晚餐,瑞吉就陪着他们的儿子看动画片。和儿子在一起,他就象个大男孩似的,仍然需要有人照顾。瑞吉唯一会做的拿手菜,是一种浓绿的菜汤。那汤的味道闻起来怪怪的,瑞吉几次请我尝一尝,我都没敢碰。暗骂自己胆小鬼,怎么和乔恩对待中国菜一副德行,真没出息。这么一联想,我顿时在心里原谅了乔恩。说到底饮食还是一种习惯,而习惯之顽固怎么可能一朝一夕就改变得了呢?
尽管凯莉和瑞吉的物质生活不甚丰盈,但俩人对音乐的共同爱好,却给他们平淡的生活增添了另一种乐趣。凯莉发起的一个业余小乐队,每逢节假日都举办一些活动。他们那个小小的家,就成了临时排练场。最为动人的画面,是当乐队的人纷纷散去,就剩下凯莉瑞吉,还有他们甜甜睡去的儿子。凯莉把头依在瑞吉宽阔的肩上,弹起了吉他。瑞吉和着她的旋律,低吟着我听不懂的歌。他的歌声低沉,却有种穿透力,仿佛是从遥远的沙漠随风飘来,很美,很忧郁。这是怎样一对奇异的伴侣呢,他们让平常的日子幻化出美丽的传奇。
按理说,瑞吉当初是政治避难才得以留在美国,他对这个国家应该只有感恩的份。可每当瑞吉抨击起时弊来,却处处显露出叛逆和桀骜不驯,反骨与反思似乎已经溶入到他的血液里。在他们家庭的感恩节聚会上,他的话匣子一打开,就如滔滔河水似的止不住。他谈克林顿的中东政策,谈前苏联的解体,谈中国的经济改革。让从远道而来的岳父母大人,也对这个侃侃而谈的女婿刮目相看。凯莉的父母都是教师出身,他们能从心底里接受这个来自遥远东方的女婿,除了教养和见识,更深层的原因是他们爱着自己的女儿,所以会毫无异议地接受女儿的选择。比起传统的中国父母,动辄把自己的喜好强加于儿女,或对儿女的婚姻横加干涉,这中间有着怎样的天壤之别啊!
瑞吉仿佛永远活在自己那个世界里,他总是以冷眼审视美国,这个曾经给了他第二次生命的地方。瑞吉有着批判现实的眼光,这是一个有头脑有良知的人之本性。可另一方面,他对美国现状的不满,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个人的际遇所致。在美国他不知道如何赚钱谋生,只能眼看妻儿过着拮据的日子。作为男人,他深深的无奈是写进心里去的。
不过他又以自己独特的方式,给这个家庭注入了快乐的精神元素。很多时候,钱并不能买来一切,而人究竟活得快不快乐,钱也并非是决定性因素。凯莉不象凯茜,有那么多奢侈的梦想,她活得平平淡淡,实实在在,却有声有色,有滋有味。她也有疲倦的时候,但却从来没有抱怨。世界上就是有这样一种女人,她们好象生来就懂得,人活着就要含辛茹苦。凯莉便是其中的一个。
我搬出瑞吉家那天,是个黑夜。凯莉依依不舍地过来抱住我。她瘦弱的手臂,让我感到了一种深沉的力量。我忽然间明白了,为什么瑞吉与凯莉生活在一起会如此默契。因为爱的力量是不朽的,她能让任何脆弱的灵魂找到依托找到归宿。
这一家三口的身影,离我越来越远,消失在了那个遥远的冬夜。可他们又常常清晰地走回我的记忆,令我禁不住地感叹。移民啊移民,你不仅仅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也改变着每一个美国人的命运,甚至改变着这个国家前进的轨迹。
(四) 从海一代到海N代
儿子学校里有位老师珍妮,家长们对她几乎是众口皆碑。她不仅教书有方,责任感强,而且对孩子们充满爱心。珍妮对中国孩子没有歧见,甚至有些偏爱。在她做儿子的班主任时,我才知道,原来珍妮的先生是半个中国人,她的婆母是早年从大陆移居美国的华人。珍妮幽默地说,她的三个孩子也就成了四分之一的中国人了。
不可否认,血缘关系是使人们彼此感觉亲近的一条纽带,尤其是在一个移民国度多种族并存的社会氛围里。但是,仅仅依靠血缘上的一脉相承,就足以让所有在这个血统链上的人,都认祖归宗吗?这个问题当然不好一概而论。
女儿的小学校园里,有好几位海二代华裔老师。看得出来,他们都非常本土化,也很融入这个社会。因为没有任何语言障碍,他们和学生的沟通不成问题。而他们的思维习惯及行为方式已经彻头彻尾地美国化了,他们不会因为语言或思维方式与同行之间的差异,而产生职业圈子内的交流屏障。自然而然地,他们在心底里就认为自己是个美国人,所谓华裔也仅仅是个脸孔而已。
如果说,第一代移民纠结的是文化的被认同感,那么,第二代移民困惑更多的则是自身的归属感。正象好莱坞大片《功夫熊猫2》里的熊猫Po,
他自始至终地在拷问自己,“我是谁?我从哪里来?”
“我是谁?我从哪里来?”,这或许是沉湎于许多海二代心底的疑问。很多孩子会毫不犹疑地回答,“我是美国人,只不过偶然长了一张黄色的脸。”
这是第二代移民对自我身份的认同,至于别人怎么看他们,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每个人都有自己心目中的祖国,我们的孩子也不例外。他们生于斯长于斯,怎么好强求海二代的他们跟海一代的我们拥有一样的文化认同感呢?
或许海一代父母会在心里隐隐作痛,因为无论从身份还是从文化的角度,当孩子不再认为自己是个中国人,或至少不是个地道的中国人时,父母总免不了有种失落感。然而,移民本身不就是一种失落的过程吗?没有勇气舍弃,也就没有勇气获得。希冀故国文化能够在异域他乡得以传承,这确实是我们第一代移民的美好愿望。但要想使之不变成一厢情愿,那要付出多少努力和代价才能实现啊!
认识这样一位老华侨,五十年代初,才二十几岁的他,只身一人从台湾漂洋过海,来到了这片新大陆。他风趣地对我说,那时最令人烦恼的是,找不到一个中国女人做太太。这可不是开玩笑,第一次见到他,他就自豪地向我描绘起他的五彩缤纷的家谱图。说“五彩”,是因为他们这个大家庭,几乎囊括了五大洲各类肤色的人。太太是位法国裔墨西哥人,给他生下了四个儿女。大女儿大学毕业嫁给了一个白人小伙子。二女儿和一位黑人谈恋爱,尽管是一段失败的婚姻,但却留下了两个孩子。大儿子参军后,娶了一位菲律宾女子为伴。二儿子那时还在上大学,尚未成婚。从他大女儿身上,还依稀可见中国女人的影子,她还会讲一点中文,这是中国味儿的本质。但是,当见到他的二女儿,领着两个一句中文也不懂的海三代小孩子时,我是无论如何都无法辨认出,他们还有什么地方象中国人了。生物物种混和与变异的力量是如此之大,它使人类各个种族从血缘上交融为一体。还有什么比这更令人惊叹的吗?
我常常看着自己可爱的儿子和女儿,浮想联翩。想象他们的未来会怎么样呢?我不知道。每一代人有每一代人的命运;每一代人又有每一代人的使命。想想在这个地球村里奔波着的移民们,不是很象那些南来北往的候鸟吗?因为向往着生命的诗意栖居,便不停地寻寻觅觅。从一个地方漂泊到另一个地方,从海一代开始一直到海N代,一代一代地就这么走过。
这,就是人的命运!我们只能坦然地接受。
(五) 原乡, 异乡,心灵的故乡
古希腊文里有个词“Diaspora”,原意是指植物凭借花粉的飞散和种子的播撒来繁衍生息。自《旧约》以后,“飞散”就用来喻指犹太人被放逐后散居于世界各地的历史命运。至此,“飞散”一词便获得了这层涵义,即是指某个族裔的人离开故土家园,迁徙到异乡去生活,但却始终坚守着自己民族文化的特质。
在当今时代,“飞散”的语义已经不仅仅指同家园的联系,它用来泛指任何远离自己传统原乡文化的人群或族裔。飞散是生命繁衍的形式,飞散文化的精髓,就是使生命之繁衍充满活力,生生不息。与此相对应地就有了“Chinese
Diaspora”,我们不妨把它译为“华散”。数以千万生活在海外各国的华人及其后代,是与生活在异域的其他种族共存交融而成长起来的新型华族。华散代表的文化,理应更具有包容性、开放性和挑战性。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原乡,或把它称为故乡。所谓原乡记忆,就是人们对于出生与成长的那片土地的眷恋情怀。我们离开了那片生养自己的故土,却带不走故乡的高山大川小桥流水,也带不走故乡的习俗文化风土人情,能够带走的只有这份原乡的记忆。原乡的自然风物,原乡的人文历史,对于身居异乡的人们来说,已经变成了集体记忆的积淀。
是的,我们是飞散者和离家者,但离家者并非无家可归。信息时代全球化及多元化,使我们的星球显得愈来愈小,大家都生活在这个地球村里。对于飞散者来说,家园就是根,种子与花粉,走到哪里,就会在哪里生根,开花和结果。我们在世界中发现自己的家园,也在家园中寻找着自己的世界。作为第一代移民,我们从生命的原乡飞散到陌生的异乡,虽说乡情难舍乡愁难奈,但有了飞散者的勇气,我们的根终会深植于这里,异乡会变成另一个温暖的原乡。
台湾旅美作家王鼎钧曾说:“原乡,此身迟早终须离开,心灵的故乡,此生终须拥有。”
我们心灵的故乡在哪里?是我们的出生地?还是我们曾经生活过的地方?抑或是我们旅途中一见钟情的他乡?或许都不是。心灵的故乡,其实并非一个具体的地方,她不过是让我们心安的一种精神寄托。对生命原乡的回望,把我们的原乡记忆升华为心灵的故乡。她是精神信仰,是文化想象,是生命的图腾。
心灵的故乡,她不在别处,就在电话那边母亲绵绵的乡音里,就在梦里回乡弯弯曲曲的小路上,就在千回百转走出原乡踏入异乡云飞雾散柳暗花明的日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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