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闲书,胡记
宋丹丹简直太好玩儿了!人家问她写书的动机是什么,她答曰:我觉得,我从小就是个文学青年,应该能用自己的隐私,换点儿钱。。。这话有语病是吧?其实并非如此,她是在逗乐呢。从她的嘴里说出来的东东,能是什么?
她的那本幸福深处,我是在这次返美旅途中读的。她真的很会写,不愧自称为“从小的文学青年”。事情叙述非常得体,有分寸。连最微妙的情感都能表达得特别准确到位。这次不是表演,而是用文字。她的喜剧才能绝对是天生的。考人艺的时候,让她演打电话通知爸爸,她妈妈得急病住院了。多么紧张的气氛,多么严肃的题材,可是她还是情不自禁往里猛装笑料。
还读了一本洪晃的隐私,她的无目的的非正常美好生活。这位名门痞女才华横溢,爽朗豪放,坦率得让俺这个跟她能差出一代人的读者都不时地替她感到不好意思一下。但是她犀利的文笔,敏锐的洞察力,可真不是吹的。有人说她简单,我觉得不是的。我觉得她是特别不吝,特别直言不讳。
嘻嘻哈哈之中,我就到家了。因为连续二十多个小时没睡,所以连时差都省得倒了。
当然此行除了看书,也干别的了:用座位前的小屏幕看了两个以前已经看过N遍的电影,当然都是轻喜剧啦。Election 和 Sweet home Alabama,都是 Reese Whitherspoon 主演。俺特饭的大明星,,,,,,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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